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毅  贾玉平 《邮政研究》2007,23(1):44-46
现行邮件损失赔偿制度存在法律位阶低、赔偿范围界定不尽科学、未明确除外责任等问题。文章提出《邮政法》的修订应在坚持限额赔偿原则的前提下。全面总结实践经验,通力吸收借鉴先进立法理念,对邮件损失赔偿制度进行完善与创新。  相似文献   

2.
现行邮件损失赔偿制度存在法律位阶低、赔偿范围界定不尽科学、未明确除外责任等问题。文章提出《邮政法》的修订应在坚持限额赔偿原则的前提下,全面总结实践经验,通力吸收借鉴先进立法理念,对邮件损失赔偿制度进行完善与创新。  相似文献   

3.
贾玉平  张毅 《邮政研究》2010,26(4):33-35
2009年修订后的《邮政法》在借鉴相关法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了损失赔偿制度。文章对《邮政法》损失赔偿的相关问胚进行了研究,以期通过修改、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好《邮政法》。  相似文献   

4.
张毅 《邮政研究》2001,17(6):41-42,44
文章针对当前邮件损失赔偿纠纷的若干热点问题,从法理学、民法学以及行政法学的角度论述了处理邮件损失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指出邮件损失偿纠纷应当定位在合同纠纷,而不应认定为侵权责任;应当遵循法定限额赔偿原则,不应承担精神损失赔偿责任;无论依据法律规定,还是遵循法学原理都应当适用《邮政法》。  相似文献   

5.
基于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现有政策,结合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实施情况和行业现状,分析了当前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相关政策的薄弱点,提出了完善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张辛 《邮政研究》2012,(5):37-38
文章阐述了我国快递企业用工荒问题的现状,分析了用工荒产生的社会原因,从文化建设和用人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探讨了解决快递行业用工荒问题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7.
在司法实践中.邮件损失赔偿的免责规定常常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尽管邮件损失赔偿现行规定确有其合理之处,但现行邮件损失赔偿规定的缺憾显而易见:立法缺乏细致的调研和严格的成本核算基础;对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未能给予区别对待;某些免责具体规定方面的合理性也值得分析。《邮政法》修改对邮件损失赔偿问题应认真对待.特别是应抱以科学与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8.
贾玉平  张毅 《邮政研究》2008,24(5):45-46
文章以某邮政物流公司承运货物损失赔偿为例,分析了邮政物流企业承运货物发生损失,但客户未办理保险情况下的法律适用,依照客户签字认可的“邮政物流详情单”背面所列明的赔偿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对特快专递邮件损失赔偿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种观点认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简称《邮政法》)规定的限额赔偿原则仅适用于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范围内的业务,而特快专递业务属于竞争性业务,因此不应适用限额赔偿;发生丢失、损毁、时限延误等情形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来承担实际损失。因此种观点已经影响到司法审判和立法活动,所以有必要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10.
吕西萍 《邮政研究》2002,18(5):41-43
针对当前邮政企业邮件损失赔偿的特点 ,结合邮政法的相关条款 ,分析了邮件损失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及邮件损失赔偿的法定责任范围 ,并进一步指出了处理邮件损失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法律依据和邮政企业在防范邮件损失赔偿纠纷方面的管理对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