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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为参考,对当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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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为参考,对当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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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全面展开。本刊陆续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在学习过程中遇到许多困惑。为此,本刊特策划"《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邀请有关专家针对大家学习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广大财政监督人更好地理解、贯彻《条例》。本期"《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特邀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赵骏副处长为我们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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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全面展开。本刊陆续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在学习过程中遇到许多困惑。为此,本刊特策划“《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邀请有关专家针对大家学习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广大财政监督人更好地理解、贯彻《条例》。本期“《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特邀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赵骏副处长为我们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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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财政监督领域内的一件大事,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政监督领域的法律制度,使执法机关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处分有法可依,强化和规范了财政行政执法手段,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供了有效保障,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力地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但《条例》运行一段时间以来,也逐渐暴露了一些不足。本文在对《条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条例》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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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自本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警示那些财政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法规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即单位财政违法,相关责任人同样挨板子;非国有单位和个人有财政违法行为也将受到处罚。单位和个人有隐瞒应当上缴或截留代收财政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财政违法行为,单位将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个人有伪造、变造、买卖财政收入票据等违法行为也将受到最高2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可受到降级甚至撤职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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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规定的财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审计监督执法工作中,如何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怎样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这些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大案要案线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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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罚处分条例》)是我国财政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件大事。对此各地普遍比较重视,宣传贯彻活动丰富多彩。但能够把两部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系统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的尚属空白。本文旨在从《处罚处分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相关内容的发展与完善角度,浅析二昔的相互关系,揭示它们的内在联系,从而为全面准确的适用《处罚处分条例》和《政府采购法》提供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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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杂志社:《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财经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具有指导作用。我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请给予解答。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姜红旗问题之一:《条例》多次提到对违法单位及个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它是由财政机关还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实施?解答:"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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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实施对严肃财经纪律。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对如何理和界定“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存在疑惑.请予以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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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27号令,发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修订出台,是我国财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财政监督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正确履行财政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与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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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编辑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实施对严肃财经纪律,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对如何理和界定"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存在疑惑,请予以解答。江苏省建湖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科陈采昌赵文彪问题之一:《条例》中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措施中,有多处提到"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涉及面非常广泛。在实际工作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和界定"情节较重"、"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