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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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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2000,(3)
最近 ,博爱县审计局在对某镇财政审计中发现 ,农村教育费附加收入达100万元 ,其中有72万元是假的。该镇教育费附加是挪用学校教育经费顶教育费附加收入 ,入库后再原数返回各学校。为使这一虚构收入显得真实 ,收款时间、缴款人、收款人、公章、票面值和张数一应俱全。教育费附加也掺假$博爱县审计局  相似文献   

3.
教育费附加是地税部门征收的一项附加费,其目的是作为财政性教育经费的重点来源,为发展教育事业提供资金保障。长期以来,这一费用的征收为弥补地方教育经费的不足和发展教育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存在的问题日趋凸显,越来越不能适应发展的需求,教育费附加改税的问题逐渐被提上了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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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地税》2011,(1):34-34
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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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1994,(8)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互锡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田平、有巨同机构:根据国发[1993]85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为了保证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  相似文献   

8.
《财会学习》2011,(2):37
财政部发布了统一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也就是财综[2010]98号文,我现在很迷糊,我们不是已经征收了教育费附加了吗?而且就是解决地方教育事业的专用基金。能做个比较分析吗?最后能举个实际的案例帮我理解吗?(乌鲁木齐孙浩)在线专家:98号文中的"地方教育附加",和我们一直执行的教育费附加是两个不同的费用。  相似文献   

9.
《理财》1995,(4)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明电[1994j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下发后,由于新税制税种变化等方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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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是一种专项资金,不属于税收范畴,是特殊社会条件下的产物。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教育费附加需要进行改变,即用教育税替代教育费附加。基于此,文章对教育费附加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阐述教育税替代教育费附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教育税替代教育费附加工作。  相似文献   

11.
陈岚 《湖南地税》2005,(4):46-46
对于各类税款的滞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对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如果发生滞纳行为,是否应当加收滞纳金,我省则缺少明确的规定。从现在的基层操作来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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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2011,(1):112-112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的规定,现将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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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按“新三税”税额计征今年2月7日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2号)发出"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摘录如下:一、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3%……。二、教育费附加分别由国家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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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2010,(12):F0003-F0003
<正>财税[201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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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所反映的对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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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2010,(11):33-34
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纺织机械设备生产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由于以出口业务为主,我公司自2008年6月首次出口设备以来,每月增值税税额都为负数,因此我公司既未缴纳增值税,也未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今年初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补缴2008年6月以来少申报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对我公司处以罚款。对此我们认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税额为依据,我公司过去一年多并未缴纳增值税,因此对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不需缴纳。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我公司出口免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6,(19)
<正>财税[2016]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政策调整情况,现就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执行问题通知如下: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10,(11):47-47
为了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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