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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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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要求。"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
“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近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指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历经了农民土地私有权及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两权";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三权"。与农村土地权利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多种农村土地权利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最为科学的是将农村土地按用途分类,实行农用地"三权分置";与"三权分置"相适应的是现在各地农村正在逐渐转向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正式提出:中国将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一宏观制度安排,即回应了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现实变迁、丰富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也将成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次创新。总体来看,"三权分置"改革的出发点及目的,在于"三个顺应",即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顺应促进土地流转集中、逐步扩大农  相似文献   

5.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他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  相似文献   

6.
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0月底颁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毋庸置疑,"三权分置"顺应了广大农民的意愿,既符合了市场经济的精神和逻辑,又有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7.
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法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总结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农村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从法律角度说,土地经营权应被界定为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新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在这一权能基础上可以再分离权利,设立新的用益物权。但这  相似文献   

8.
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我们要结合上海农村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简称"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  相似文献   

9.
正耕者有其田,这是所有6亿农民的愿望。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农村改革的主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农村土改迎来"三权分置"时代,这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今后,沉睡的土地将被唤醒。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0多年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设",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也为我国农业的长足  相似文献   

10.
<正>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这次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创新,是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延伸,为有效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保护耕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流转作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重要方面,为加大土地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程度,实现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两种类型。(2)"三权分置"的背景下,首先应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经营权物权性流转时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债权性流转时则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物权性流转时为土地经营权,在债权性流转时是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在两种性质流转并存时是"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租赁权"。研究结论:"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的构建,应当以现行法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基础,既要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
[目的]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梳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迁过程,并对"三权"各自的权能进行分析,针对现存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土地承包权权能混乱、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等问题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综述法、对比法对农村土地试行"三权分置"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各自权能进行划分和界定,理顺三者关系。[结果](1)"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集体所有权被赋予更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能;(2)"三权分置"过程中承包地流转路径得到进一步强化,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限制;(3)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性功能与农户承包权的福利性功能同时增强,进一步减少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结论]"三权分置"是解决农地无人耕种、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合理界定"三权"的权能、理顺"三权"的经济学关系、破解法律制度障碍是"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相似文献   

14.
新政     
正中央深改小组审议通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等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等多个文件。会议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  相似文献   

15.
[目的]通过总结我国1998~2016年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历程及成效,探讨了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方法]文章采用文献研究法梳理我国1998年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及其成就,以此探讨未来的改革方向.[结果]将我国1998~2016年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分为3个阶段: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阶段,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阶段,以及允许土地经营权抵押、 实行三权分置阶段,并总结各个阶段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术界的观点;分析改革成效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得到法律保护、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得到长远发展、 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探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三向发展、"三权分置".[结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国有化,是我国在现有制度基础上最现实的选择.中央提出"三权分置"是对现阶段我国农村基本土地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新形势下协调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这一举措必将使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相似文献   

16.
《农村工作通讯》2016,(21):11-13
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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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审定下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习近平"三农"思想重要组成。一、"三权"分置具有丰富的创新内涵"三权"分置的演变历程,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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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地登记角度来看,"三权分置"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分置。完善"三权分置"的土地产权结构,需要在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基础上全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体系。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经营者权益,稳定土地经营关系,防范控制金融风险,可将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负担的土地经营权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的其他土地权利登记范畴予以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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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强调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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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强调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份关于"三权分置"的重要文件,无疑将成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座重要的"里程碑"。改革开放之初,为了在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调动广大农民种植与经营农村土地的积极性,我国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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