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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房地一体、内外一致的房地产保有税收制度,是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及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需要.物业税是将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合并开征的房地产保有税.物业税开征后,应取消土地增值税,规范土地出让的批祖制;应以房地产产权人为纳税人,征税范围将扩至农村和非营利组织及政府部门,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实行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并对农村及居住住房予以优惠,收入归属地方财政;同时物业税改革还需要理清产权、健全房地产登记和批量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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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税简述"物业税"(realproperty tax),顾名思义,是指以物业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物业税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属于财产税类的个别财产税税种。狭义的物业税是指对保有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课征的财产保有税,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理解。本文也取狭义,认为物业税即指在一定时期或一定时点上,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个人或法人)对其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等房地产缴付一定税款,其税款额度随房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理论上通常称之为房地产(不动产)保有课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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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不动产保有课税相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酝酿开征的物业税是一种不动产保有税;对国有土地的保有进行课税在我国具有合理性;开征物业税有助于实现“正税、明租、少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后将在土地保有环节收取土地年租金,应严格区分作为“租”的土地年租金和作为“税”的物业税,但为节约征收成本可将二者合并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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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微观数据,对全国房地产税非减免比率和潜在税收收入能力进行了理论上的估计和测算.测算结果表明:我国房地产非减免比率约44.61%.如果在税率范围为0.5%~3%,征收率范围为70%~100%,评估率为1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税收收入额的范围在1696.69亿到14543.08亿之间;如果取平均税率1.75%和85%的征收率,则房地产税税收收入额为7210.95亿元.从总量上而言,开征房地产税所取得的税收大约占土地财政收入的24.53%;同时,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全国住宅面积和单位价值的提高也将对房地产税收入有所贡献.因此,房地产税可以在土地出让金枯竭之前较好地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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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税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项目繁多,本文认为,应当加强房地产税费立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税种设置上应适当增加在保有环节税收,并开征土地闲置税;同时针对房地产税收入规模小、不能满足地方政府需要的问题,应调整征税范围,扩大税基,并在适当时候开征物业税、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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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海霞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9,(6)
物业税税制设计问题直接影响到政府和纳税人的利益,关系到物业税改革的成败.开征物业税,是整合房地产产业中税费征收管理存在问题的需要,是实现居者有其屋、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需要,是抑制地方政府短期行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的需要.征收物业税,同时取消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税等,对于消费者而言,可避免双重收税.物业税决不是对于购房投资者的惩罚税,更不是单纯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是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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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地产税制设计面临的土地出让金征收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2005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明确表示,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现国内关于新房地产税的开征模式有一种说法:即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等合并,改为在房地产保有阶段按当期市价的一定比例向房屋持有人定期统一收房地产税.笔者认为将土地出让金并入房地产税改在房地产保有阶段统一征收的提法,首先,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制度:其次,操作性差.本文在分析房产和土地关系的基础上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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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城建与房地产税费制度存在收费不合理、重交易轻保有、税收规模小、内外有别、计税依据不合理、税基窄等问题。而开征物业税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合理均衡土地收益;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及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税基,减少不规范与腐败问题;有利于构建和完善我国财产税体系,是协调税费分配关系,完善地方税体系,促进城建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应进行税费改革,在遵循收入稳定、保护民生、科学发展、设计合理等原则的前提下,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并就征收范围、纳税人和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减免税、管理权限等物业税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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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房地产税税基评估实践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主要集中在转让环节,保有环节税负很少。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应当对房地产税收进行改革和完善,提高房地产保有阶段税收的比重(即征收房地产财产税)。税基评估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关键。鉴于房地产税税基评估制度设计的复杂性,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于确保房地产税推出后能以最小的成本高效率地加以实施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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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税制繁多、保有环节税负过轻,城乡、内外资房地产企业税收制度不统一,计税依据和税率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税收征管辅助制度不健全,导致税负不公、重复课税以及税收流失。应对现行的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种进行整合,取消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税种,合并税基重叠或有紧密关联的税种,将开发、交易环节过重的税收负担后移到房产保有阶段。建立一个以土地年租金为基础、物业税为先导、其他房地产税费为辅助的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租、税、费体系。同时,提升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并适度分权,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等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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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增值税是就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费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通过对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税率及其他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合法筹划,房地产企业可以减小增值额,享受低税率或免税待遇,从而为企业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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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发展极不均衡的现实表明各地房地产价值存在着巨大差异,房地产税改革必须深入探究征税对象所固有的区位属性以及人口城镇化的空间秩序.本文将房地产税改革可能引起的价格效应与地方政府融资和区域公共服务相结合,从人口流动的区位黏性这一全新视角模拟出同一税率下不同城镇化阶段地区的房地产价格走势.结果表明,即使2018年全面开征房地产税,全国房地产价格依然有上涨空间.随着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步伐日益加快,开征房地产税对北京房价有适度抑制作用,天津市与河北省作为北京的"近邻",在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等方面承担着重任,房地产税的价格调控效果不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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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费改革争论已久,实质问题不在于谁负责征税,而在于区分税费性质,理顺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基于社会保障税的税源与税率的确定,以《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发布的人口数据为基础,以国民基础养老金为例,测算2010—2050年中国社会保障税的税率、财政支出占比与GDP占比,结果表明:国民基础养老金作为纯公共品,应由政府通过税收的方式为其筹集资金,资金来源的可行方式是征收社会保障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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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金。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高,而且其税负随着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在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中,土地增值税占有的比重也比较大。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之一,土地增值税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利润。随着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加强和清算的推进,土地增值税的影响也逐渐加大,房地产企业将越来越重视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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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指以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等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课征的一种税,其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现值。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且应缴纳的税款值会随着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增长而提高。房地产税是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