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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委会建设看我国法治进程·陈永胜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甘草乡三墩营村自1994年改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后,村里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新班子成立时,村民人均年收入不足500元,到1996年村民人均年收入已达1204元。村民在经济上由穷变富,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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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实施村民自治,是实现农村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必将有力地推动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和两个文明建设的进程。处理好乡政府与村委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村民与村委会三个关系是村民自治的三个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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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施以来,村民自治取得很大的成绩,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建设中均占有一定地位.但是,在贫困农村无人愿意担任村干部,村民自治成为空架子.为此,必须理顺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提高经济收入和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才能在贫困农村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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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县紫阳乡长岭村委会,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建立和实行了村委会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为村民群众当家理事,较好地扭转了村委会的瘫痪状态,有力地促进了村委会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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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好村民自治,首先要明确其主体,在此基础上弄清规范的方向.目前村民自治所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难题都是主体不明确,机制不规范的结果.村民自治的主体就是村民群众.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要把优化村民自治搞好,就要做到:选举创新,由民作主;明确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抓发展大计;公正、合理实行职务津贴;切实解决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既要体现党的领导,又要发挥村委会的实际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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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实际包括乡镇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两部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张力或矛盾,严重阻碍着乡镇行政职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本文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出发,着重分析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关系张力或曰冲突的主要表现、制约因素及成因,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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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全国农村第一次掀起了真正由人民群众推行侯选人到直选村委会当家,完全由民意来决定的“海选”热潮,广大农民选出了自己信任的、能代表自己说话的村委会领导班子。如今,群众选村委会任期已快满三年,乡村换届选举工作已在全国农村陆续展开。由此,人们不禁回眸上一次的“海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作前车之鉴,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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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村长"是灞桥区毛西村群众对村委会主任毛平旭的尊称.这位年近花甲、憨厚朴实的老农,怀着一颗诚实的心,想方设法为村上办实事,赢得了村民的尊敬和爱戴,被席王街道党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群众推举为灞桥区人大代表,已连续4届当选村委会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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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履行职责的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三年多来,首届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陆续届满。据调查,新生的村委会在任期内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得到村民认可和拥护。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障碍,影响其职能的发挥。一、村委会履行职责中的主要障碍村党支部揽权是村委会履行职责遇到的第一障碍。村党支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明确规定。但有的村支部有意或无意地片面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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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核心是自治,关键在选举。所谓民主选举,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委会干部。1、深刻领会我国村民民主选举的一个标准。我国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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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村民大会上超过94%的村民投票赞成罢免现任村委会主任,然而镇政府却认定罢免结果不合法;虽然检察机关在去年9月就查出此人存在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却迟迟看不到进一步的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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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过程中村委会面临的矛盾冲突与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村民自治飞速发展的同时,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不少地区村委会的运行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村委会面临一定的矛盾冲突。文章通过对村民自治过程中村委会面临的矛盾冲突的分析,提出了相应地解决矛盾冲突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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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农村村民自治从萌芽到逐步发展的30周年,是第一部《村委会组织法》试行20周年,是现行《村委会组织法》施行10周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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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邓州市探索推行“四议两公开”(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简称“4+2”工作法,有效地发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构建村民自治新机制,为党领导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设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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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直接民主的村民自治,其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组成部分,它无须去倒逼高层民主,也无须在国家民主层面上为代议民主提供经验 作为中国基层治理经验而存在的村民自治,伴随着此次《村委会组织法》的修订,即将进入一个关键的路口。基于笔者10余年对中国乡村政治的田野调查和理论研究,此次《村委会组织法》的修订重心,应当在于如何让村民自治重回原有制度设计中的直接民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