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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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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取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法取缔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取消非法设立或者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如《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行为迅速取缔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的通知》(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105号)对取缔报废拆解拼装市场作了规定。一般地讲,依法取缔包括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营业执照、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依法取缔只能通过其他行政处罚措施表现出来,并得以实现。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  相似文献   

2.
速递     
浙江台州率先尝试和解方式审结行政复议案件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中尝试以和解方式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今年6月,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对查获的叶某无照经营卷烟一案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18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处  相似文献   

3.
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2、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3、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4、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5、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6、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4.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5.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6.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只由公安机关实施。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询问是指工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是工商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下面,笔者就有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询问要点,作一点概述,与大家一起探讨。主要内容包括:1.搞清基本违法事实,按“五何”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以何手段从事何种违法经营活动要求,尽可能问清涉案财物的数量、经营的规模、违法经营额、违法所得、参与人情况以及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等。2.以何种名义(即公司、个人独资、合伙等)从事经营活动,内容包括搞清当事人是…  相似文献   

8.
对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相似文献   

9.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自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诞生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背景下的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法机关的新法规,备受工商系统关注。本期围绕着成都“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研讨会”的发言材料组织专题,供大家参考。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工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欢迎读者将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以及问题研究写成文章,与我们沟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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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自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诞生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背景下的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法机关的新法规,备受工商系统关注。本期围绕着成都“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研讨会”的发言材料组织专题,供大家参考。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工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欢迎读者将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以及问题研究写成文章,与我们沟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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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自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诞生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背景下的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法机关的新法规,备受工商系统关注。本期围绕着成都“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研讨会”的发言材料组织专题,供大家参考。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工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欢迎读者将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以及问题研究写成文章,与我们沟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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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自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诞生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背景下的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法机关的新法规,备受工商系统关注。本期围绕着成都“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研讨会”的发言材料组织专题,供大家参考。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工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欢迎读者将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以及问题研究写成文章,与我们沟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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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自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诞生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背景下的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法机关的新法规,备受工商系统关注。本期围绕着成都“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研讨会”的发言材料组织专题,供大家参考。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工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欢迎读者将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以及问题研究写成文章,与我们沟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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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自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诞生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背景下的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法机关的新法规,备受工商系统关注。本期围绕着成都“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研讨会”的发言材料组织专题,供大家参考。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工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欢迎读者将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以及问题研究写成文章,与我们沟通。  相似文献   

15.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行政责任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5.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6.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或者财政部门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 ;7.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相似文献   

16.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的对相对人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1-工商行政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相对人申请依法赋予其权利、设定其义务,主要形式有核准、登记、注册、许可等;2-工商行政处罚,依法对违法相对人实施行政制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工商行政裁决,对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特定民事纠纷依法进行裁决,主要指商标注册管理中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及相关的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4-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7.
《工商行政管理》2011,(3):34-35
从2003年起至2009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违规网吧2195户,取缔“黑网吧”3132户,没收非法所得30-2万元,罚款575.69万元,共查扣电脑(含主机、显示器等)30424台(套)。2010年,全省工商系统分别于春节、“两会”前后、迎世博办世博、中小学校暑假和庆国庆迎亚运期间,对全省5609户已登记网吧进行了多次常规巡查和专项检查,共检查已登记网吧23172户次,查处违法经营270户次,查处取缔“黑网吧”746户,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及设备6590台(套),罚没款290.78万元。  相似文献   

18.
自《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期对各地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情况进行了综合,同时刊发相关探讨文章及做法介绍,供大家参考。专题主持刘安伟  相似文献   

19.
自《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期对各地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情况进行了综合,同时刊发相关探讨文章及做法介绍,供大家参考。专题主持刘安伟  相似文献   

20.
坚持五个“结合” 大力惩治无照经营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期对各地贯彻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情况进行了综合,同时刊发相关探讨文章及做法介绍,供大家参考。专题主持刘安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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