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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日前,笔者在下乡调研时,见到了一张不足1000字的"村规民约",竟有25处罚款项目。内容包括赌博、骂人、邻里间纠纷等。村规民约,是村民商量制定的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内容涉及社会公德、家庭关系、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公共秩序,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村规民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更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享有罚款权的主体只有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及有关企业三种。村民委  相似文献   

2.
《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对村规民约有直接的授权,村规民约长期以来是乡村治理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新形势下,村民的利益诉求不断扩大,法治观念发生了转变,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和司法适用性受到了挑战,为此,应进一步明确村规民约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丰富村规民约的内容,进而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自治作用。  相似文献   

3.
目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励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处置对于建立生活垃圾治理长效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村规民约是当前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探讨村规民约对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处置的作用路径和作用机理,为建立激励村民参与的自治机制提供借鉴。方法 文章基于2020年9—11月对吉林、山东、甘肃756户村民调研数据,利用Logit回归模型,结合中介效应与调节效应的检验方法,分析不同类型村规民约对村民生活垃圾处置出资意愿的作用机制。结果 (1)“规范式”村规民约对村民的出资意愿有显著促进作用;(2)在“规范式”村规民约影响村民出资意愿的过程中,村民的生活垃圾处置必要性认知起中介作用,其间接影响占比为5.63%;(3)村民的环境满意度正向调节村规民约影响村民出资意愿的作用路径,即村民环境满意度越高,“规范式”村规民约对村民出资意愿的作用力更强。结论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非正式制度环境优势,通过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环境满意度、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度,推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  相似文献   

4.
<正>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不断强化村规民约在农民建房管理中的自律自治作用,积极探索“制定一套村规民约、选聘一批协管员、签订一份承诺书、用好一张红黑榜”的“村民治房”模式,有效解决乱占耕地建房、风貌管控不到位、建新不拆旧等突出问题,构建了农村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民建房的政府法治和村民自治高度融合统一。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批通过宅基地建房3.2万宗,面积410.2万平方米,605个村将农民建房纳入村规民约管理,选聘村级宅基地协管员1756人。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干部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在领导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干出了诸多违法的事情,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据笔者调查,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违法制定村规民约。这首先表现为违反法定程序,越权制定村规民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只有村民会议才可制定或修改村规民约。事实上,相当一部分  相似文献   

6.
目前农村一些地方为了加强村民自治,进一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本地秩序,制定了一些村规民约,这是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也有一些民约,在内容上存在不少问题。有些村规民约掺杂了浓厚的封建派色彩。动不动就罚款。还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有的规定私人建房占地由村里说了算等等。  相似文献   

7.
马建靖 《农家之友》2003,(12):23-23
随着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村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根据本村实际普遍制定了规约,在规范干群行为和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多数村规民约还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操作方式上缺少透明度。有的村在制定条款时不征求群众意见,而是由个别乡村干部搞暗箱操作;二是制定内容上存在片面性。有的规约制定了对大多数群众的约束条款,而没有对村干部自身方面的约束,成为少数干部的“护身符”;三是缺乏法律依  相似文献   

8.
其实“两委”的关系问题并非在现在才出现,早在我国人民公社解体以后,为填补农村的权力真空及无政府状态,农民自发地组织了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并既而被我国1982年宪法所确认成为1982宪法的一大特色,也正式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而党的支部在农村的建立可以追溯至革命根据地时期。因此,可以说党支部在农村发展的历史远远早于村委会。“两委”关系问题是我国层层民主发展的产物,也是党政分离在农村引发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9.
<正>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和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重要载体。但一些村规民约从制定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合法性考量,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程序和内容不规范,缺乏征求意见程序,表决也流于形式;二是备案审查程序虚置,以约代法问题突出;三是侵权救济渠道缺失,绝大部分村规民约未载明申诉和复议程序。为此,建议:一是规范村规民约制度设计,明确村规民约制订、修订的基本原则、内容形式和具体步骤,完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属于社会基层自治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 1 1 1条规定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这就是说 ,村民自治是包括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职工自治在内的社会基层自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 1 998年 1 1月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其核心问题是村民自治的法律问题 ,至今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在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中 ,借市场经济全面建成、民主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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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村民誉为农村“小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然而,一些地方的乡镇党委、政府随意撤换、任免村委干部,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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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关键。由于农村位置偏远,农民思想封建、文化水平整体较低,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造成了阻碍。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将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设立相关文化设施、采取村民自行管理等方式,对农村地区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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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省榆树市育民乡爱民村成为了榆树市农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沤肥、统一还田”农村环境绿色治理模式试点村屯,爱民村的村民胡坤成为村里积肥员。在征求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乡党委指导爱民村出台了《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随后,该乡分3个步骤开展了此项工作:  相似文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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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维良 《中国改革》2003,(12):64-64
为规范村民委员会所管辖区域的称谓问题,笔者认为还是称“自治村”好。一个村民委员会就是一个“自治村”,一个乡设几个村民委员会就有几个“自治村”,同样,一个县、一个省设多少个村民委员会就有多少个“自治村”。这样,既解决了称谓问题,也便于各级各单位的统计工作,一举两得。那么,为什么要称“自治村”呢?理由有四:第一、称“自治村”,体现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宪法的这一精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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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乡村为了进一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本地秩序,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了各种形式不一,内容不同的村规民约.这些民约大部分具体、实用、简单、容易记、约束力比较强,是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好形式。但是也有一些民约,由于制定者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内容上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些村规民约掺杂了浓厚的封建宗派色彩,有些民约处罚过高过滥,还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有的规定私人建房占地由村里说了算等等。这些村现民约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村规民约对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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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为农村改革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长治市在加强合作组织建设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制定农业合作组织的法律,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任务和法律地位,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双层经营、共同富裕。应以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飞跃”的思想为指导。 第二,合作经济组织同村委会的关系应当有明确的界定。村委会就是村委会,不是合作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第一款讲“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第二款讲“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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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是新时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笔者通过剖析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探究新时代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路径,供同行们参考。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一)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程度有待提高一是没有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三资”管理等规章制度。如,个别行政村工作中遇到经济事项仅凭惯例,村级发生的“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等村民人情往来事项“无章可循”,支出带有随意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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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尤其是特殊人群(如外嫁女、入赘男、政策性移民等)的资格界定,普遍按照村规民约、地方习惯来民主协商处理。然而,村规民约有其局限性,往往难以保护特殊人群的利益。农村各类特殊人群要求参与集体分配和维护财产权利的诉求愈加强烈,有的甚至引发了社会矛盾冲突。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应该在村民自治的范畴内通过协商治理的方式解决。自治协商的依据法理依据。在村民自治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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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久前,四川省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的一个村民,挖了邻居家3根竹笋后被人发现。在农村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村干部立即按照新村规民约对其进行了处罚。"村规民约第3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之规定,所以我们对这个村民给予每根竹笋50元的处罚。"凰凤村村支书张义平说。张义平所说的新村规民约,是凰凤村两委在全市率先创新制订推行的一种管理方式,借助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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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的乡镇和村落中生活着6亿多农民群众。他们繁衍生息在怎样的治理体系中,这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繁荣和稳定,也关系到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村民自治要有规章制度为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定村规民约,是对传统农耕社会制度遗产的扬弃和继承,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乡村基层制度安排。村民自治也要有组织为保障。任何制度不可能没有缺陷和漏洞。要防止乡村基层一些人或群体在制度变迁中利用制度的漏洞谋一己私利或寻求部门利益,就必须夯实乡村治理的道德基础。有的农村基层在实践探索中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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