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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不再固定向农民提取,实行“一事一议”,上限控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两年多的实践表明,各地执行情况有很大差别,有的按规定进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的反映议不起来,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受到影响。针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存在的问题,谈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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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议事项目,有形成固定资产的,有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4年第1版)的规定,对形成与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是一样的,都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转为公积公益金。这样核算,没能反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议事项目的不同情况。所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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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一事一议”正常有序开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农业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和议事规程。2003年,山西全省有7899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占总行政村数的2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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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政策顾问 《农村财务会计》2001,(11):20-21
9如何建立健全村级“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为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各地要按照农业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一是明确议事范围。哪些事可以议,哪些事不能议,要有明确规定。二是制定上限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公益事业任务,分类确定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上限控制标准。三是明确议事规定。属于农民筹资筹劳范围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应于年初提出具体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后执行。切实防止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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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实行和财政奖补工作试点的扩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逐渐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组织农民民主议事,大力实行筹补结合,规范项目建设实施,有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密切了党群千群关系,被誉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及时雨”、农村社会稳定的“和谐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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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实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内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由村民一事一议。对于这项制度,有说是制度创新,也有说是脱离了农村实际。从这项制度实行情况看,无论是江苏省还是全国,普遍反映“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操作性很差。显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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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穆棱市马桥河镇北盛村有3个自然屯,360户,1420口人,耕地面积4600亩,有村干部5人,村民代表36人。近两年来,北盛村两委班子认真贯彻省、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政策,积极组织村民开展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解决了筹资筹劳难的问题,2004年,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维护、修整了村里道路和农田道2000多米,参加筹资人数1230人,筹资14760元。筹劳1680个。今年,全村又借助国家扶持,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给北盛村民们安上了自来水,这些民心工程的兴办,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受到了村民们的拥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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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好立项关,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公平普惠的原则。奖补项目的立项应立足在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的基础上,要防止对不实行或不规范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安排奖补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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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基础.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突出制度建设,从八个方面完善一事一议资金、劳务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机制,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为构建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强化民主管理,建立村民议事制度.每年4月中旬前,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履行筹资筹劳议决程序,并由村民代表在议事表上签字.议决项目必须在政策规定的议事范围内,筹集标准、总量必须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以内.有的地方还规定,村民代表在参加会议之前,要征求其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在会议上转达对某个项目赞成和反对的农户的意见,实行一户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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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只核算按“一事一议”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仅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但从现实情况看,村级兴办的公益事业建设,往往从多方面筹集资金,包括村民上交的“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款、上级财政奖补、社会捐赠、有关部门的专项投入、村集体积累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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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江苏省积极探索实践、加强指导监管,坚持以民主议事为前提,以项目管理为抓手,规范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效推动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近j=年,全省建成村内道路、桥梁、水渠、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项目2.45万个。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践中,江苏着力抓了四个关键环节:实施上限控制,稳定农民负担。为规范筹资筹劳管理,省政府于2001年、2007年、2012年先后3次发文,明确规定向农民筹资筹劳按照省确定的绝对数实行上限控制。一事一议筹资苏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5元、苏中和苏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0元;一事一议筹劳每年每劳力控制在5个工FI,最多不超过8个工日。同时,对筹资筹劳的对象、范围、程序、检查审计、资金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把一事一议锁定在村民最关注、最需要、最迫切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上,对超限额、超范围筹资筹劳县级农民负担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期间,不少地方要求提高筹资筹劳标准,考虑到农民负担的“红线”,江苏始终坚持按绝对数提取和原限额不变的原则,10年来,全省每年向农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一直稳定在8.5亿-9.2亿元之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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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行“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各村街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的核算存在混乱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