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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5条规定:企业应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与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没有具体讲解1年以上3年以下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因而在实际操  相似文献   

6.
随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实施,有些业务的会计处理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中,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业务核算就如下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但该类业务涉及到增值税时,收入准则并未对其账务处理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7.
融资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永 《财会月刊》2010,(5):23-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销财务费用。这里,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  相似文献   

8.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收款期限通常超过3年)销售商品,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一次性确定收入的金额,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与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差额确认为融资收益;而税法规定,企业纳税业务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且应税收入金额为合同约定分期收取的价款,这无疑将产生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问题。  相似文献   

9.
分期收款销售行为的纳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收款期限通常超过3年)销售商品,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融资收益;而税法规定,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且应税收入金额为合同约定分期收取的价款,这无疑将产生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问题。  相似文献   

1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收款期限通常超过3年)销售商品,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融资收益;而税法规定,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且应税收入金额为合同约定分期收取的价款,这无疑将产生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问题。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实务中,以公允价格代替公允价值计量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更易操作.在公平交易中,延期收取价款销售商品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是公允的,只是合同或协议价款包含了销售商品的价款和将来应收的融资收入两部分.企业以非公允价格销售商品,合同或协议价款高于或低于公允价款的部分实质上是接受购买单位的赞助收入或对购买单位的赞助支出.  相似文献   

12.
一、分期收款结算会计准则规定及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方式在销售时商品已经发出,但货款是分期收回的(通常是超过3年),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销售企业向购货方提供的信贷,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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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上,由于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应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相似文献   

14.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商品销售之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准则")关于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计量原则的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旧准则规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总收入采用名义金额计量,而新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相似文献   

15.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收款期限通常超过3年)销售商品,应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一次性确定收入的金额,公允价值与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差额确认为融资收益;而税法规定,应税收入金额为合同约定的价款,这将产生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一、会计确认原则及税务确认原则比较分析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同时,按照该商品所有的账面价值结转销售成本,未实现融资收益在以后会计期间按实际利率法冲减财务费用。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一、新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第一,核算内容的变化。新准则中取消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第二.合同分立的变化。新准则第六条还规定了另一种合同分立的条件.即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而原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第三.合同收入计量的变化。在旧准则规定下.合同收入是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的.也就是以建造合同的总金额或总造价来计量。可是,如果工程价款显示的金额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那么依旧按照工程价款来确认收入就不够准确了。因此.新准则中取消了这项规定。第四.合同成本的变化。新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只是对于合同成本中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更加简洁、易懂。  相似文献   

18.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已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收入是利润的来源,因此获取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目标之一。收入的确认实际上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入账,并在利润表上反映,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会计利润并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计量原则的规定上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来的收入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的总收入采用名义金额计量,而新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  相似文献   

19.
占慧莲 《财会通讯》2007,(12):62-63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的核算与其分类密切相关。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17条规定,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一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明确规定,分期收款期限超过三年,即已经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业务,应该按照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公允价值和合同实际价款的差异计入融资收益科目。税法规定,企业销售合同的收款日为企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并且应税收入应该等同于合同约定的分期款项金额,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给企业的会计操作和涉税处理方面带来困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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