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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中华商标》2013,(1):4-4
正2012年12月24日,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拟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向大会作修改说明时表示,草案增加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规定声音、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  相似文献   

2.
郭建广 《中华商标》2012,(12):25-27
当前,我国商标法正在进行第三次修订工作。根据2012年9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来看,此次修订放开了单一颜色的商标注册,加之2001年放开的颜色组合商标,可以说我国商标法已经全面开放颜色商标的注册申请。从实践来看,颜色组合商标存在的问题并不突出,人们关注的重点是单一颜色如何才能注册成为商标。为此,笔者搜集资  相似文献   

3.
自2014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新《商标法》与《商标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相对于原《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针对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等问题进行了修订,简化了商标确权流程,缩短了商标核准注册周期,程序设置为申请人提供更多便利。为了加深广大商标申请人对新《商标法》的理解,更加高效、便捷地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笔者对新法施行后在商标申请注册中变化较大、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希望能给相关人士带来帮助。  相似文献   

4.
秦臻 《中华商标》2012,(1):38-41
正2011年9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将声音商标纳入保护的内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声音商标是否应该受到保护?能不能成为注册商标?又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其他国家的保护经验给我们带来哪些借鉴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一、声音商标的国际保护现状在讨论声音商标是否可以被注册保护之前,首先应该考虑声音是否可以成为一种商标法意义上的标记。  相似文献   

5.
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商标评审内容的修改,紧紧围绕商标法在方便当事人注册申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要求,把商标法简化和优化授权确权程序、加大打击恶意注册力度等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对保障商标评审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商标授权确权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正高效的商标授权确权秩序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正>一、可注册性(一)不予注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地名本质上是一种公共资源,不当注册可能造成商业化垄断。  相似文献   

7.
2014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市高院)出台了《北京市高院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指南》(以下称《指南》)。《指南》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其在先注册的普通商标主张他人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或者宣告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依据其在先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主张他人申请注册的普通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或者宣告无效的,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8.
一、"商标延续注册"规则内容介绍通常情况下,依据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新《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满足相同近似标识及相同类似商品的事实要件时,就应当不予核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但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与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部分申请人,即便符合前述相同类似等情形,通过主张"商标延续注册"的理由,最终获得了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支持,从而得以  相似文献   

9.
倪晔 《中华商标》2014,(6):56-59
《商标法》关于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不得注册的规定,在商标异议和争议案中一直被广泛地引用,而其中以著作权作为在先权利主张他人商标不得注册的情况尤为普遍。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在先权利人拥有一图案商标或包含图案的商标,试图阻止另一项申请注册于非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图形商标的注册,由于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相当严格的标准,在先商标可能因为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无法获得在非类似商品上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在先权利人常常会主张其对在先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并以此反对在后商标的注册。  相似文献   

10.
学理上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特定情形称之为商标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本文将符合绝对拒绝注册理由的商标称为绝对禁注商标。商标审查审理工作实践中,对绝对禁注商标提出异议、宣告无效的相关主体,是需要交纳相关商标规费的。对此,笔者认为,绝对禁注商标与相对禁注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日前已获国务院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与现行《商标法》相比,修订后的《商标法》将增加哪些内容?参与《商标法》制定与修改的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商标法专家董葆霖介绍,现行的《商标法》是1982年通过的,当时全国只有商标3万多个,而目前我国商标的总数已达到100多万个。需要《商标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内容越来越多。董葆霖说,近20年来,国家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商标法》出台时,我国的经济成分还比较单一。如今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都建立起来,产生了许多新的行业,而且我国还加入了一系列有关商…  相似文献   

12.
一、地名商标的内涵 (一)什么是地名商标 现行《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均没有对地名商标的概念给出一个明确定义,只是在法条中对地名作为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作了简单规定。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地名商标的概念则说法不一。  相似文献   

13.
田龙 《中华商标》2013,(1):42-44
正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及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且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对注册商标标识本身的使用亦具有严格的规制,不允许商标权人在使用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否则便不再属于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当然,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并  相似文献   

14.
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常被称为地名条款。对地名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多种观点。2023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二款新增“公众知晓的国内地名”规定,拟对“行政区划”标准的限制范围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供相关市场主体参考使用。本期聚焦的三位作者分别对地名条款与其他法律条款的协调适用,商标授权确权中地名/含地名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及当下备受关注的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地名商标的审查进行了探讨,以期引发大家共同思考,为完善相关保护机制集思广益。  相似文献   

15.
《中华商标》2002,(8):18-19
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地理标志可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相似文献   

16.
文学 《中华商标》2004,(3):55-60
《商标法》所保护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即已存在并合法有效的权利。同时,当出现不同主体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同日申请相同近似商标,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情形时,《商标法》亦对在先使用商标提供保护。因此,对商标的在先使用虽然不能形成严格  相似文献   

17.
正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大陆法系的"注册在先原则",即必须经过注册方可取得专用权。但是,法律对未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也作了比较简单而粗放的规定,并在有限的范围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鉴于商标抢注问题的严重性,在新《商标法》修订过程中,我国也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增加制止抢注他人商标、规范商标合理使用情况的条款。  相似文献   

18.
商标获得注册后,商标权人负有连续使用义务。这是多数国家商标法的共同要求。因为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不了商标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登记或使用,即有碍于他人申请注册和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此,商标制度设立的意义就无法实现。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上述情况,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商标法》赋予了共同商标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却没有明确的条款对共有人之间的法  相似文献   

20.
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冲突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用地名作为商标注册,在我国1982年《商标法》修改之前是很普遍的,以“上海”作为品牌的产品就有不少。随着1993年《商标法》的修改、施行,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就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了。但是,地名作为商标并不因此绝迹。第一,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仍可以注册为商标:第二,原先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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