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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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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外经贸财会》2006,(2):2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经研究,总局决定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出口货物的退(免)税,主管其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不再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  相似文献   

2.
《对外经贸财会》2006,(2):60-6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4号)中,有关1年之内的新办企业,在出口申报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点,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值得有关部门研究。根据该件规定: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90天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相似文献   

4.
七种情形不得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2006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相似文献   

5.
《大经贸》2006,(12):63
为了做好备案出口合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软件进行了升级,并发布了《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6.
《进出口经理人》2014,(7):88-88
本书以介绍出口退(免)税操作实务与评估管理为主要内容,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共十四个章节。上篇:将与出口退(免)税有关的出口贸易、货物离境报检、报关通关、外汇管理等知识融入其中,介绍出口退(免)税之前环节的操作流程,展现从出口贸易开始至退(免)税实现,形成的一个完整操作链条的过程。  相似文献   

7.
2004年出口退税新机制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加快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进度.公平各类企业出口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一系列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和政策.现将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8.
《对外经贸财会》2005,(2):64-64,3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开展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经商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下放A类出口企业审批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  相似文献   

10.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5号)。《通知》规定,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境内,视同进口,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经研究,现将2004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本文从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退税政策,适用范围,计算方法、账务处理等分方面进行分析,目的是加强对出口贷物退(税)的理解和应用。  相似文献   

13.
税务     
《大经贸》2005,(5)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出通知,调整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凭普通发票办理退(免) 税的规定。通知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相似文献   

14.
七种情形不得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2006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相似文献   

1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简化出口企业报送的资料,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同时制定创新服务措施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推动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4号)文中,有关1年之内的新办企业,在出口申报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点,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值得有关部门研究.根据该文件规定: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90天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但文件又注明,对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新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   

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下发后,一些地区询问逾期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税收处理和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等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  相似文献   

18.
政出其门     
《光彩》2004,(10)
出口企业可以直接去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而不必再到外贸部门办理该手续。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稽核程序的通知》中指出的。通知指出,自2004年8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从2005年1月13日以后,建…  相似文献   

19.
一、目前使用的“免、抵、退”税计算公式 (一)出口货物销售免税,即出口货物不需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20.
《对外经贸财会》2009,(7):28-28
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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