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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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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人的生活与支票的联系日渐密切。用支票购物,开支票转帐,凭支票兑钱,拿支票抵债……但是,谁也说不清楚,从哪一天起支票失却了神圣的色彩,真的与假的、可靠与可疑、有用与作废,构成了支票扑朔迷离的世界。信不过的真支票西南物质公司商场与某机械厂是老关系户。一天,机械厂法人代表朱某拿着支票,骑走了一辆"本田"摩托车。3天后,银行退回转帐支票,财会人员依据过去的经验,遂将该款项记录在来往帐户上。3个月后,该机械厂朱某又拿着支票买走了一辆近万元的"野马"摩托车。3天后,银行又退  相似文献   

2.
2001年12月初,乐平市某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向市人民银行反映这样一个情况:他们最近收到一封特快专递,里面是××地区某企业(以下简称B企业)签发的一张远期支票,支票上未注明是转帐或是现金支票,出票日期是2001年12月30日.他们觉得这张支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但又怕这是一种新的金融结算方式,所以咨询人民银行是否可以办理资金划转.  相似文献   

3.
女职工王某为某单位合同制职工,在单位任出纳员,合同期至2001年4月,2000年6月,王某因休产假,工作进行交接时,接任人发现账目中现金少1万元,通过查找银行存根发现,1999年9月1日王某开具支票到银行提款时,支票存根联填写3万元,而王某到银行提款联填写为4万元。因王某临近生产,单位领导出于对职工爱护的角度,对此次事件未作处理。2000年10月,王某产假期满后,单位领导与其谈话,指出其行为已经走到了违法的边缘,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停发工资。王某按单位的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将1万元如数退还。次日,单位领导以口头形式通知王某,鉴于王某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考虑到王某的前途,单位不在其档案里做任何处分决定,让王某自己联系单位,以正常调动的形式调离该单位。听到通知后,王某多次找领导,检讨其行为的错误并  相似文献   

4.
支票结算,是企事业单位在同城票据结算中使用较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有利于减少各单位之间的货款拖欠,有利于企业双方购、销活动,有剩于提高企业的核算速度及经济效益。但目前一些单位由于忽视支票管理,财务制度不健全,加之不认真执行结算制度,违反支票使用提定,致使支票结算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支票丢失,被骗、被盗等现象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通辽市内仅1990年至今就有27个单位丢失转帐支票29张,现金支票5张,其中留有印鉴的空白支票15张,发生支票被骗案件3起,造成交易双方资金损失15,000余元;被盗案件2起,遗失转帐支票6张,这既给交易双方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也给银行信川造成了一定影响。笔者经过调查分析认为,引发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相似文献   

5.
55万巨款旅行记●柳雯洁近年,我们在对某有色金属贸易公司的审计中发现,该公司1989年12月26日在“其他往来款”帐户中有“收××经济贸易公司暂存款”55万元的记录;1990年1月18日和2月25日该有色公司又分别两次用转帐支票将款划出,帐面上一收一...  相似文献   

6.
转帐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注意的事项张凤义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商业汇票、托收承付结算、委托银行收款结算等。企业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恰当地选择结算方式,对于维护结算纪律,提高结算款项的结算效率都能起到很大作用。结...  相似文献   

7.
徐某1994年在龙口市某公司因工受伤致残七级,2000年5月31日该公司依法注销,债权、债务由其主管部门承担。1999年4月6日龙口市某股份制企业成立时接收了徐某,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某股份制企业与徐某所在的原公司隶属于同一主管部门。多年来,徐某一直在同一地点从事同一工作,对用人单位的变换全然不知。2002年徐某提出与某股份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争议未果,遂诉至龙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某股份制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   

8.
个案评析     
收取录用违约金违法[案例]某银行于今年初到大学招聘员工,经笔试、面试等环节,拟录用包括徐某在内的10名学生,并于4月5日与他们签订了《录用意向协议》,收取每人"违约金"  相似文献   

9.
2002年3月10日,村民徐某因病住院向王某借款5200元,约定6个月后归还,并出具借条一份。在借条结尾王某写的“担保人”后面李某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逾期后,徐某一直无力归还借款,于2005年5月2日病逝。同年6月15日,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代徐某偿还借款5200元。案件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保证期间是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只能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也只在此期间内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的请求在此期间外,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类似于商品的保质期。保证…  相似文献   

10.
中央银行重要空白凭证指无面额的经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空白凭证,包括转帐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电划借贷方报单、邮划借贷方报单、错帐冲正传票等,是广义的票据,包含了票据法中阐明的所有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11.
《财会月刊》2013,(1):93-94
1.2011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价款为120万元。丁某支付120万元的价款后,王某于2011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相似文献   

12.
结算方式及其运用黄和结算方式是指不用收、付现金而通过银行划拨转帐而完成的货币收入和货币付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规定,目前,企业可采用的结算方式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等。正确选择运用各种结算方式,...  相似文献   

13.
某物资公司职工徐某,1997年5月至2000年2月与同单位的另一名职工承包了内部的水产品门市部,因承包合同纠纷,该公司单方面认定徐某需承担经济损失款18964.28元。2001年4月徐某退休,该公司每月从徐的退休养老金中扣除经济损失款项。2001年8月,该物资公司改制成立商贸总公司。  相似文献   

14.
【案情摘要】徐某(本案申诉人)于1978年10月在丰顺县参加工作,1994年6月,经劳动部门批准,徐某由丰顺县劳动服务公司调互惠州市某国有企业工作。1996年7月26日,经惠州市劳动局批准开具《(合同制)工人介绍信》,介绍徐某到某国有房地产公司(本案被诉人)下属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惠州分公司工作,徐某于当月开始在被诉人惠州分公司工作。被诉人于1998年4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根据《劳动手册》记载,申、被诉双方1998年4月1日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1年3月31日,徐某  相似文献   

15.
2004年4月22日凌晨1时许,某农机配件厂雇工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于上下班必经之路与一货车相撞受伤。王某之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王某系在某农机配件厂下班时间(1830时左右)6小时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另据证实,王某在下班后与白某等6人在饭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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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转帐支票引出的虚列支出朱建平今年5月,我们审计组对某单位9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定期审计,审计中采取了正确的方法,从小处入手,大处着眼,通过查、询、分析等手段,以一笔会计分录为突破口,从而查出该单位虚列支出、帐外资金21万余元。一、方法适当,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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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法 《审计观察》2003,(1):23-24
2001年10月10日,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出纳员吉军在例行对账时,发现9月份的现金账不平,有50000元的账款不符。在开户银行的协助下,吉军将9月份所有的银行付款凭证和自己的票据存根进行对照,发现有一张2001年9月25日签发的票号为ⅨⅡ01017921、金额为50000元的现金支票在银行取走了钱,而自己却没有这张支票的存根和做账记录。  相似文献   

18.
律师同志:我于2002年9月25日同长春王某签订了一份购买粮食的合同,按合同约定,我预交给王某定金1万元,其余5万元货款于2002年10月1日前交清,见款后发货,如货款没有按时付清,定金不予退还。2002年9月30日上午,我到某银行分理处,要求加急电汇5万元到长春某银行,并交纳加急电汇手续费100元,王某亲自在长春某银行等待提款。一直到晚上银行关门此款也没有收到。2002年10月1日上午,我到银行要求查询,银行工作人员回答是此款已按正常汇出。为避免购销合同违约,我要求将款提出,乘飞机送到长春,银行方面说不可能。直到2002年10月8日长春才收到此款,因我违约1万元定金受到了损失,为处理此事往返长春路费3200余元,要求银行索赔,请问是否可以。  相似文献   

19.
千年之初,山东省济南市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发生一起特大银行票据诈骗案,该行营业部主任孙某因涉嫌“对违法票据付款”9090万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还得从去年说起。2000年10月,济南市某公司董事长王某以票面金额7%的价格从田某手中购买了两张面额总值1990万元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找到营业部主任孙某帮助贴现。孙某碍于情面,放松了对票据的审核把关,并违反票据查询规定,将结算查询通知书交给出售伪造汇票的田某自行查询,给犯罪嫌疑人造成可乘之机。贴现过程中,银行经办人员受其领导孙某指派,为假汇票办理了贴现手续。此后…  相似文献   

20.
穆忱 《人力资源》2013,(6):66-67
2010年4月,王某被某公司聘用为消防安全负责人,双方于同年4月1日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王某却继续留在该用人单位工作。2013年3月12日,王某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双方协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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