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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表现为多样性,按企业不同类型实行不同方式的退(免)税,如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除此之外,还有代理出口及进料加工贸易、进料深加工结转(即国内转厂)、来料加工贸易等特殊企业退(免)税。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复杂性和不一致性,为企业选择出口货物退(免)方式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经营出口货物的生产型集团公司,通常包括收购出口的外贸企业与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等,其出口模式可分为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方式和由集团公司内外贸企业出口方式两种,下面分别就这两种出口模式对生产型集团公司退(免)税的会计处理与其对出口退税的影响作比较说明:  相似文献   

2.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企业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使本国产品能够以不含税成本价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节约企业成本,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实现减轻企业税负,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如何在能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可以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合法的减少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将成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讲述了出口企业在出口方式上的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3.
梁军  卢相君 《财会月刊》2010,(12):56-57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本文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与"先征后退"计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该方法。  相似文献   

4.
从2002年起,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不论企业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给予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5.
当前税法对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离岸价"数据确认具体申报所属期未作出明确规定,而不同所属期会直接影响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本文对该业务免抵退税网上申报和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通过纳税筹划解析"出口货物离岸价"所属期不同产生的不同当期免抵退税额和附加税额.  相似文献   

6.
由于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自营与转嫁货物出口的计税方式不同,在相同条件下,生产型集团公司内独立核算的各成员企业,通过一定的利益组合,采取外贸企业收购生产企业货物出口,转嫁货物增值链条所实现的退税,要比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更加实惠。那么,在生产企业自营与转嫁货物出口模式下,利润获取是否同样受益?事实上,受诸多因素影响,利润值会随着参数变量的线性波动不断变化,并不完全取决于采用何种出口货物经营模式。本文拟通过对生产型集团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比较,来均衡分析生产企业如何选择获利最大的出口模式。[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适用于生产型出口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其中退税与免抵税额是组成免抵退税的两个重要部分。按照政策规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是计算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它将直接影响到生产企业两项税费的税负增减。因此,免抵税额计算的多少及所占比重对生产企业至关重要,许多税收筹划和避税方法应运而生,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通过虚抵进项税额、隐瞒内销收入等手段来影响免抵税额的情形。本文主要对生产企业免抵税额占比的影响及免抵退税涉税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8.
《财务与会计》2018,(5):83-84
1.2017年7月, 由于我公司委托报关行报关的人员疏忽,误将一笔出口日本的9 000美元的服装,在报关时错打成了9 500美元.请问:对于此类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答:你公司所遇问题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凭原出口货物报关单(无纸化后为报关单信息)向海关提出修改错误内容的请求,重新出具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及上传国家税务总局报关单信息,并以此做为正确申报出口退税的依据.二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九项规定,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填报《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应当注意的是,使用此表时,如果出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大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时,还需要去海关申报修改此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上错误的出口金额.  相似文献   

9.
我国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表现为多样性,按企业不同类型实行不同方式的退(免)税,如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除此之外,还有代理出口及进料加工贸易、进料深加工结转(即国内转厂)、来料加工贸易等特殊企业退(免)税。出口  相似文献   

10.
正一、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货物出口退税比较与选择来料加工业务,既不征税,也不退税。进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货按比例免征,货物出口免征消费税,并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基于出口货物退税的考虑,企业是选择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还是选择进料加工出贸易方式,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不同加工贸易方式是否可以转换。二是出口退  相似文献   

11.
一、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税收规定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而来料加工时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件及技术设备,出口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将成品出口并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根据有关税收规定,进料加工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增值税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即  相似文献   

12.
生产企业出口货样无论是免费还是作价提供给外商,增值税适用退税、免税或征税政策的争议由来已久.正是由于出口方式特殊,在不同情形下增值税的处理也有所不同,又因多数出口货样的自身价值并不高,实务处理中容易混淆,应该退税的可能按照免税或应税货物草率处理.对此,本文通过归纳生产企业出口货样的增值税适用政策(外贸企业参照),对照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操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相似文献   

13.
为鼓励我国出口货物在国际贸易中公平竞争,在遵循WTO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2年陆续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简称操作规程).<通知>及<操作规程>的发布使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上较原规定有较大的调整.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许多大型的集团公司除拥有多个独立核算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性公司外,为了实行统一的货物出口政策,在价格、费用等方面保持统一,这些集团公司往往都成立了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且独立核算的外贸公司,负责本集团公司内其他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口,如北京燕化,上海宝钢,厦门建发等。按照国家税务局现行的产品出口政策,这些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口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税收筹划方式(既出口退税模式)可供选择:即代理出口和收购出口。生产企业选用不同的出口退税模式,其产生的退税结果和对资金占用的影响有很大区别。  相似文献   

15.
我国税法规定: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按"免、抵、退"的计算办法办理退税.  相似文献   

16.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这个规定已经不限定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形式,当前我国企业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因出口产品所用原材料的来源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使用国内原材料经加工生产成货物出口的“一般贸易”,另一类是使用外汇进口原材料经加工生产成货物复出口的“进料加工”。  相似文献   

17.
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出口退税计算是纳税计算的一个难点,现行出口退税计算方法过于复杂和繁琐,可以简化。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出口退税政策不同,可通过纳税筹划选择合适的加工方式。生产企业按出口价格计算不得退税额,而关联外贸公司按购进价格计算退税额,由于退税率往往低于征税率,生产企业直接出口不如设立关联外贸公司间接出口有利。从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可发现出口退税的计算存在问题,应修改来料加工和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18.
邓文霞 《财会月刊》2013,(10):115-1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19.
企业以不含税的价格出口货物参与市场竞争是国际上的一种通行做法。目前,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实行增值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必交纳增值税,且对大部分出口货物还可退还企业生产或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即出口免税并退税。但由于各种货物出口前涉及征免税情况有所不同,同时国家对少数货物有出口限制政策,因此,对货物出口的不同情况,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包括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对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分为两种方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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