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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4,(2):7-8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改制的过程不够规范和改革的推进方式有欠缺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此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在此。本刊编了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希望对建筑业国有企业推进改制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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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从2006年9月10日香港太古集团整体购并厦门绿泉实业有限公司这一案例谈起,讨论了国有企业改制“靓女先嫁”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作者认为,应从国有资产价值的客观评估、通过立法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靓女先嫁”模式、设立并购安全港指标等方面着手来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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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全球经济发展的律动节奏和国家“十一五”计划的推出实施,未来几年我国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速度会大大加快,经济增长的方式会发生显著变化,国有企业改制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国有产权流转方式将更加市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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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12月18日举行的“中国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李毅中表示,当前的国有企业改制在五个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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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五项原则 2005年9月9日,李荣融主任在厦门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高峰论坛上提出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五项原则: 一是主体要到位.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主体,必须由出资人主导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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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允许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在规范前提下通过增资扩股持股,这将对大型国企改革产生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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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5,(13):14-15
消息人士透露,就企业负责人增量持股、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有望本月出台。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指出,要将厂务公开的范围进一步向改制企业、合资企业、上市公司拓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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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两年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2006年春节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再次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成员持股问题作出了规定。此番高调亮出国资新政,旋即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新一轮国资改革路线图究竟如何描绘?是国企管理层持股禁令解除还是对空白地带进行规范?本刊特编发两篇对《实施意见》理解各异的文章.旨在引发读者的思考。——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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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通过不断改制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经营管理能力已经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自身的“凤凰涅槃”中建立了“新国企”.今天的国有企业已非昔日的国有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行规范改制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大多数国有企业实现了产权多元化,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目前中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改制面达到72.3%,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的企业有43家,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373家,资产总额的54%、净资产的69%、营业收入的60%集中在上市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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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按此要求,各级政府陆续制订和出台相关配套方案,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除通过证券市场完成国企改制和实现资产证券化外,众多国有企业还通过“向社会资本转让部分国有股权”或“向社会资本增资”两条途径实施混改。《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别规定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改制应当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交易
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交易公开透明,并通过公开市场充分发现投资者、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交易公开透明,并通过公开市场充分发现投资者、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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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来,这个文件有许多有新意的提法,例如对于无形资产的重视,对于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但几乎都没有引起媒体和社会的足够重视。引起最多关注的是文件中对于国企高管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本企业股权的规定。此举一度被媒体盛传为“MBO解禁的开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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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以下简称60号文件),是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文件,以下简称96号文件)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是指导国企改制的一个最新、最严密的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