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WTO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规定了三大补贴纪律:禁止性补贴(Prohibited Subsidy)、可诉补贴(Actionable Subsidy)和不可诉补贴(Non-ac- tionable Subsidy)。就禁止性补贴而言,通过巴西航空器案(Brazil- Aircraft,WT/DS46)、美国国外销售公司案(US-FSC,WT/DS108)、加拿大航空器案(Canada-Aircraft,  相似文献   

2.
WTO的补贴与反补贴协定(SCM协定)规定了三大补贴纪律:禁止性补贴(Prohibited Subsidy)、可诉补贴(Actionable Subsidy)和不可诉补贴(Non-actionable Subsidy)。就禁止性补贴而言,通过巴西航空器案、美国国外销售公司案、加拿大航空器案等案例,WTO业已建立起较为明确、清晰的诠释;不可诉补贴,基于SCM协定第31条“临时适用”条款,SCM协定的不可诉补贴有人称它自2000年起已不存在。  相似文献   

3.
在逆全球化浪潮中,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频繁受到以《SCM协定》和《中国入世议定书》为主的WTO规则约束。同时囿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存在的经营策略及WTO规则本身存在的问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极易引发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以及反补贴调查等WTO补贴风险。鉴于此,通过剖析WTO规制体系中相关规则,提出在防范各类补贴风险时,要根据其背后引发原因,从政府和中信保企业两个层面进行应对。  相似文献   

4.
今年一月,WTO对中国限制9种工业原材料出口做出了违反WTO规则的终裁。日前,欧盟、美国及日本又以违反WTO规则为由,就中国限制稀土等原材料出口向WTO提起了诉讼。而就在前不久,WTO又在"轮胎特保案"中裁定中国败诉。面对这种不利局面,我们应当理性分析,积极应对,更多的从自身方面去寻找原因,总结经验,任何情绪化的做法是无济于事的。  相似文献   

5.
2009年12月18日,中美就"知名品牌产品出口补贴"WTO磋商案达成谅解备忘录,以中方让步解决这一纠纷。尽管该案已经解决,但该案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仍需引起注意或探讨。本文在概述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归纳了WTO有关禁止性出口补贴的规定,最后就本案涉及的中国中央部委的相关措施是否属于有"强制性措施"的法律文件、"视出口实绩为条件"与以"出口企业为前提"有无区别、关于能否用《SCM协定》第11.9条下微量补贴作为例外辩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2004年4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宣布对我国出口的户外烧烤架发起反补贴调查;2007年2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施瓦布宣布,美国已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中国的禁止性补贴提起诉讼。2006年1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我国  相似文献   

7.
李丰 《国际贸易问题》2008,305(5):119-125
2007年2月,墨西哥在WTO框架内就中国退还、减轻或免除税收及其它应付款项一案提出磋商,指控中国违反《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等多项WTO协议。从目前的证据来看,中国政府的部分税收及其它优惠措施的确构成了"禁止性补贴"和"当地含量"投资措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使中国政府的部分税收优惠措施由"可诉补贴"转为"不可诉补贴"。中国政府应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及其它税收优惠办法的制定,加快税收、投资等行政法规规章的清理。  相似文献   

8.
WTO加拿大出口补贴案评析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拿大影响民用飞机出口措施案是WTO重要的补贴案例。仅就本案对于SCM协定的解释和适用来说,其对于WTO补贴案例和我国补贴政策和法律的参考价值在于:澄清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补贴定义中的“利益”;确立认定禁止性出口补贴的推理过程和基本方法;确立适用该协定第K项第二句的推理过程以及提出WTO补贴案例的证据问题。  相似文献   

9.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对策以及金融危机的刺激措施,不少国家都对以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低碳产业采取了鼓励措施,其中补贴措施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措施。本文,在归纳各国相关可再生能源产业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国外免费碳排放配额及交易措施与WTO补贴规则的合规性问题,并就将来可能引用"绿色补贴"例外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可再生能源激励措施一方面符合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潮流,但另一方面,也可能被一些国家用作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为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低碳措施,具有双刃剑的效果,我们应该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10.
2010年9月9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针对中国发起的新能源反补贴调查,使中国陷入"双重困境"之中。面对压力,寻求突破,首先必须做到知己知彼。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全面梳理,厘清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现状,剖析USW指控的相关内容,分析其与WTO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的相容性;并通过对美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分析,指出美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现状与特征,在彼此对照中获得借鉴与启示,为我国从容应对压力提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美国就中国贸易税收补贴政策在WTO与中国磋商案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美国就中国贸易税收补贴政策在WTO与中国磋商案为基础,归纳了美国提出磋商的基本理由,同时从WTO《补贴与反补贴协定》(以下简称SCM协定)和我国入世文件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相关政策是否构成补贴、禁止性补贴以及可能的辩护理由。本文最后就我国今后如何处理补贴政策进行了简要的评析。  相似文献   

12.
可再生能源产业电价补贴政策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采用2006年~2015年31个省(市、区,以下简称省份)的省际面板数据,对全国和东中西部可再生能源产业电价补贴政策的具体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进而提出了积极引入绿色证书政策等电价管制政策、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加大电力投资中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投资、从财税政策方面激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2010年,日本针对加拿大涉及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立法及措施提起争端解决程序,本案目前尚处于磋商阶段,如果成案,将对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确立可予依据的判例,也能为各国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符合世贸规则的参考价值,更有意义的是,气候与贸易的国际法进程中产生的诸多议题交叉现象,可以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获得"司法造法"的机会,间接推动气候与贸易国际法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4.
中美铜版纸反补贴案对我们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商务部对"铜版纸案"作出征收反补贴税的终裁,改变了美国坚持了23年的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法的贸易政策。"美国对华铜版纸案"启示我们,美国对华适用反补贴法的大门已经彻底打开。我们应该更加关注WTO的补贴与反补贴制度,对我国现行的补贴政策、税收和银行法律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运用WTO的规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DS437)上诉机构报告。上诉机构维持了专家组关于美国在公共机构认定、土地补贴专向性认定、基于出口限制措施启动反补贴调查等方面的做法违反世贸规则的裁定,进一步认定美在对华发起的反补贴调查中使用外部基准的标准不符合世贸规则。这意味着,美国不可再用此前方法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其发起单边贸易救济的难度加大。该案于2012年5月由我方发起,2014  相似文献   

16.
补贴政策的经济学依据来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战略贸易理论,深受该理论影响的美国就在国内生产和出口中使用了大量的补贴政策。但美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之一,其补贴行为必须符合 WTO 的规定。本文着重介绍了美国在 WTO 框架下的一些主要补贴政策,如出口补贴政策、出口融资政策、R&D 补贴、农业补贴、钢铁补贴和能源补贴等。这些补贴政策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利用了 WTO 赋予的补贴空间和权利,而这也是我国最需要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相似文献   

17.
补贴是各国目前所普遍采用的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之一。但是,依据现有补贴与反补贴(SCM)规则,很多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真实目的的补贴都可能被判定为禁止性补贴或可诉性补贴,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WTO成员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补贴措施的自由。因此,要为各国推行正当的应对气候变化补贴铺平道路,就必须对SCM协定的相关规则进行修改和完善。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借鉴GATT第20条模式,增加环保例外条款。  相似文献   

18.
2014年7月7日,WTO发布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上诉机构终裁报告。该报告再次认定美国25起"双反"措施违反了WTO规则,在这一争议问题上支持了中国的主张,驳回了美国的上诉请求。但基于有限的审查权限设置,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国关税法修订案是否符合WTO规则的分析。赋予上诉机构对事实问题的审查权,应是完善DSU程序设计的题中应有之意。当下情境,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复杂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行诉讼时,势必以"组合拳"进行反击,但"组合拳"思路往往可能导致基于DSU规则的设置某一诉求被回避的后果。中国应对此保持警惕。  相似文献   

19.
WTO动态     
《WTO经济导刊》2008,(1):8-8
美欧疾呼为“绿色贸易”松绑;WTO总干事拉米指定了专家组成员审查中国知识产权执行争端;WTO叫美国取消棉花补贴;WTO启动对美国农业补贴的调查中国作为第三方参与;19国商界代表呼吁推动多哈谈判  相似文献   

20.
"不利可得事实"是美国商务部对华反补贴调查经常使用的一种证据规则,此种规则通过借口中国政府"未能尽全力配合调查、提供资料",从而在缺乏确凿证据、且实体规则不利于美国的情况下推定补贴成立。在2012年的两起新能源反补贴案中,美国就曾借用此规则,先后规避"公共机构认定"、"电力、土地补贴"、"出口信贷补贴"等问题当中多项实体规则。由于WTO缺乏相应规则、WTO裁决并无案外效力,我国在WTO体制下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同时,由于美国司法审查的消极性,在美国法院诉讼同样无济于事。此问题的解决,一方面依赖世界各国对"不利可得事实"滥用的危害有清醒认识并共同改进规则;另一方面,具体到新能源问题,应推动国家间谈判与磋商,以期通过合作而非对抗达到共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