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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政出其门     
《光彩》1998,(6)
国家明令禁止传销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应一律停止传销经营活动。通知说,传销经...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发布。《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这是国务院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作出的正确决策,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现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  相似文献   

3.
4月下旬 ,国家工商局查禁传销变相传销工作会议在甘肃兰州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国内贸易局的官员 ,及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公平交易 (经济检查 )工作的负责同志与会 ,进一步认真学习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 ,认真总结了各地查禁传销变相传销的工作经验 ,分析研究了当前传销变相传销非法活动的特点。会议对下一步查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职责所系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公平竞争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第10号 )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通知》明确…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5号)明确了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几年来实践证明,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  相似文献   

6.
传销,由于不符合我国国情,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违法经营活动。随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改变方式,以各种名目从事变相传销经营活动,并呈迅速蔓延的趋势。安徽省工商局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变相传销违法活动,截至9月上旬,共查处42起,涉案人员达2-3万人,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旗帜鲜明地把制止变相传销经营活动抓紧抓好。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经营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禁止…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  相似文献   

8.
从1998年4月国务院颁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到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禁止传销条例》,再到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查禁传销活动在国家的层面上,已从政策性文件上升到行政法规,再上升到国家法律。那么,从1998年开始禁止传销活动以来,到现在已经走过了12年的路程。  相似文献   

9.
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二○○○年七月十七日)1998年4月 ,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 ,以下简称《通知》) ,决定禁止传销活动。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积极行动 ,严厉打击 ,传销和各种变相传销活动很快被全面禁止。但近一个时期以来 ,一度沉寂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又改头换面在全国各地蔓延。不法分子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 ,采用各种欺诈手段蒙骗群众、聚敛钱财 ,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有的甚至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会组…  相似文献   

10.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北京市工商局长时期以来,对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实行动态不间断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最近,根据国务院召开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工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5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活动的专项整顿,维护首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在专项整顿中,北京市工商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对曾因从事传销和变…  相似文献   

11.
4月18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的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也一律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我国政府之所以做出这个规定,说到底,是因为传销这种经营方式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一、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低,广大群众的消费心理还不够成熟,因此还不适宜在现阶段采用传销这种经  相似文献   

12.
网上传销案件的查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欺诈活动的基本情况1998年《国务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出后,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迅速采取行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有效遏制了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一些传销组织变换手法,一方面打着“连锁经营”、“复合营销”、“加盟”等旗号,诱骗人们从事传销;另一方面开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继续从事欺诈活动。2001年底,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欺诈活动的情况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给有关执法部门打击工作提出新的课题。早期,上海市工商机关发现8起网上传销的违法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仅对其中3起进行了处理,其余5起由于服…  相似文献   

13.
橘生淮北     
自1990年雅芳“大驾光临”之始,直销于国人而言,始终是个“令人头痛”的行业。20世纪90年代不少公司假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到处招摇撞骗、非法敛财。由此引发的经济秩序混乱,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1998年4月,中国政府忍无可忍,国务院终于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一笔封杀了一切直、传销活动。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委、财办、商业(贸易)、物资厅(局、集团总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做好原从事传销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以下简称转型)的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包括在商店设专柜、将企业产品批发给国内批发商或零售商、自开店铺)。二、转成店铺经营的企业,分为雇佣推销人员(系指非企业正式雇员,通过为该企业…  相似文献   

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6次会议通过,法释(犤2001犦11号):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人民法院对涉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何定性  相似文献   

16.
9月2日,国务院同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将分别从11月1日和12月1日起实施。其目的很显然,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起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直销管理条例》还与《禁止传销条例》作了必要衔接,凡同时违反两个条例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本刊编发文锋在《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发布之际撰写的系列文章,旨在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分析国内外直销经营的现状特点及传销背后的复杂社会土壤,帮助广大一线执法的基层读者客观认识直销,严格禁止传销,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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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华 《经贸世界》2006,(10):45-45
一、什么是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传销是指组织或经营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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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犤2000犦101号《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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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0号文件发布以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B早的传销公司有心理准备,态度较好,并及时采取行D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领导指示精神,D动。安利、雅芳、李锦记、开来等传销公司声明立即I以“宣传教育、打击犯罪、引导转制、维持秩序、维护l停止传销经营。天津市各传销公司4月22日全部停I稳定”为指导,在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1止传销经营活动。4月24日,湖南省传销企业停止卜,做了大量工作,到目前为止,传销经营活动已基】了传销经营。新疆6家传销企业交回了传销许可l本上停止,正在积极进行善后工作,一些非法传销…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贸委、经贸委(厅):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办发犤2001犦80号)要求,强化对原从事传销经营活动并经批准转变销售方式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转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对《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犤1998犦外经贸资发第455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转型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犤1998犦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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