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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过考察国际货物贸易各环节中海运提单的流转过程,研究提单合同中提单持有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其索赔权力,结合现行有关立法,试图解决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持有人对承运人的索赔请求权认定不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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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豹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09,(17)
海运提单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倒签和预借提单、伪造提单、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海运提单与货物不符、无提单放货等。对此,承运人应该严格执行提单制度,进出口商应该严格审核提单内容,以减少风险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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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一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一、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一)倒签和预借提单。已装船提单应在货物全部已装上船后签发,签发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因为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视作装运日期。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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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单权利凭证的若干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关提单物权凭证的问题一直以来成为我国海商法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欲对其中一些主要的观点进行评述,并提出自己对提单权利属性的几点思考。文章认为提单作为权利凭证,其根本属性是一种有价证券和债权凭证;从提单所表彰的对货物权利的角度而言,它同时也是物权凭证,即提单表彰了权利人对提单下货物的法定的占有权。文章还针对一度司法界流行的“丧失物权功能说”提出了批驳意见,指出凭单交付是提单制度存在的基础,所谓“无单放货不等于错误交付”的说法于法无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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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是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款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另一方面,它又是货物收据和货物所有权凭证。但由于航运事业的发展变化,提单在使用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从无单放货和预借倒签提单两个角度来关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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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据。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另一方面,它又是货物收据和货物所有权凭证。但由于航运事业的发展变化,提单在使用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无单放货和预借、倒签提单两个角度来关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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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电子提单与纸面提单相比较存在较多优势,例如极大的节约人力成本,加快提单流转的速度,利用加密技术来保证提单的真实性,减少在传统提单操作中因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行为而引起的纠纷,有效的杜绝各种诈骗活动。但是要使电子提单完全的取代传统的纸面提单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障碍,其主要原因在于电子提单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国际上已有的电子提单商业实践来分析电子提单运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一些应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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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是指提单日(提单上批注的装船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研究,认为倒签提单是一方故意或多方合谋伪造提单日期,以获取非法利益的海事欺诈行为。尽管倒签提单在法律上具有违约或侵权的性质,但外贸实务中倒签提单经常发生,它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贸易现状。因此,结合我国贸易实践,探讨在倒签提单发生后,当事人如何通过合法而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控制风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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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国际商业贸易中,提单运输是主要的货物运输方式,因提单运输引发的纠纷十分常见,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承运人无单放货致提单持有人受损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此类纠纷的当事人往往根据国际惯例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免责,那么,在提单运输货物交付问题上是否存在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内容为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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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电子提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的最重要的物权凭证。电子提单是将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它有着不同于传统书面提单的特点和优越性。在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电子提单在很多发达国家都已开始使用。由于电子提单仍然是新鲜事物,因此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技术支持上都有着明显的缺陷。本文首先总结了电子提单的概念和种类,其后说明了它的优越性,最后阐述了电子提单运作的技术和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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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凭证是提单的重要功能,它使得贸易商们可以通过在提单上背书交付来转让货物的物权,这在历史上顺应了国际贸易的实际需要也大大推动了其发展。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提单以传统纸质提单的挑战者身份登场,虽然只是媒介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本文分析了实现电子提单物权凭证功能的代表性实例,从而探讨了阻碍电子提单发挥物权凭证功能的主要障碍,并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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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提单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运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指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递的,按一定规则组合而成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数据.它以电子数据传输技术为基础,以无形的电子数据形式存在于网络或计算机的磁盘中.与传统纸质提单相比,电子提单具有快速高效、安全方便、节省费用等优点.随着通讯技术和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电子提单无疑将取代传统纸质提单,成为未来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单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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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现代贸易和航运的深刻变革,也导致电子提单逐步被引入国际贸易航运的实践领域,但是电子提单却没有如人们所期望的顺利推广。本文在剖析电子提单应用的主要瓶颈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构建电子提单多边法律体系必须综合考量的因素,并就构建统一的电子提单多边法律机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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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说,谁拥有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货物所有权。一般来说,出口商在完成货物装运后就可以凭船方出具的提单到银行议付货款,但这里所凭借的提单一定是清洁提单,即在提单表面没有不良批注的提单,因为通常情况下,买方开来信用证后要求卖方提交的应该是清洁的已装船提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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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提单“过期”及其收汇风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提单签发后超过信用证规定期限才交到银行的提单,或者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收货人不能在船到目的港之前收到的提单,过期提单的原意是指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银行拒绝接受晚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限提交的单据后,有人也把这种晚交的提单归入过期提单,但就其本质而言,真正的过期提单应当主要是指前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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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5,(12)
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历了快速的海运事业的发展,使用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时常会出现货物已经随船运送到目的港,而提单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确保及时安全地到达,而出现"货等单"的情况。本文以电放提单为研究对象,主要结合国际海运运输流程,运用结合实际案例分析的方法,总结出相应的类型,对电放提单所产生的原因,以及与电放提单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探析。提出在国际海运实务中应当分清电放提单与海运单、电子提单的区别,在业务实践中,从安全性和便利性,成本上的权衡中来谨慎地采用电放提单的方式。针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使用,为从事国际海运的企业与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具有行业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