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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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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及其解决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建国  苗莉 《经济界》2002,(5):50-52
一、我国企业补充养者保险的发展现状所谓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私人养老计划,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而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制度。早在199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  相似文献   

2.
《山东劳动保障》2011,(10):64-64
我国的现代企业年金起源于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倡并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的措施。近几年来,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的相互促进发展有目共睹,使得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均大幅增加。然而在经过初期的快速发展后,企业年金增长速度趋缓,养老保险制度仍不健全的问题逐渐重新被人所重视。  相似文献   

3.
<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有了迅速的发展,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建立起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陆续展开。但  相似文献   

4.
<正>2013年7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民政部分别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提供了通道。企业年金,通常被称作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二支柱",是对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第一支柱"的补充。企业年金由企业发起建立,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在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并存在很多问题:退休年龄的规定使得不同的退休待遇有所差别;退休人数增长过快,基金的供需结构失调;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不利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健康持续发展等。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本文在阐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特点的基础上,分析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中呈现的问题,进一步探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改革策略。  相似文献   

6.
企业年金制度的特点及发展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为企业职工举办的一项福利制度,目的在于提高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企业年金可以起到增加企业凝聚力、实现长期激励和保障的功效。我国企业年金现在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据估计,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总量约300亿元左右,未来三年企业年金总量每年将增长1000亿元,2010年市场规模可望达到1万亿元,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对企业年金的举办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企业年金制度进行合理定位,把握企业年金制度的特点,研究确定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思路,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界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7.
企业年金在我国又称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是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自愿为本企业职工实施的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  相似文献   

8.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顺适我国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通过调整个人账户规模、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等措施,从基础上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整合,并进一步完善了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目标。本文作者通过分析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管理的时代需求,为解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转化难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山东劳动保障》2011,(9):48-50
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主要进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997年统一了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05年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在全国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今年将覆盖到4亿农村居民,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次突破城镇局限向广大农村发展。  相似文献   

11.
企业年金是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费的基础上,为职工办理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出资人的自愿行为,也是提高员工福利和员工退休后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大体由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三部分构成,其中的“补充养老保”又称雇主发起养老计划,在我国称之为企业年金。  相似文献   

12.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制度。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199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  相似文献   

13.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出现的趋势,我国到2000年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三根支柱”之一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美国已形成较完善的体制和规则。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分析中国企业年金作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前景、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管理方法等是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条理论研究之路。  相似文献   

14.
2005年12月,国务院在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颁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同时,确定湖北省等8个省市为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扩大试点省份。这次改革是继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湖北省作为试点省份,应认真吸取东三省试点改革的成功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精心测算,反复论证,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指出: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该决定方向明确,目标清晰,但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关键是如何抓好落实。根据我市的现状和企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解决“一窄、二难、三低”这六个问题“一窄”就是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偏窄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本局限在国有…  相似文献   

16.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和老人赡养问题的重要举措,进行养老保险扩面,覆盖更多的企业职工和需要的人群,是当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趋势。本文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所面临的难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促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一、新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50年代初期建立的,新中国成立不到两年,国家在财政经济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于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生、老、病、死、伤残时,能得到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形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单项法规。  相似文献   

18.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世界银行推荐了养老保险的三大支柱一一公共管理的、通过税收来筹资的社会保险体系:强制性的、私人管理的、通过个人缴费来融资的计划;以及个人自愿存款和保险。由此可见,企业年金属于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对于一个健全的养老保险体系有重要意义。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制度是香港为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所建立的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自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后,  相似文献   

19.
吴丽萍 《现代企业》2004,(10):13-14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年金,有人也将它称为“退休金”或“养老金”,它一般是由企业雇主和雇员以协商的方式共同出资组成。  相似文献   

20.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但对于江苏3000多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来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一直没有明确。7月11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公布《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今后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无论跨地区流动还是跨制度转移,都能衔接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各个阶段的养老保险权益可以延续累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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