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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自贸区到如今的11个自贸区,负面清单准入模式已逐渐成为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未来,故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迫在眉睫。文章对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特点等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美国、欧盟和印尼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脉络,以期对我国负面清单制度的完善有所启示。针对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为我国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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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2—201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显著促进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且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测试后仍然成立。作用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增加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了全要素生产率。异质性分析显示,当企业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较高以及市场竞争较激烈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效应更明显。经济后果研究发现,在市场准入管制放松的背景下,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可以显著改善企业产品市场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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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25)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准入前国民待遇作为当前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已在多数国家得到使用。从2015年开始,我国对四个自贸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实施同一张负面清单。本文将政策文件量化后,构建了传统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下的相对开放度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的相对限制度指标,通过对所得指标进行分析,对当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日后如何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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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在本质上给外资和内资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制环境,这种管理模式顺应了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与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相契合。在负面清单模式下,我国政府监管体系在理念、体制和效果上面临重重挑战。自贸试验区的设立以开放投资为起点,以开放促进改革,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逐步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最终落实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负面清单模式的完善不仅应着力于修订负面清单文本,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自贸试验区的事中事后监管在理念转变、立法完善、监管主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从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立法、构建信息平台、监管主体多元化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等方面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