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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下旬 ,国家工商局查禁传销变相传销工作会议在甘肃兰州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国内贸易局的官员 ,及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公平交易 (经济检查 )工作的负责同志与会 ,进一步认真学习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 ,认真总结了各地查禁传销变相传销的工作经验 ,分析研究了当前传销变相传销非法活动的特点。会议对下一步查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职责所系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公平竞争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第10号 )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通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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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5号)明确了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几年来实践证明,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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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由于不符合我国国情,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违法经营活动。随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改变方式,以各种名目从事变相传销经营活动,并呈迅速蔓延的趋势。安徽省工商局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变相传销违法活动,截至9月上旬,共查处42起,涉案人员达2-3万人,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旗帜鲜明地把制止变相传销经营活动抓紧抓好。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经营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禁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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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8年4月国务院颁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到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禁止传销条例》,再到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查禁传销活动在国家的层面上,已从政策性文件上升到行政法规,再上升到国家法律。那么,从1998年开始禁止传销活动以来,到现在已经走过了12年的路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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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19)
9月2日,国务院同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将分别从11月1日和12月1日起实施。其目的很显然,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起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直销管理条例》还与《禁止传销条例》作了必要衔接,凡同时违反两个条例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本刊编发文锋在《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发布之际撰写的系列文章,旨在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分析国内外直销经营的现状特点及传销背后的复杂社会土壤,帮助广大一线执法的基层读者客观认识直销,严格禁止传销,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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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传销是指组织或经营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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