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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被村民誉为农村“小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然而,一些地方的乡镇党委、政府随意撤换、任免村委干部,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2.
最近下乡调查时,一些村干部向笔者反映他们那里精简村干部的做法:几个经村民选举产生,并在任期内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被乡政府宣布免去了职务。村干部们说,乡政府实行村组精兵简政,他们支持,但对这种做法实在不理解。减少村干部数量,提高其素质,减轻农民负担,这是一件好事,但在实施时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程序办。该组织法明确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派、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对照《村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这是对二十年来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成就的高度概括和肯定,同时也为跨世纪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八十年代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后,辽宁省农村村民自治活动全面开展。省里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村委会选举条例》等法规,各市、县、乡、村也相应制定了各种有关村民自治的制度和办法,并在全省农村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  相似文献   

4.
要闻快报     
11月初,九届全国人大召开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九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这个法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30条,较之先前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选人、议事、监督等3个环节上作了修订、补充,健全了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定和程序,明确了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5.
20 0 0年是河北省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 ,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 ,实行村委会直接选举的第一年。那么 ,实行村委会直选究竟产生了哪些好的效果 ?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呢 ?带着这些问题 ,作者对河北省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一、实行村委会直接选举的积极意义1 .村民参政意识空前高涨 ,民主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河北省香河县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来看 ,还权于民的基层民主给农村社会政治生活带来了惊人的变化 …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在参加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的学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座谈会上指出,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法律保障,是搞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需要。 曹志说,在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过程中,要同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决定》中提出了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的要求。这“四个全面推进”,应作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核心内容。为此,首先要搞好民主选举。对那些以不正当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规范,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2002年,全国农村许多地方…  相似文献   

8.
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并坚持下来,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为新时期农村管理体制的创新打下了良好基础,近几年来,实行村务公开,成为了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步骤,也成为促进村民自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法宝。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属于社会基层自治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 1 1 1条规定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这就是说 ,村民自治是包括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职工自治在内的社会基层自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 1 998年 1 1月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其核心问题是村民自治的法律问题 ,至今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在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中 ,借市场经济全面建成、民主政…  相似文献   

10.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部重要法律。它根据宪法,赋予了村民广泛的民主权利。 一、选举权 村民有权选举村委会的组成人员。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相似文献   

11.
《农家之友》2009,(12):9-9
据新华杜报道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一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侯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讨论同意,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相似文献   

12.
一、村委直接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和保证 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决定在全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1998年11月该法修订案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是为了发展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和实施,提高了村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加强了村民自我教育和民主监督。然而,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农民自治存在许多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采取相应对策,以促进和谐新农村的构建。  相似文献   

14.
19世纪法国著名政治学家托克维尔说:"政治生活始于乡村。"新中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的政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由广西河池地区三岔公社(今南屏乡)合寨大队发起的,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想过创造历史,更没想到这个组织的《村规民约》竟然酝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诞生。他们没想过成为英雄,却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推动了新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15.
1998年5月份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省各地把村务公开作为稳定农村形势、加快改革发展、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带有根本性的大事,集中力量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经过两年多努力,截至目前为止,全省共有31913个行政村初步  相似文献   

16.
正12月2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务院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拟定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相似文献   

17.
村主任丢官     
易颖 《中国改革》2003,(2):16-17
相关链接 就在辞职的前几天,陆义宝刚刚参加了宜兴市人大和民政局组织的“村主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相似文献   

18.
农村基层民主:我们仍然在路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11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的日子。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多年的发育和实践,在逐步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中国农村的形态,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詹成付的话来说,“这个实践过程早已超出了单纯的村民自治,最主要的是对农民的思想启蒙,在农村引入了民主理念,在9亿农民中树起了一个大写的‘人’字。”然而,这一民主建设的进程正在进行之中。它在克服一个个传统体制固有的问题的同时,又不断地面对着“单兵突进”、配套改革还跟不上的新困惑。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之际,我们编发了长期关注村民自治问题的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副局长魏荣汉先生的文章,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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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其中,村民自治即我国基层民主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其运行至今已历时十数个年头,为我国的村民自治做出了极其突出的贡献。但是,由于所处时代的局限,该法律一样存在各种实践层面的不足与缺憾。本文即从实际操作的层面出发,探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的不足,并尝试对这一现象进行剖析,并从个人角度提出一些浅见,以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等十一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但我们发现,《组织法》自1998年11月4日公布施行以来,村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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