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2.
3.
严格区分回扣与折扣、佣金界限黄建华包括回扣在内的商业贿赂行为是伴随商品经济发展出现的一种社会腐败现象。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收买对方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其实质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通过给予对方金钱、实物等收买的方式,... 相似文献
4.
5.
铲除“回扣”这个“幽灵”猛声1996年,国家工商局将其确定为公平交易执法年,重点查处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4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回扣、贿赂等违法手段销售商品的行为"就是其中的一种。十年前,谈到"回扣",不少人还不能完全知道其中确切的含义,当今一... 相似文献
6.
7.
8.
回扣:商战中的无情“杀手”桂桦“回扣”,这股商场中的“灰色潜流”,无论是古今还是中外都存在着,并不是某个社会或历史阶段的特定产物。怎么看待“回扣”则是观点问题,所谓“杀手”说原是一家之言,不同意见的读者,尽管放马过来……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回扣现... 相似文献
9.
斩断伸向公有制“回扣”这只黑手杨卫东,杨红丽近几年“回扣”被误认为是一种促销手段,一些地区,一些行业和一些部门刮起回扣风,花样不断翻新。目前在商业流通领域里的非法回扣也是五花八门名目繁多、数额之大,不亚于其他行业。有些人把收受回扣当作生财之道,不惜牺... 相似文献
10.
药品回扣违法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加重了国家、企事业单位和患者的负担,严重腐蚀医药、卫生行业的一批干部和职工,使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凤。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整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讲政治、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药品回扣的重要意义。”整治药品回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工商、卫生、医药、中医药等部门与监察、检察机关要密切协作.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必… 相似文献
11.
12.
实行增值税后对代销商品几个问题的认识张年根一、委托代销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的纳税对象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行为所谓销售货物,实施细则第三条明确“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在委托单位将代销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时,只是商品存放地点的变更... 相似文献
13.
最近。娃哈哈重庆销售分公司开始使用一种新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谢绝与客户在经济交往中互相给予回扣等行为。“反回扣合同”中除了与经销商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外,还增加了一项内容,即“不得接受任何人给予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礼金、礼物等回扣”。分公司负责人说,这一条款,除了律己,禁止本公司工作人员接受回扣外,还有提醒合作方的意思——既不收受回扣,也莫主动来索取。 相似文献
14.
一、现行核算与统表办法的缺陷1.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使用的会计科目不对应。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委托单位将商品交代销单位时,应按照商品的进价借记“库存商品一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有关明细科目,受托单位则按代销商品的接受价(设受托单位采用进价核 相似文献
15.
16.
药品降价不容易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的价格持续走低,而关系人们生命健康的药品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成本仅几元的药品最后可卖到几十元,其价格已远远偏离了按生产成本定价的水平,对此人们称为药价虚高。很多人认为药价虚高的原因在于药品销售环节存在着高回扣,回扣构成了药价的一部分,导致药价上涨。如果说高回扣导致了药价虚高,那么一般商品又为何不能通过高回扣来涨价呢?显然药价虚高的真正原因不在于回扣,而是源于药品本身的特性,包括药品的需求特性和销售特性。 相似文献
17.
旅游佣金“公对公”是解决旅游业“回扣”现象、旅行社“零团费”、低价报团等问题的有益探索和尝试。旅游佣金“公对公”对促进旅游经营活动链上的各主体的经济利益分配合理化,规避各主体的风险,促进导游人员报酬机制的优化等有积极一面,但对治理“回扣”现象还存在斩草未除根的现象。因此,在实施“公对公”的基础上,必须要有政府的介入,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指导,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等措施才能彻底治理“回扣”现象。 相似文献
18.
(一)目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多种“价格腐败”现象,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被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经济生活中的“毒瘤”。这些“毒瘤”的主要表现是:一、高回扣刺激下的“价格肿胀”。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人们对回扣这一经济现象还认识... 相似文献
19.
一、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1.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医托”。一些具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院,为拉取病人就诊,往往通过聘用的业务员(医托)到一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业务,并承诺给付一定比例的回扣给介绍转院医生。如涉案当事人常州某医院有限公司,为增加妇科(无痛人流)门诊业务量,通过聘请“医托”到常州XX卫生服务站、常州XX卫生院等单位拉取病人,同时按诊疗费用的20%~30%,以转诊费名义向介绍业务的医生支付回扣,截至案发当事人已支付回扣14万元,非法获利24万元,共拉取病人500余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