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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关于《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的探讨石家庄市邮政局张毅《邮政法》第三一五条规定:“用户因损失赔偿同邮政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邮政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条规定了用户因损失赔偿同邮政企业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2.
有效证件是邮政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也是转移给据邮件和汇款所有权的必备条件 ,对邮政企业和用户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收件人领取给据邮件和收款人兑领汇款 ,应当向邮政企业交验本人有效证件。什么是有效证件 ?《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做出立法解释。在实践中 ,冒领给据邮件和汇款的案件以及由此产生的用户与邮政企业之间的纠纷和诉讼 ,都与认定有效证件有关。所以 ,从法律的角度对此加以研究是必要的。一、有效证件的概念及其法律要件对领取给据邮件和汇款的证件 ,原邮电部颁布的《国内邮…  相似文献   

3.
张耿怀 《邮政研究》2010,26(3):42-45
新修订的《邮政法》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文章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等角度论述了2009年《邮政法》的修订对于1990年《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效力影响,并就邮政法律适用中的邮政专营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去年11月12日,李鹏总理签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的颁布施行,使《邮政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也便于更好地贯彻执行。《邮政法》作为国家的法律,不可能规定得过细和过于具体,因此,过去人们对其中的某些条文理解得不够深透明确,而《细则》的颁发,加深了人们对《邮政法》的理解。笔者认为,《细则》在以下几方面对《邮政法》作了更明确的解释和完善。(一)邮政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问题。邮政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和地区邮政管理机构是全国或地区邮政的行政管理机关。但对邮政企业仅指明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没有提到管理职能问题,因而易被理解为邮政企业只具有经营职能而无行政管理职能。现在《细则》第三条第一款明  相似文献   

5.
《邮政法》从1987年实施后,在邮政部门依法管理和经营邮政业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邮政通信的发展。但是由于受当时邮政通信状况和立法环境条件的限制,《邮政法》中的许多法律条款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邮政法》施行14年来,我国国情和邮政行业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邮电分营后,邮政建立了独立的运营体制,且我国即将加入WTO,所有这些都使得《邮政法》的修改变得颇为紧迫而又必要。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完善邮政法制建设,笔者认为,此次修改《邮政法》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6.
《邮政法》颁布实施10余年来,对促进邮政通信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邮政通信事业的不断改革,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且由于《邮政法》的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因此各地已相继根据《邮政法》的基本原则,制定了一些邮政通信地方性法规,不仅促进了当地的邮政通信事业发展,也为国家邮政通信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价值。《石家庄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7年8月经石家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由河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施…  相似文献   

7.
李世范 《中国邮政》2001,(11):4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信件由邮政专营并不是中国特有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信件由邮政专营的规定。信件专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是从国家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考虑,为实现《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这就是国际邮联确定的各国邮政对公民提供的普遍服务。 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之部分错误思想的误导和法律中的缺陷,近几年来侵犯邮政信件专…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渐完善和加入WTO,现行规定的中国邮政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探讨和建立新的邮政管理体制。中国邮政的职能、体制现状及其利弊1.主要职能。1986年制定的《邮政法》规定了中国邮政下述三项主要职能:(1)公用企业职能。《邮政法》第三条“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2)监管邮政市场的职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市、县邮电局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3)提供普遍服务…  相似文献   

9.
邮政专营是法律赋予邮政企业对某些业务实行专营,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经营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充分实现,保护国家机密和广大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相似文献   

10.
综观1986年制定的《邮政法》,可以说是一部邮政企业法,而不是完整的邮政法。该法共八章44条,分别为总则、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邮政业务的种类和资费、邮件的寄递、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损失赔偿、罚则、附则,其内容大多为规范邮政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而对规范邮政行业管理的内容则很少涉及。笔者认为,一部完善的邮政法,应该包含规范邮政行政管理以及规范邮政业务经营活动两大内容。如在德国的邮政立法中,是由议会专门制定《邮政法》来规定邮政行政管理的内容,而由联邦政府制定《邮政管理条例》来规范邮政的业务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11.
邮政行政许可行为的现状与对策石家庄市邮政局张毅行政许可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为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律、法规的禁止是行政许可的前提,如《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专卖许可证制度。”第二,行政许可是依据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是不会主动颁发许可证的。第三,行政许可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的行为。第四,行政许可行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邮政行政许可行为的建立与完善,对维护邮政通信秩序,保障广大用户用邮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邮政通信都有着重要意义。一、邮政行政许可行为的现状《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对邮政行政许可行为做了一些规定。可分为以下三类1.对邮政专营权的许可《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害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企业的专营业务。”2.对仿印邮票图案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邮政法》四年之后,最近又颁布了《邮政法实施细则》。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是对邮政法相关条文的内容、含义和实施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所作的解释。它的内容比较具体,便于人们遵循。实施细则的颁布,更加健全了邮政的法制建设,为邮政事业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邮政法的规定比较原则,而且也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针对邮政企业的条文多,对邮政用户和与邮政有关的单位规定得少,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一致,出现了一些问题。实施细则规定得比较具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已于1990年11月12日,由李鹏总理签发的第65号国务院令发布施行了。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之后,我国邮电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件大事。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邮政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邮政通信方面的法律,它结束了建国三十多年来邮政通信没有专门法律的状况,填补了我国邮政法制建设的空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邮政工作正常进行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由于《邮政法》是邮政通信工作方面的基本法,其规定比较原则,具体的规定较少;第二,四年来的实践,反映出《邮政法》尚有一些不完善之处,加之邮政通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急需对有关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第三,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也需要尽快制定出《邮政法实施细则》,使《邮政法》的内容更加具体化、程序化,更便于邮电部门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鉴于此,邮电部作为国务院邮政通信的主  相似文献   

14.
何莉 《邮电经济》2009,(1):62-64
我国原有的《邮政法》是1986年颁布施行的。20多年来,我国邮政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邮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邮政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邮政业发展和政府监管面临新的形势。自2002年起启动的邮政法修订工作,历时7年,十易其稿,在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了新的《邮政法》。新《邮政法》适应新的形势,坚持积极推进邮政改革和促进发展的原则,将党和国家扶持邮政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法定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操作性。新的邮政法必将对我国邮政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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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发布施行的《邮政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于完善《邮政法》的内容,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它所存在的瑕疵却远大于《邮政法》。主要表现在:(1)在邮政电信分营之后,《实施细则》所确立的邮政管理体制的主体———邮电部、邮电管理局已不复存在,需要适应新情况予以明确。(2)《实施细则》规定市(县)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的授权,作为本地邮政行业管理主体的规定与《行政处罚法》明显抵触;因为《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委托执法,被委托的对象只能是事业单位。(3)在邮件的扣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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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保护企业 以法律制约企业刘造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自1986年12月通过以来,即将10年了。10年来,《邮政法》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可以说《邮政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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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法》与《邮政法》的关系西安邮电学院郑云新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进行了修订,并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刑法》为邮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旧《刑法》相比,新《刑法》对《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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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电管理局组织性质及其法律地位的思考曾卫《邮政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地区邮政管理机构,管理各该地区的邮政工作。”《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是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各省、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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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快专递邮件损失赔偿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种观点认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简称《邮政法》)规定的限额赔偿原则仅适用于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范围内的业务,而特快专递业务属于竞争性业务,因此不应适用限额赔偿;发生丢失、损毁、时限延误等情形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来承担实际损失。因此种观点已经影响到司法审判和立法活动,所以有必要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20.
一、邮政代办所能否收寄义务兵免费信件?根据《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121条规定,义务兵免费信件一律由义务兵所在军事单位集中向当地邮政(电)局、所窗口交寄。邮政代办所能否收寄义务兵免费信件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邮政代办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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