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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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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度信息     
建设部: 民企可投标经营公用事业从5月1日起,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通过招投标的市场竞争机制,经营某项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部发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它的出台意味着市政公用行业将结束垄断,走市场化的道路。特许经营制度明确了政府与特许经营者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据了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是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投标等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并明确其在一定期限…  相似文献   

2.
行业资讯     
特许经营必须招标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发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届时,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将全面推行特许经营新办法。据介绍,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依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遵纪守法的企业都可以参与公用事…  相似文献   

3.
供水、供气、公共客运等市政公用事业长期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局面,在湖南已被打破。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规定:部分公用事业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和管理。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湖南市政建设需要资金1200亿元至1500亿元。为确保企业守法经营,该《条例》规定,特许经营者擅自转让或以承包经营、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并拒不改正的,相关部门有权收回特许经营权。  相似文献   

4.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第29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5.
改革动态     
山东不再设国有独资企业,四川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有招,深圳推行工程预选承包商制  相似文献   

6.
一、我国城市环保设施的改革探索 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我国城市环保设施进行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设部,2002年)、《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  相似文献   

7.
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主要是推动专有经营的改革.一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改变仅由政府投资的单一模式,鼓励社会资金、鼓励外资投资兴办市政公用事业.二是改革管理体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政府部门主要履行公共资源配置、市场监管职能,企业成为经营活动的主体.建立和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加强运行安全监管,促进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相似文献   

8.
授权经营可以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的制度保障,不仅维护企业持续经营,更要敦促企业增进效率,提高质量授权经营是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演变而来,是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政府不通过竞争招标等方法将市政公用服务的生产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直接授予企业的市场化选择方式。授权经营与市场所熟知的特许经营有一定区别。特许经营主要是指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领域,政府通过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将本来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其产品和服务,按照一定的标准,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和经营范围之内,转交由被授权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BOT项目属地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特许权投融资方式.在BOT项目中,因其存在特许经营期较长、项目总投资较大、涉及主体众多、合同体系复杂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因此在整个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内存在着较高的法律风险,而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既是特许经营合同的商事当事人,又是特许经营合同的行政协调者和监管者,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并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以达到双赢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效果.  相似文献   

10.
袁俊 《特区经济》2007,226(11):246-247
招标、拍卖是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权出让的法定形式,也是"最优"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但实际操作中存在的缺乏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意识,投标中的竞争不足、拍卖中的过度竞争诸多问题却使这些"最优"特性难以实现。因此,应当通过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审查、竞标者的资格审查、招标和拍卖程序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对拍卖中过度竞争的监管等手段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招标、拍卖的监管,以实现对公共资源的合法、科学的配置。  相似文献   

11.
外省市     
《首都经济》2005,(11):44-44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年内需着力推进部分重点工作;《长三角区域产权交易规则》基本修订完成;《天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出台;[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杜卓  林燕新 《产权导刊》2006,(10):47-49
在国际上,特许经营又叫特许经营权,是指批准经营者取得经营牌照或经营许可。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授权方、被授权方的双方都有特殊要求的一种契约性法律行为,政府授权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定向委托或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以契约式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城市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特许权利。  相似文献   

13.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在能源、交通等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进一步将民间投资引入公用事业,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使其成为经济稳增长的“新活水”,对于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引擎作用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4.
“市政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趋势不可阻挡,政府部门动作将有重大突破。”日前,在“云南省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培训班上,云南省建设厅副厅长陈锡诚表示,将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全省供水、排水、垃圾处理、公交运营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的转让达到50%以上。  相似文献   

15.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把城市自来水供给作为公益性事业,由政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进入新世纪,加入WTO之后.我国城市自来水产业要求打破政府直接的全方位管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有效竞争途径.以解决城市自来水产业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更加快了城市自来水产业的市场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正>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在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这一引擎的作用尤为重要。进一步将民间投资引入公用事业,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使其成为经济稳增长的"新活水"。  相似文献   

17.
毕博  宋昭 《首都经济》2005,(12):34-35
传统上,全世界的公用事业大都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垄断经营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开始了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特许经营只是民营化的一种形式,但是这种形式目前使用最为广泛,得到多数国家的认可。  相似文献   

18.
市政公用事业是通过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普遍服务或产品的公共性行业。传统观念认为.市政公用事业具有垄断性与公益性.公共服务的供给存在市场失灵,必须由政府提供.但是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独占式经营也易产生政府失灵的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区分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生产”.引入市场机制.成为全球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9.
毕博 《首都经济》2005,(12):29-31
公用事业市场化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一个战略重点研究领域,2003年,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成立,但是对于公用事业的研究则可以追溯到几年以前,2004年,他们分别为建设部和北京市做了《市政公用事业监营的国际经验比较》,  相似文献   

20.
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在加强宏观调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如何深化建设事业改革,省建设厅慕绥新厅长提出了一整套设想。 市政公用事业要逐步实现“四化” 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经营要多元化。要打破市政公用事业的国家单一投资体制和独家经营体制。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包括贷款、利用外资、发行股票、债券等,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集中使用城建资金。允许国内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基础设施,并获取相应的利润。自来水、煤气、公共交通、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可由国家、集体、个人多家经营或联合经营,也允许外商独资或合资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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