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1、截获有害生物疫情概况 2004年1月~12月,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技术中心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共检验深圳各口岸局送检样品38001批次42414样份,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9.7%和4.5%,其中检验进境样品37310批次41577样份,检验出境样品759批次825样份。从进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样品中截获有害生物866种10797批,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25.5%和17.1%。其中检出进境植物检疫一、二、三类危险性有害生物共50种2171批。一类危险性有害生物4种10批,二类危险性有害生物27种1956批,三类危险性有害生物19种205批,检出性一般有害生物816种8624批,比去年同期增长11.4%。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多年来,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境种用动物(立口奶牛、猪、鸡等)的隔离检疫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而对于新引进的运动马,由于其在疫病和饲养管理等方面与其他动物存在一定差异,隔离检疫工作还需不断地探索。笔者根据我国有关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有关规定,结合隔离检疫3批进境运动马的实践,就如何控制进境马匹隔离检疫工作中的关键点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8.
由于土壤中可以带有许多种有害生物,疫情非常复杂,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禁止土壤入境,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也规定:土壤是禁止进境物.在我们的进境检验检疫及监管工作中经常遇到报检的是铅精矿、金精矿、锌精矿等矿土,在现场需要对其是否带土壤作一判定,从而决定是否可以进境,由于我国尚未规定土壤的界定范围,因此,造成同一批矿土在有的口岸可以通关,而在另一口岸则可能被退回.笔者根据自己对进境矿土检验检疫的工作经验,就土壤与矿土的区别和鉴定,谈谈本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随着全球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的下降与水产养殖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一些危害性大、死亡率高、难以防治的水生动物疫病不断暴发,由水生动物病原体(如甲型肝炎病毒、诺如病毒、沙门氏菌、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异尖线虫、华支睾吸虫等)传染引起人畜共患病的潜在检疫风险日益增大。为防止水生动物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国内,保护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规定,水生动物进境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本文将重点介绍水生动物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要求及申请单填报要点。 相似文献
10.
11.
浅谈进出境邮寄物的检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实施检疫的进出境邮寄物也相应增加。仅2004年集安辖区检疫进出境邮寄物1530件,其中进境邮寄物717件,出境邮寄物813件。依法销毁禁止邮寄进境物13件次22.14kg,其中销毁禁止邮寄进境动物产品11件次19.46kg,销毁禁止邮寄进境植物种子2件次2.68kg。退回日本、朝鲜出境邮寄物3件次。可见,国外动植物有害生物随邮寄物传入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无时不在威胁着我国农牧林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为防止国外有害生物随邮寄物传入,必须加强对邮寄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12.
13.
2006年,日照检验检疫局共受理并结案行政处罚案件142起,均没有因检验检疫处罚问题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07年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加强质检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日照检验检疫局正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突出抓好新一年质检工作的“六个着力点”。下面笔者主要从3例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强化执法把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4.
15.
16.
引进外商投资是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口旧的生产设备是县域产业发展的必要补充。把好国门是国家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神圣职责。日前,龙岩检验检疫局对辖区一外商投资企业报检的一批进口货物违反检验检疫相天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从案件的调查笔录材料分析,该外商在办理本批进口货物时,主观上并没有故意隐瞒、逃避管弹的想法,而是在不知不觉中违反了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了处罚,并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02年12月,《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使进境水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更加规范化,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法,进境水产品的质量得到提高,保证了进境水产品的安全卫生。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11号公告,自2004年9月1日起,取消部分动物产品(包括水产品等)的进境检疫审批要求后,进口水产品数量有所增加,笔者在近几年的检验检疫实践中,检出不少不合格的进境水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有干水产品检出有害生物(白腹皮蠹等)、冻水产品检出致病菌、农兽药残留、标识不合格及感官检验不合格等,进境水产品检验检疫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一、澳大利亚动植物检疫法规澳大利亚正在执行的涉及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主要检疫检验的法律(ACT)有3部,即:1.1908年颁布的《检疫法》。该法只针对进境检疫,包括对人、动物及植物的检疫。根据该法,澳大利亚颁布了3个条例,即A《检疫(一般)条例》该条例针对人的卫生检疫;B《检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