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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明星广告代言市场调查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今年3月郭德钢代言虚假产品的讨论全面爆发开始,社会上对明星代言广告的利弊开始了又一轮大讨论,而由于网络的高度参与,这次讨论更是热闹异常。但不论社会上对明星代言广告如何讨论、评价,我们仍被无处不在的明星代言广告所包围。
日前,国内著名调查公司CTR市场研究公布了2006年明星代言广告市场调查报告,报告中所显示的诸多调查结果更表明,明星代言广告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已占到全部广告20%的市场份额。[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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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广告是中国影视广告一道亮丽的风景,多少销售神话的成功无不是借助于明星代言而声名鹊起。对于麦丹影视广告导演/制片人来说,拍摄明星广告早就成了家常便饭,其所经营的环球明星代言网站便是这种现象的产物,也在证明着明星代言广阔市场。无论从企业营销,还是代言人的选择抑或是工作经验上,董梅亳不掩饰的话语将带领我们直击背后的真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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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邓婕代言三鹿奶粉、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再到众多女明星代言胶原蛋白产品,关于明星代言广告的话题,近年来一直是社会各界人士讨论的热点。明星代言广告,对社会公众消费导向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给明星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所引发的潜在性危害也是不可低估的,无论是对广告业、市场竞争秩序,还是对广大的消费者,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侵害。本文对明星代言广告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提出一些规制措施,以期建立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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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广告已经成为现代营销中极其有效的推销手段,在经营者享受因明星代言带来的巨大利润,明星享受广告主给出的高额报酬时,消费者却可能承受着因相信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而受到的损害。因此,在讨论明星代言究竟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给明星代言下个定义,给出明确的法律界定,从而更好的分析其权利、义务以及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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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99胃泰请来李默然老先生为其做广告宣传,展开了中国广告明星代言的那一刻起,中国广告的明星代言比例正突飞猛进地追赶着欧美,甚至凡广告必有明星的日本广告业。多年来,中国的广告人们也在摸索着明星代言的奥秘。有的,能助产品一臂之力,甚至可以让产品一飞冲天,而有的,往往请了大明星最后落了个血本无归。在多年的积累中,广告代言人的行当里甚至也出现了“票房毒药”和“救生法宝”的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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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导报》2007,(8):70-75
想当年,李默然先生代言一胃药品牌,首开中国明星代言广告先河,当时还引起了很大争议。时至今日,明星代言广告大行其道,已成为企业提升品牌惯用的手段。
怎样为企业挑选合适的明星代言人-如何满足明星尤其是大牌明星对制作水准严苛的要求-作为明星广告的运作者,广告公司的专业水准和拍摄制作实力,往往要经受企业和明星的双重考验。可以说,能否运作明星广告、运作的多少,几乎成了判断一个广告公司专业水准的标准之一。
东方船(中国)影视传播机构是运作明星广告较多的公司,我们也几次接受东方船三地公司邀请探班,现场亲历了几次明星广告的拍摄过程,了解到很多鲜为人知的“内幕”……[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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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广告盛行一时,当人们接二连三在电视上看到明星的代言广告,大多数观众的反应是:记住了明星的名字,却记不得产品的讯息。明星的光环,将产品淹没了,有人质疑,明星广告究竟迷失在哪里?第一道坎:明星之光,永远要照耀“产品”又是一条明星广告!接手拍摄明星广告电视片多了,我们的心态,就更多了理性和冷静,而不是通常人们认为的兴奋。因为我们心里很清楚,明星广告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成功的,可以借明星之光迅速提升品牌形象,让广告讯息有效传播出去;不成功的,不仅花费很多资金,同时,明星之光还可能掩盖产品,将品牌引向一条弯路。首先是选择明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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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俐代言的美的系到广告刻意展现巩俐的身体,与产品和品牌的关联度差,让明星成为了广告中的唯一主角。产品和品牌反而未得到很好呈现,犯了明星代言喧宾夺主的大忌,这对广告主来说得不偿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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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锦 《商业经济(哈尔滨)》2011,(6):18-20
选择明星为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广告代言已成为企业主要广告策略之一。但由于利益对明星的驱动、企业缺乏选择明星代言人的评价体系、消费者的不理性、法律的不完善、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缺位等,使明星广告代言出现了诸多危机问题。代言危机对企业、消费者、社会和明星自身等都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要有效化解危机,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企业要对广告代言人社会形象进行评估,广告代言人要自觉规范自身的形象和道德标准,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从而防范广告中的明星代言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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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历来备受关注和争议,而药品、保健品更是敏感,限制甚至禁止明星代言的呼声一直就没停止过。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明确表示,对于明星代言行为,如果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也视作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共同犯罪处理。来自权威的司法解释,无疑给药品广告戴上了紧箍咒。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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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真人代言的广告逐步在广告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与明星代言相比,非真人代言成本较低,广告制作简单,能够较好地体现产品、品牌的个性,避免明星代言带来的使用风险,同时也迎合了部分人的童心。但是非真人代言也存在一定缺陷,其知名度、权威性、可信性有时都不如明星代言,在设计和使用中也存在较大风险。发展非真人代言,必须把握动画技术的前沿,重视形象整体设计,关注线下营销,且随着时代变化适时发展非真人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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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商业竞争激烈,为了生存,商家们使用各种手段吸引消费者。广告是运用最广泛且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利用影视、体育名人做广告或形象代言,是国内外一些厂商进行商品和企业宣传、公众形象塑造的一个惯例。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在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上存在缺陷,造成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修改现行广告法,明确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在司法上颁布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代言虚假广告人的注意义务,在执法上加强对明星代言广告的审查和监督,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