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关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若干问题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农业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中 ,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目前主要形式是农村信用社 )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下面就几个关于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认识。一、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须遵循的几个原则第一、坚持合作制是办好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原则。我国农村信用社和国外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实践证明 ,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必须坚持合作制原则。偏离合作制原则 ,必然阻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应是社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按照合作制原则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规范 ,才能有利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  相似文献   

2.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的组织形式,它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未来走向。自1991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正式脱钩之后,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就在于将农村信用社建设成由农民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以入股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背离了建立之初的目标所在,  相似文献   

3.
本文在分析中国农村信用社"去合作化"的演变与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探究了其"去合作化"的成因,论述了政府主导推动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政府实现特定目标的重要工具,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逐步背离合作金融特性,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不完善导致实质上的"去合作化","内部人控制"导致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经营色彩越来越浓厚,是其走上"去合作化"道路的重要原因。当前,中国要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应认真吸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验教训,遵循合作金融的基本原则,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按照"熟人社会"的要求确定农村合作金融的经营地域;政府应尊重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诉求,发挥好外部监管的作用,着力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遵循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特征和规律,稳步发展中国农村合作金融。  相似文献   

4.
农民专业合作社若要规范化、高质量地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为解决融资难问题,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与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成立信用合作组织(部门)积极开展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实践基础不断夯实,也为探索农民民间合作金融提供了宝贵经验。论文首先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产生与现状;其次深入剖析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模式与具体操作;与此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将在促进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研究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和发展,首先需要考虑几个约束条件。第一,农村信用社及其他合作金融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所确定的合作金融性质;第二,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不能割断历史,不能忽略现实金融宏观控制的要求;第三,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必须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适应农村生产关系的改革为目  相似文献   

6.
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已走过近50年的漫长历程.半个世纪中,农村信用社在坎坷的道路上发展壮大.它作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组织,在服务农村、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1996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了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其中重点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把农村信用社改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相似文献   

7.
依托产业合作组织延伸发展的信用合作和金融互助,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最主要的内生金融配套对策。本文通过对山东省蒙阴县一养殖合作社的融资发展之路进行剖析后认为,内生金融配套是有固定边界的,一旦具有大规模商业开发的价值,银行信贷等外生融资配套将取代内生的信用合作和金融互助。而这一必然次序一旦紊乱,将会带来很大的效率损失。  相似文献   

8.
关于农民信用合作,不久前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有两个允许引起了普遍关注,即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这两个允许不仅成为农民信用合作发展的政策突破,由此可能引致的微型合作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也被认为是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应有之义。如何解读这两个允许的意义,如何实现从政策突破到实践发展的跨越?本期一线话题邀请了关注这些问题的相关各方,他们是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徐旭初教授,梨树县农村小型信用组织协会发起人、百信资金互助社指导者姜柏林,中国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吴金彪行长。  相似文献   

9.
去年以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工作已顺利完成,这表现于农村信用社的人、财、物与农业银行已经分开;县联社已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县以上各级信用合作管理干部已从农业银行划转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承接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工作;农村信用社管理工作平稳过渡,业务得到继续发展。但是农村信用社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与突出的问题,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个农村合作金融新体制,真正把…  相似文献   

10.
自从1994年出台的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以来,农村合作银行是什么性质的金融组织?建立农村信用社是不是还要坚持合作金融的改革方向?建立农村合作银行是不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措施?一直是人们关心和研讨的问题。一、农村信用社现在是什么情况?要先弄清情况,然后才能谈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可以概括如下: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研究"农村金融之谜"的现实表现入手,指出构建合作金融是破解农村金融之谜的关键,而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较为理性的分析后指出农村信用社早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目前可以尝试将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新的栽体.在此基础上,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探讨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构建及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12.
(一)做好农村金融网点的优化组合。进一步完善以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支付服务组织体系,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一是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对现有县以下乡镇网点进行适当调整,尽量向经济区划设置过渡,使农村客户均能享受到金融网点的支付结算服务。二是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如村镇银行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有效地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的问题。三是积极推广银行流动车流动服务。  相似文献   

13.
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合作银行过渡亟需加强管理工作何昭余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合作银行转化是我国金融体制的又一重大改革,是发展信用合作事业,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及人、农两总行都作了明确部署,信用社将与农业银行脱...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信用合作活动不断增多,合作范围与规模日益扩大。信用合作模式也从简单的资金余缺调剂,到依附于产供销链条的商业信用互助,以及发展独立的信用合作实体。农村信用合作因为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和高交易成本的问题,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可以并且正在成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对接正规金融的有效载体。  相似文献   

15.
国家应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完善其细则,使得各合作组织都能够合法开展相关业务,保障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有序发展。近年来,由于我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为主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难以满足农村农民信贷的需求,因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必要补充,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快速发展。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如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村上世纪50年代初推行的以信用合作为基础的农村信用社,历经时代变迁与制度选择,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三农问题系关国家全局,农村合作金融虽难以一己之力解决所有问题,却是国际上解决资金问题的  相似文献   

17.
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是中央对信用社进行改革的要求,也是广大社员的愿望。我区从1979年冬起,对信用社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它在恢复合作金融性质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促进了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但本人认为,要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使它在经营上有更多的自主权,还要作出许多艰苦的努力。 走合作金融组织之路信用合作事业登上新台阶 我区有49个县、市属于经济不发达之列,占全区具、市数十半以上,其中属于国务院核定的贫困县市有24个。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逐年有  相似文献   

18.
西部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取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已遍及全球,并日趋规范和完善。国外合作金融的发展变化,对我国合作金融改革,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责权利的统一成为合作金融机构有效发展的基本前提:建立自上而下、自成体系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已经成为合作金融长期健康发展的组织保证;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实行商业化经营是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
分散的小农经济是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基本国情,农村经济与金融要协调发展,必须重走“三大合作”(即:生产、购销、信用合作)的道路。信用合作要发展,必须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生产与购销合作)相结合,不可能实现单独突破。本文提出了在现行政策框架下推动三大合作的一个框架设想。  相似文献   

20.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最早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是由德国人雷发巽于1849年在莱茵地区创立的。经过150多年的发展,许多国家的合作金融组织日趋规范和完善,并且有很多创新。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发布后,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经济发达地区,像苏南的农村商业银行模式、浙江的农村合作银行模式等,都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