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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并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提供了构建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的法律基础。该法围绕油气管道规划、建设、运行、与其他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安全保护等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构建了新的管道保护体系。根据这一体系,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管道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能,管道企业承担管道保护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管道保护的义务;管道工程与其他工程建设相遇时双方相互协商,相互提供便利。此外,管道规划的提出为从源头上加强管道保护提供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还注重管道企业、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等原则。《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我国石油天然气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石油天然气法立法工作启动以来取得的一项重要法律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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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十年来,我国在石油天然气管道方面的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对石油等一些资源的消费也在不断的增加,随着石油资源的使用,石油天然气管道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石油工业当中,正是由于其自身的道具的安全系数比较高和运输方便等一些优点,所以对石油管道技术的研究在石油生产当中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在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中存在着风险,影响着石油天然气管道的运行,这就需要一些有效地措施来对管道进行保护。本文从石油天然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风险出发,对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提出了几点保护措施,旨在为做好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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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以来,中国对天然气开发工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城市对天然气的需求量逐渐增多,天然气城市用户端需求增大。为了满足当前城市对天然的需求,就必须重视天然气管道施工管理与保护技术的研究,文章主要探讨了天然气管道敷设工艺、天然气管道工程管理的措施、管道保护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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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该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中国的油气管道保护有了法律保障,油气管道保护的长效机制将围绕管道安全而得以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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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5~19日,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了有股份公司总裁办、质量安全环保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以及西南油气田、大庆、辽河、新疆、华北、长庆、塔里木、吐哈等油田参加的油田集输管道保护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底集团公司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成立管道立法领导小组起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来召开的第四次专题研讨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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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陆上石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底总里程近12万千米,覆盖全国各地。但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标准规范滞后、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安全保障能力不足,保护技术手段有限等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油气管道所暴露出的问题日益突显。我国已从管理、技术方面入手,在油气管道事故机理、安全规划、完整性管理等方面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题技术攻关。各中央企业也纷纷投入人力、物力积极开展管道运行保护技术研究,为全面提高油气管道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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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项目涉及的用地类别广泛,用地性质多种多样,需要单独的用地管理。油气长输管道项目用地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取得管道通过权,但是我国没有单独的管道通过权制度,造成长输管道项目用地的取得十分困难。文章立足于《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油气长输管道项目用地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总结,提出以设立管道通过权的方式来解决当前长输管道项目建设用地的难题,并指出:设立管道通过权对管道建设用地的取得与补偿、土地利用各方权利的平衡、管道的安全保护和管道廊道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协商方式约定管道通过权及其补偿标准是比较可行的政策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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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法是我国石油天然气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油气管道法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在法学理论上科学地界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石油天然气法的分工,即,是制定统一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法,还是只制定管道保护法,而将有关管道的其他法律关系放到未来的石油天然气法中.油气管道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应在管道保护法中规定管道企业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取得地役权的协商程序和补偿范围,使管道企业取得地役权有法律和程序可依,以平衡管道企业与其他土地权利人的利益.同时,应对管道建设与城乡规划的关系做出规定.管道保护法作为对管道保护的特别法,应明确主管机关,建立多层次的保护体系.管道保护法的核心是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减少管道被破坏后的损失.应鼓励管道企业增加相应的科研投入,并在管道保护法中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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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国油气管道新进展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建油气管道总长度约8.5万千米,其中天然气管道4.5万千米,原油管道2.2万千米,成品油管道1.8万千米。2010年我国重点建设的管道工程有中亚—中国及西气东输二线、中哈二期、中缅、陕京三线等天然气管道;漠大线及大庆—锦西、日照—仪征、日照—东明等原油管道;甬绍金衢、长娄衡郴、贵阳—桐梓、樟树—上饶等成品油管道。我国已形成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覆盖全国、连通海外的油气管网格局,正在逐步形成资源多元化、调配灵活化、管理自动化的产运销体系。天然气管道成为近年来我国油气管道建设的重点,河西走廊等油气管道走廊带正在形成。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加快天然气利用步伐,积极构建省内天然气管网;与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的管道正在加紧设计和建设。"十二五"全国将新建天然气管道4.5万千米、原油管道0.9万千米、成品油管道2万千米,到2015年我国油气管道总长度将达到15万千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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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年我国油气管道新进展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建油气管道的总长度达到约7.5万千米,其中天然气管道3.8万千米,原油管道2万千米,成品油管道1.7万千米.2009年我国建设的重点管道工程有中亚-中国及西气东输二线、永清-唐山-秦皇岛、涩宁兰复线等天然气管道;漠河-大庆和大庆-铁岭扩能改造、日照-东明等原油管道;兰州-郑州-长沙、苏南、鲁皖二期、珠三角二期等成品油管道.我国天然气管道已形成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海外的全国性网络,"西气东输、海气登陆、就近外供"的供气格局已经形成,并已在西南、环渤海、长三角、中南及西北地区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区域性天然气管网;原油管道已在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和中部地区形成了区域性的输油管网;成品油管道在西北、西南和珠三角地区建成骨干输油管道,形成了"西油东运、北油南下"格局.未来几年将是我国油气管道建设的高峰期,天然气管道网络化程度将不断提高,地下储气库建设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关键设备国产化进程也将加快,技术水平正在不断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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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区域天然气管道研究会提出的“跨亚洲天然气管道设想”,建议连接各国计划中的待建天然气管道并在东北亚—北太平洋区域和东南亚—大洋洲区域内各建设三条连接新产地与消费地的国际干线管道。其目的在于,促进和扩大亚太地区区域内天然气的利用,开发管道沿线中小气田,从而推动产气国、消费国和途经国的经济、产业的发展和技术经济协作,并有助于全球环境的保护,有助于提高区域内能源安全保障及实现区域和平与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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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底,我国天然气主干管道总里程约5.5万千米,天然气基干管网和部分区域性管网基本形成,天然气管道建设技术和管理水平也有了飞速发展。未来10年我国需配套建设大量主干线、支干线、支线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管道建设仍将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未来我国天然气管道的管径、压力、钢级将进一步提升,合资建设将成为天然气管道建设的发展趋势,更多省份将成立省天然气管网公司。同时,我国天然气管道行业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包括地下储气库等调峰能力不足,天然气干线管道联网后调运难度加大,调峰气价不能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管道保护法条文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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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气管道发展现状及展望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已建油气管道的总长度约为6.4万千米,其中天然气管道3.2万千米,原油管道1.9万千米,成品油管道1.3万千米.2008年建设的重点管道工程有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等天然气管道,曹妃甸-天津等原油管道,兰郑长、郑州-安阳汤阴、长岭-株洲等成品油管道.目前,在我国的川渝、环渤海及长三角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区域性天然气管网,中南地区、珠三角地区也基本形成了区域管网主体框架.我国油气管道运输仍存在一些问题:天然气管道输送能力不足,同时,地下储气库等调峰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管道输送能力不能充分利用;部分原油管道老化,管线运能不足,管道设施不能满足陆上原油进口的要求;成品油管道建设滞后,管道运输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几年仍将是我国油气管道建设的高峰期,管道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将继续向着高压力、大规模、大口径、高钢级方向发展.管道管理模式将从"建管合一"发展到"建管分离",并将积极建立管道完整性管理系统,从而做到对各种事故事前预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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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该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中国的油气管道保护有了法律保障,油气管道保护的长效机制将围绕管道安全而得以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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