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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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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首次确定了价格听证会制度,所谓价格听证会制度,是指制度定属于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有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价格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进,由政府介格生管部门主持,邀请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价格工作乃至整个经济活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2.
传统的转让定价方法有比较价格法和比较利润法,都属于转让定价的事后调整,这些方法有很多缺陷,所以我国必须实行转让定价制度,变治病为防病,同时要不断完善转让定价制度,使转让定价制度成为我国调整转让定价、减少税收流失的一种好方法。  相似文献   

3.
我国政府定价行为的目标及实现方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的行为,规范为"经营者价格行为"和"政府的价格行为"两类.其中,经营者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据价格法的规范,自主制定属于定价权限内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并对本单位的价格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政府的价格行为指的是,给那些价格法规定的由政府定价目录确定的商品和服务,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价格,并对这些价格的实施进行管理,保证其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从政府的职能上讲,政府定价行为是依法运用价格杠杆对社会经济和社会资源配置进行的调节.由于政府的价格行为是政府意志的表现,而这种调节的结果又直接关系到被调节对象所涉及的经济主体的切身经济利益,所以政府定价行为也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本文想就此探讨以下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目前物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最重要的原因是物价立法的严重滞后问题。我国现行价格法存在价格规制范围狭窄、不明确;价格规制程序不完善;价格规制主要内容不科学、标准和方法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只有对《物价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规定定价对象及范围,完善政府定价听证制度,增加社会公众监督等内容,才能从立法上为物价稳定“保驾护航”,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5.
浅析预约定价制及其在我国的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晨燕 《商业研究》2003,(23):70-71
随着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发展,转让定价成为最重要的国际税收问题之一。传统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等不仅难度大、投入高,而且造成了重复征税,易引起税企纠纷。预约定价制是近些年来国际上兴起的用以解决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问题的一项新型制度。加入WTO后我国实施预约定价制势在必行,为此对其实施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为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物价部门制定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时应积极推行“一个规则四项制度”,即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制度、物价局专家评审价格工作制度、价格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以解决定价权利与责任不对称和一些定价品种透明度不高、民主化不够问题,杜绝部门定价处室化、处室定价个人化倾向,从定价机制上消除“人情价、关系价、权力价”的现象发生。  相似文献   

7.
一、价格法在高等学校《经济法》课程体系中体例归属存在之问题价格法是对于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和政府的定价行为,保障政府有效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以维护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作为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国内任何主流的经济法教科书均将《价格法》列为其重要内容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8.
《四川物价》2006,(2):37-39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逾龄资产继续使用的成本补偿是否应计入政府定价成本,对于提高固定资产折旧审核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保证定价成本监审质量,制定合理价格有着重要的影响。文章正是通过对逾龄资产继续使用的深层次原因分析、现行政府定价制度对逾龄资产成本的处理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逾龄资产继续使用的定价成本处理方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在逾龄资产继续使用问题上,对政府确定定价成本、制定价格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刘刚 《中国物价》2004,(3):36-38
越权定价,即《价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的行为。由于《价格法》不直接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行为,所以,从广义上讲,超越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行政收费标准的行为,也属越权定价行为。越权定价行为是引发各种价格违  相似文献   

11.
潘波 《四川物价》2007,(11):7-8
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后,各级物价部门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是按政府定价目录所赋予的权限进行定价和管理的。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广大物价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越来越强,在定价和价格管理方面不敢越雷池一步,反之则要付出血的代价。近几年个别市县的物价局由于在定价目录外对不充分竞争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与管理而受到了严肃查处,一些当事人受到了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  相似文献   

12.
关于政府定价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价格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价格法》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对于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价格法》在实践中也暴露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本文仅就政府定价中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听证已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极其重要的制度。听证制度的发展顺应了现代社会立法、执法的民主化趋势,也体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不断进步。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在政府定价领域率先引入了听证会制度,并在《价格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4.
实行预约定价制度可以较好地解决转让定价滥用和国际双重征税或不征税问题,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为了调查预约定价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在对预约定价制度实行的基于信息、客体、国际税收合作、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和事后监控的成本悖论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得出预约定价制度必须与传统的事后税收监管相结合,才能有效解决转让定价问题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我国《价格法》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权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进行了分配,并规定了与之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在新一轮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中,《价格法》应对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赋予更多的权利内涵,并扩大其权利范围;同时,应完善经营者自主定价的义务规范,增强其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除《价格法》对经营者自主定价进行权利义务配置之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范也对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作出了限制,在价格立法中应当重视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利义务在这几部法律之间的协调配置。  相似文献   

16.
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与之相适应的新股发行定价制度也是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随着股票市场的开放,新股发行的市场化以使价格反映价值已经是大势所趋。新股询价制度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目的是使发行定价制度市场化,但是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特殊环境即市场环境的非市场化以及特有的股权分置现象,使得这一市场化制度的有效性值得怀疑。  相似文献   

17.
卫生医院服务是公益事业及社会主义福利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其服务价格依照《价格法》纳入政府定价的范畴,医院必须严格执行。  相似文献   

18.
2002年,原国家计委颁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5号令),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了成本监审制度。200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进一步完善了成本监审制度。成本监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定价程序,推进了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  相似文献   

19.
浅议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从容 《价格月刊》2005,(10):21-22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出现,始于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2002年8月1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出台,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调整,尤其是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明确了具体的听证规则。由于价格听证在中国只有几年的历史,还存在许许多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本文试图在指出当前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主要缺陷基础上.从制度层面上提出几点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本文基于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和保证公租房制度的贯彻实施的目的,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对PPP模式公共租赁房租金进行合理定价。重点对PPP模式公租房租金的构成进行理论分析,并进行实际测算,从而确定PPP模式公租房租金的定价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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