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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利润分配会计处理的复杂性1.《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①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下同)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下同)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股票股利除外),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②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批准的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2.《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准则》),将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处理的利润分配从时间概念上加以定性,将其全部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规定:①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董事会提出的分配方案中的股利(或利润,下同)分配时,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②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间经股东大会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比照上述规定处理。由于《制度》、《准则》的一系列新规定,导致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较以前更显复杂,具体如下:①编制年报时,现金股利不转入负债(应付股利),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这就需要在账务上增设一个科目(或明细科目),在资产负债表...  相似文献   

2.
朱建君 《新智慧》2005,(1):60-60
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以举例的方式,列举了属于调整事项的主要事例。其中,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会计报表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小包括分配方案中的股票股利),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其主要理由包括:第一,企业12月31日结账并计算出利润需要一定时间,待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已到下一年度。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口之前,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对12月31日存在的利润所作的分配,而审议批准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股东大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见2003年CPA教材《会计》)。第二,如果将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作为非调整事项,那么报告期间利润分配方案中有关利润分配这一部分内容将足一片空白,这不便于股东了解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放在下一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反映也无太大意义(见《企业会计准则2002》)。笔认为,这些理由并不充分,而且将利润分配方案中的全部分配预案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髂事项也不合适。  相似文献   

3.
李常青 《新智慧》2005,(4):20-21
通常情况下,企业于每年12月31日结账,进行年度决算,将本年度实现的收入、发生的成本予以结转,算出利润,董事会再根据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提出利润分配方案。而企业于佗月31日结账并计算出利润需要一定的时间,待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已到下一年度。因此,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提出的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具体会计处理显得较为复杂。本就此作以下讨论。  相似文献   

4.
李常青 《新智慧》2005,(10):20-21
通常情况下,企业于每年12月31日结账,进行年度决算,将本年度实现的收入、发生的成本予以结转,算出利润,董事会再根据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提出利润分配方案。而企业于12月31日结账并计算出利润需要一定的时间,待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已到下一年度。因此,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提出的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具体会计处理显得较为复杂。本文就此作以下讨论。  相似文献   

5.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日、财务报告完成日、审计报告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报出日、管理层批准报送监事会日、实际报出日、股东大会批准财务报告日等。它们的时间顺序排列大致如下图所示。  相似文献   

6.
一、会计与税务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做出重新估计,就要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收入、费用、资产、负债及所有权益进行调整,并调整报告年度相关数字及本年度报表年初数。  相似文献   

7.
杨春林 《新智慧》2005,(12):41-42
一、利润分配会计处理的复杂性 1.《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①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下同)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下同)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股票股利除外),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②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与蕾事会提请批准的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相似文献   

8.
姚文英 《新智慧》2006,(9):24-25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的事项。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需对报告年度报表的相关项目金额做出调整,故应先调整报告年度的相关账面记录,以使账表相符。调整账面记录时,如涉及损益则很可能会涉及报告年度所得税的计算。笔建议先考虑现行税法是否认可此损益的纳税调整,再结合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结束来进行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这样思路比较清晰。  相似文献   

9.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日、财务报告完成日、审计报告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报出日、管理层批准报送监事会日、实际报出日、股东大会批准财务报告日等。它们的时间顺序排列大致如下图所示。  相似文献   

1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一种补充或说明,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视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做出相关的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11.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交易或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而且这些交易或事项对企业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些交易或事项的正确披露,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全面、客观地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规避潜在风险。  相似文献   

12.
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时,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搞清楚日后事项发生的时间。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我国的会计年度和公历年度是一致的,即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如集团公司中存在国外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无论其所在国的会计年度是否与我国的会计年度相一致,合并报表时均需按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提供相应期间的会计报表。2.在《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到的日期有:①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即12月31日;②企业财务部门完成报表编制日;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日;④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对外报告日;⑤财务报告实际对外公布日;⑥股东大会召开日。这几个日期之间的先后顺序如下:笔者认为,只要把上述日期顺序梳理清楚,便能快速准确地由某一事项所发生的日期及性质来确定其是否属于日后事项。如属于需调整的日后事项,就应调整已编制的会计报表和已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表的期初余额。3.需要说明的是,在该准则的正文中,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截止日期定为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但在准则的指南中,却将公司实际对外公布报告的日期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的截止日期。这是考虑到我国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对外...  相似文献   

13.
一、追溯调整法的调账内容《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在追溯调整法下,企业应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这里的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实质上是调整上年度年末的留存收益,而影响上年度年末留存收益的主要因素是被追溯期间的收入、费用及其所得税影响金额和利润分配情况。因此,追溯调整法下的调账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被追溯期间的损益事项,即收入、费用事项。二是调整由于调整损益事项而引起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三是调整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也就是说,只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涉及提取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的部分,不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或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二、对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对所得税的影响”应该全面理解,即它既可能影响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还可能影响递延税款的金额。由于追溯调整法是一种内部调账方法,因此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进行调账时,绝对不允...  相似文献   

14.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销售退回业务,可能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或后,其会计处理应遵循不同的调税原则,进而调整报告年度与本年度会计报表中相应的数据。  相似文献   

15.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全资子公司,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以下抵销分录(为便于分析,暂不考虑存在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合并价差的情况):借:投资收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贷: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等)。笔者认为,此笔分录所用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处理并不准确,不仅不利于正确理解抵销事项,而且容易诱导会计人员编制错误的抵销分录,使企业集团整体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受到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科目使用不恰当。上述抵销分录中,运用“应付利润”科目或“应付股利”科目是不正确的。首先,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属于负债性质的科目,在合并报表抵销分录中通常应与表示债权性质的“应收利润”、“应收股利”等科目相对应,而此处却与损益类科目对应,与合并报表编制原理相悖,极易使人误解。其次,合并报表是通过编制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来完成的,集团公司内部的各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构成了整张工作底稿,以上对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销情况应在利润分配表下“应分配利润(或股利)”科目中填列。但是,“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  相似文献   

16.
按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对待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会计处理,调整财务报表上的资产、负债以及相关收入、费用等,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以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影响.但由于其会计处理方法难度大,记忆和理解较难,所以本文拟寻求一种比较容易理解和记忆的账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7.
或有事项会计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日会计和期后时期会计.资产负债日的或有事项,仅对于企业因此而承担的负债分别不同情况或在表内确认或在表外披露.期后事项按其对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不同影响区分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分别调整报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在报告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相似文献   

18.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或有事项、销售退回和资产发生减损这4种情况,它们在会计处理以及会计报表的填列上各有不同。  相似文献   

19.
帐政部新颁布的10个具体会计准则中,涉及调帐、调表及披露的事项有会计政策变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这三种事项都涉及调帐、调表及披露问题、但调整和披露的方法及内容却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20.
钞天虎 《新智慧》2004,(4A):26-27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果涉及损益或其会计处理涉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净利润”有关调节项目的所属科目,则这类调整事项不仅涉及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调整,还将涉及调整事项处理当年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如对《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南中例1甲企业补提坏账准备31900元这一资产负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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