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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两个重要环节.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要约,而对方当事人对该要约表示承诺,那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达成了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恰当的要约可能会使要约人落入无法履行的合同义务中,致使经济利益受损.因此,如何进行要约以及对要约风险的防范就是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贸易合同争议的仲裁案件中,许多争议需要首先根据适用的法律及国际公约来认定合同的效力。因为合同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际仲裁的过程和结果。一个国际贸易合同的有效订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合法;(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四)合同当事人之间要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达成一项可履行的协议。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分述。一、合同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这是世界各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的。尽管各国之间有差异…  相似文献   

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其它合同一样,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它是经由一方提出要约(又称发价),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又称接受)而成立的。各国法律对要约与承诺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各国法律的规定并不一致,特别是英美法与大陆法各国在这个问题上分歧很大。因此,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曾做出很大的努力来调合各国在合同成立问题上所存在的分歧,力图使公约提出的法律原则能被各国所接受。该公约的第二部分(第14条至24条)就是专门处理有关合同成立问题的,现将其内容简介如下:  相似文献   

4.
从法律观点看,合同有效成立,决定于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合意一致,而构成合意的两种意思表示即为要约OFFER(在国际贸易中称为报价)和承诺ACCEPTANCE(称为确认接受)。询价并非要约,但可称之为要约引诱。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以后,在规定有效期内,应尽接受对方承诺的义务,当年人另一方须于上述有效期内作出承诺,且两送达于要约人。各国法律对列规定不完全相同。有的国家规定,承诺人受领要约以后应即寄出承诺通知,不问是否已送达于要约人,即认为双方已取得合意。但有的国家规定,要约人接到承诺通知书以后,合同才能有效成立,…  相似文献   

5.
山东烟台市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全国各地纷纷效仿。但是近来,有人向笔者提问:不履行承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回答应该是肯定的,理由有三:一、承诺制应视为服务承诺者与接受服务者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的订立,法律上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要约,即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二是承诺,即接受计约提议,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在承诺制中,服务承诺者的承诺虽然是对不特定的人发出的,但接受服务者在客观上是确定的,可以说,双方已经自然成为合同的主体。服…  相似文献   

6.
梁军  王菊娥 《消费导刊》2009,(11):122-122
对于从事管理、营销、会计等工作与业务的市场主体来说,正确掌握合同生效的识别要件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生效的判断应从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入手,全面理解、把握、运用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合同要成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应通过要约与承诺两个过程对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要生效,合同必须符合当事人具有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规定形式等五项要件。  相似文献   

7.
要约(offer)与承诺(acceptance)是合同缔结的两个必须环节。“要约系以订立契约为目的之须受领的意思表示,其内容须确定或可得确定,得因相对人的承诺而使契约成立”。而承诺是受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内容须与要约一致。时间和内容上的要求是影响要约与承诺有效与否的重要因素,是判定合同的成立与否的关键。对要约与承诺在时间与内容上的这种复杂关系,本文试图借助二维坐标的形式进行简明表达。  相似文献   

8.
刘永鑫 《商场现代化》2006,(25):291-292
一、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变更的规定及对合同的影响 要约与承诺是合同成立所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它们构成合同的轴心.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愿望,按一定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承诺是受要约人以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表示同意.然而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有时对于要约的内容,受要约人不一定会全盘接受,或者会作些细枝末节的添加,或者会提出较大程度的修改,,也就是说,受要约人有时不会对要约的内容丝毫不变地接受,也不会完全拒绝,即对要约提出变更.我国<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第31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成立,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合同法的规定表明:即使要约的相对方对要约做出了积极的回应,甚至明确表示同意,但如果这种同意中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了哪怕是微小的改变,也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  相似文献   

9.
在国际商法中,外国法律一般都明确规定,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与接受两个必备程序,即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一项要约,而对方对该项要约表示接受,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成立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近年来,随着国际商务活动的发展,双方当事人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  相似文献   

10.
《商》2015,(50)
传统民法理论的观点认为,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经过要约承诺达成合同以外,再无其他订立合同的途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似乎传统的以意思表示一致作为合同本质的理论,已经不足应对复杂的社会交易形态,事实合同理论应运而生。事实合同对传统的合同的订立方式提出了挑战,该理论的合理性值得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11.
○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客观试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 ,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本类题共 2 0分 ,每小题 1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时间  B 要约寄出的时间C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D .承诺返回的时间2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被撤销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起始时间是 (   )。A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B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C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时D .合同被撤销时3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商》2014,(1):286-287
<正>一、问题的提出: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适用。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一旦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拘束力。凡不满足生效要件的意思表示,即便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也不能产生合同上的法律效力。①合同效力的有无,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有极大影响。合同无效这种法律现象通常表现为已经在当事人之间成立的合同,因为具体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从大陆法系上看,人们常常在"法律行为无效"的前提下讨论合同无效的原因和现状。在该前提下可合同无效是对合同相对人意思表示的  相似文献   

13.
刘文军 《商业研究》2005,(11):196-197
默示承诺基于合同的要素(意思表示)而产生。在电子商务中,严格的交易规则使得要约人特定化,继而使商人的缄默或不作为发生默示承诺效力的范围得以延伸。另外,由于电子商务方便快捷,使得传统合同订立所需要的时间、空间被大大缩短,甚至被取消了,确认默认承诺成立必须满足合理的时效。  相似文献   

14.
李琳俐 《商》2014,(1):286-287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一旦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拘束力。凡不满足生效要件的意思表示,即便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也不能产生合同上的法律效力。①合同效力的有无,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有极大影响。合同无效这种法律现象通常表现为已经在当事人之间成立的合同,因为具体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相似文献   

15.
我国各进出口公司同国外客户经过磋商就有关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即成交,便可签订出口合同。从法律上讲,各公司同国外客户达成一笔交易,双方就是建立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买卖合同关系。但双方的合同怎样才算确立,什么时候确立,即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和形式,各国法律规定是不完全一致的。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公认,一项有效的发盘经受盘人有效接受,即一方要约为另一方承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即为成立。这就是说,只要受盘人发出接受,当接受生效时,合同关系即确立。至于双方当事人是否签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并不影响双方合同关系的确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  相似文献   

16.
在受要约人对要约的答复过程中,会出现以下特殊的情况:一是受要约人往往会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的修改;二是在要约答复的传递过程中,可能出现由于传递延误导致要约答复成为迟到的承诺。对于这两种情况,多数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都把它们视同于承诺,但是赋予要约人进行及时否定的权力。本文探讨了提出“准承诺”概念的依据和意义,主张将上述两种特殊的要约答复纳入“准承诺”这一新概念中。  相似文献   

17.
晏贵清 《商》2012,(12):44-45
股东与公司之间是依合同成立的债的关系,设立人设立公司即是在向公司发出要约。公司经依法登记设立时,要约生效,同时公司也作出承诺并且承诺生效。  相似文献   

18.
由于高度移植印度《合同法》,孟加拉《合同法》在效力方面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合同立法原则有不少不同之处,尤其是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原则、未成年人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均有实质差异。同时,对于条件合同和无效合同,孟加拉《合同法》虽然和我国一样秉承意思自治原则为主导,但对于所附条件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以及合同无效之规定却颇有迥异。  相似文献   

19.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由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国际性,在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往往涉及到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法律选择适用问题。法律选择适用的方式,因国家、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其中的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做出法律选择的已被各个国家所承认,在提单上这一方式以法律选择条款的形式来体现。但提单的另一条款首要条款,由于其内容通常也规定提单受《海牙规  相似文献   

20.
《商》2015,(24):217-218
判断一个合同的效力状态大体上可分为三步:合同成立-合同有效-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是基于法律标准对法律事实的判断,只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不涉及法律的评价;合同有效是在合同成立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的法律上的评价,一般而言,合同有效时便可同时生效,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合同如附期限和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合同有效后并未立即生效,在期限未到达或条件未成就时,合同并不是无效,而是处于未生效状态。对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能够进行有效区分,但对于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则经常被混淆。为了准确界定合同的效力状态以及避免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尴尬,有必要对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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