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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共同侵权仅仅是有意思联络共同侵权,其构成共同侵权的法理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共同过错.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没有行为人主观共同过错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其法理基础是各侵权行为与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之间的客观关联共同性,即数侵权行为都是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发生的必然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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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意义,在于使受害人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切实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加重加害人的责任,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损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那么就使受害人免除了举证责任而处于有利的地位,则行为人则因担负举证责任而加重了责任,因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该文主要介绍过错推定原则在侵权法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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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版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不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传统版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四个: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一)以主观过错认定版权侵权存在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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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上以过错作为一般侵权的构成条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正确而准确地理解过错及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正确区分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的前提对我们正确使用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推动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在对过错的理解和理论研究上仍处于相当落后状态,基本上是囿于刑法中对过错概念的界定而无法超越。实有必要对民法上的过错作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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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一种不为公众知悉具有价值性并被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或者经营信息,具有无形性、秘密性、价值性和实用性,非法获取、披露、使用等行为均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时应当依据接触加相似和不可避免泄露原则,分析主观过错、客观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并通过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停止侵害等救济方式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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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之一是妨碍所有人适用其物,环境侵权由此发展而来,赋予环境以“物“的特征,即由于他人的行为妨碍了对环境享有平等适用权的人为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适宜地适用环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但在构成要件方面与传统侵权的一般构成要件有极大区别,即环境侵权不一定有违法性和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只要有环境污染,环境损害的客观结果存在,并能证明污染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即可证明环境侵权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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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事件频繁发生。《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实施对于社会整体利益而言不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高空抛物侵权应作为普通侵权行为处理,实行过错归责原则并切实加强对潜在的高空抛物行为的事前实时监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完善社会救济制度,特别是商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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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是处理民事纠纷、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归责原则决定着责任构成、举证责任承担和免责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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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是处理民事纠纷、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归责原则决定着责任构成、举证责任承担和免责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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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侵权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在第一百三十条对其作出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许多疑难问题。本文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三种主要形态——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帮助行为,并分别对这三种主要形态的共同侵权行为的定性和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除此之外,对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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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不是特殊侵权行为,而是一般侵权行为中的准侵权行为,在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时,证明责任的分担问题如何划分才能兼顾公平,正确把握举证责任倒置的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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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共同侵权仅仅是有意思联络共同侵权,行为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归责基础是行为人主观共同过错。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的归责基础只能体现在客观共同上。本文从损害的同一以及侵权法的功能两方面来论述连带责任的归责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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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环境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并在分析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原则的合理性的基础上论证了环境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应包括污染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三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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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彬 《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6):106-111
《侵权责任法》第55条不仅将患者知情同意权确立为一项独立性的权利,而且明确了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标志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由宣示步入实践。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一项独立的侵权行为,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均有别于普通的医疗损害,需要予以明确和甄别,以恰当地确定其损害赔偿范围,明确医务人员特定情形下告知义务的免除,统一、平等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