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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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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主要有由法院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行政机关选任等几种立法模式。每种立法模式各有其特点与优劣。只有加强债权人自治权利和破产管理人的市场培育,才能够更好地完善我国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国外破产管理人制度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国外,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制度已经是一项成熟的制度,各国破产专门立法或商法典中,对此均有相应规定。值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及管理人制度初创之际,对国外管理人制度进行比较介绍,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现行破产法律制度中,破产管理人的部分职责主要由破产清算组来承担,这种设置在立法技术上和实务上都是不科学的.虽然新《破产法》草案创建了包括破产管理人的资质、地位、职责、选任及报酬、责任承担等内容在内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但如何建立成熟完善的管理人制度,仍有待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4.
我国,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旧法规定的清算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管理人的作用,但由于其存在成立时间晚、独立性差、缺乏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缺点,不能满足高效、公正破产程序的要求.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引进管理人制度成为立法的当然之选.  相似文献   

5.
构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玮 《金卡工程》2009,13(7):31-32
我国新破产法构筑了一个多元主体、多层次的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一定程度上对破产管理人的权力形成了有效制约,保护了债权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规定过于原则,缺乏配套体制等。本文针对这些不足,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以及我国具体形势,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提出各项建议。  相似文献   

6.
“管理人”制度是我国破产法的重要内容,听起来很美。但在“管理人”的称谓、含义、范围、选任机制、监督与国际接轨等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令人困惑之处。为此,建议将“管理人”称为“破产财产护理人”、扩大“管理人”主体范围、在“管理人”选任机制中增加债权人债务人的话语权、设立管理人的专门监督机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做法应逐渐淡出并最终废弃,从而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上市公司破产的实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各国在上市破产中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确立重整制度,设置破产监察人和破产财产管理人,对特种行业公司的破产进行限制。我国在上市公司破产实施中应注意:严格界定上市公司破产的适用范围,设置监察人,正确行使破产程序中的各项权利,科学认定破产债权和破产财产,建立重整制度,注意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管理人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破产法中一项较为成熟的制度,它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破产案件的处理意义重大。2007年6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专章规定了管理人的产生、资格、职责、监督等内容,建立了我国破产法中的管理人制度。如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  相似文献   

9.
刘慧玲 《金卡工程》2009,13(1):48-49
按照国际经验和目前国际组织的倡议,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将商业银行破产纳入其适用范围。该法完善了银行破产申请人制度,确立了破产标准,创设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调整了破产清偿顺序,这些规定对商业银行破产的适用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企业的破产清算是经济运行中的必然现象,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总是伴随着破产欺诈。回溯历史,我们发现破产法是在同欺诈行为的斗争中产生、发展和完善的。破产法的精髓之一就是防止欺诈。因此,破产欺诈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立法的普遍重视。本文基于破产管理人注意义务的视角,通过对各国破产法相关规定的考察,系统地阐述了破产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对破产欺诈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  相似文献   

11.
《财会学习》2021,(11):I0001-I00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作用,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优化要素配置,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2.
企业重整制度首次被引入新企业破产法。破产重整最主要的两个主体是破产管理人和重组方。由于重整过程存在较大风险,本文试从破产管理人和重组人的角度,来阐述不同的财务风险和规避思路。  相似文献   

13.
王梓 《北方金融》2020,(2):80-83
《企业破产法》赋予破产管理人对双务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以此保障破产财团价值最大化,实现债权人间的公平清偿。该制度设计符合破产法政策的一般标准,但其适用标准尚不明确,如不对其进行界定可能造成破产财团的不正当增值或贬值,损害合同相对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具体到房地产企业破产情形,实务中金融债权人通常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债权人,因房地产企业破产涉及合同种类颇多,如不对管理人之解除权进行适当干预,极有可能违背该制度的设计初衷,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相似文献   

14.
新破产法创建了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人制度,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制度的建立,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增加了一项法定业务。担任管理人将会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新的业务增长点,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拟通过实例分析,介绍笔者对注册会计师做好破产管理人的一些体会。  相似文献   

15.
《破产法》是诉讼法和实体法相结合的一部法律,创设了许多新制度,如破产重整制度和破产管理人制度等,对于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平有序进行,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规制。但在不良债权诉讼和破产案件中却发现,曾经寄予厚望的《破产法》在很多时候,竟然成了债务人逃废债务的保护伞。一方面,是体制和司法环境的问题,特别是某些地方政府和法院不正确的行政和司法指导思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破产法》在某些关键制度上含糊不清,即存在立法缺陷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企业破产法》设立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中,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担任管理人的主要社会中介机构。在破产法规定的众多管理人职责中,其业务内容大多侧重于法律业务或会计业务。但是,在法院就具体案件指定的管理人只能是一家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必须面对侧重会计业务的职责,会计师事务担任管理人必须面对侧重法律业务的职责。  相似文献   

17.
随着新《破产法》的实施和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破产管理人,但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与律师相比法律事务相对较为生疏,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破产管理人是值得会计师事务所研究的课题。本文通过笔者的亲身实践经验,阐述了会计师事务所在做破产管理人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机构如何做好破产管理人提供借鉴经验。  相似文献   

18.
高有和 《海南金融》2005,(12):48-50
我国现行破产法律责任制度还不完善,已严重阻碍了破产实践的发展。这也是新的统一破产法制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之一。笔者选取破产法律责任问题作为切入点,通过对破产法律责任的类型、内容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法律责任的规定及存在的缺陷进行了阐述,试图寻求完善我国新的破产法律责任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9.
一、管理人报酬的概念及确定依据(一)管理人报酬的概念管理人报酬是指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定,通过执行职务而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取得的合理报酬,但该报酬不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和聘用其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费用。因为管理人执行职务,付出了相应的劳动,且为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运转而作出了积极贡献,所以其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5,(6)
注册会计师、律师及其事务所,受法院指定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时,清算中的税务处理,是管理人的一项重要职责。据此,管理人必须熟悉破产清算涉及的各项税收政策规范。文章中作者介绍了破产清算时适用的各类税种以及税收附加、基金的处理,内容分破产清算前欠税和破产财产处置变价应缴税款两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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