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UCP600)的规定,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实行的是"单据相符原则",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以及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一致,银行就必须履行承诺的付款义务.那么如何严格按信用证程序操作,缮制合格单据,保证安全收汇呢?笔者根据多年从事进出口实务及在高校任教的经验,认为审证与不符点是整个信用证操作环节中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JU Song-nan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1)
信用证转让后必然出现信用证内容变动,判断单证是否一致则出现了两个标准,在第二受益人直接提交的单据和转让后信用证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却有理由宣称单据和原信用证不符。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明确第二受益人和开证行之间的关系,并明确判断单证一致的标准是转让后的信用证。 相似文献
3.
国际信用证欺诈的新特点及相关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近年来信用证欺诈新特点概述 传统的国际间信用证欺诈无非是:第一,受益人伪造单据,骗取银行付款,使得开证申请人财货两空;第二,开证申请人开出假信用证,取得单据骗取货物;第三,开证申请人伙同受益人以虚假的交易作为开证理由,开立空信用证,伪造单据,共同骗取银行的打包放款;第四,开证申请人利用"软条款"信用证,使受益人难以做到单证相符,从而拖延付款甚至拒绝付款.笔者对近年来国际间信用证诈骗的众多案例研究发现当今信用证诈骗又有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行是否付款取决于受益人所提交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审单标准是严格的“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受益人要保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能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在单据不符时,开证行可以拒付款项,但必须严格遵守UCP600第16条的规定,并在拒付通知中措辞严谨,否则开证行将丧失宣称单据不符的权利,必须对“不符”单据予以承付或议付。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物UCP600的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受益人顺利收汇的前提是提交相符单据,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UCP600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则开证行(或保兑行)必须承付或议付。但是近年来,受益人根据信用 相似文献
6.
本文结合国际商会两个涉及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国际惯例UCP600和ISBP681对信用证受益人产生的利弊分析得出利大于弊.其中有利的方面如银行放宽了"相符交单"的标准,方便受益人交单;银行审单时间缩短,受益人可以早收汇;放宽了信用证融资的范围,给受益人利用信用证融资提供可能以及若"相符交单"单据丢失,受益人免责等.不利影响如银行对不可抗力的免责及保兑行对信用证的修改持保留意见等对受益人不利. 相似文献
7.
UCP600框架下可转让信用证各方风险分析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运行了十几年之久的UCP500已退出历史舞台,UCP600接过了旗帜继续指引全球信用证业务的开展.关于可转让信用证,UCP600相对于UCP500做出了较大三点改动:一是明确开证行可以作为转让行转让信用证;二是明确了第二受益人的交单必须经过转让行;三是规定当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转让后的信用证一致. 相似文献
8.
信用证是传统的三大国际结算方式之一,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实行相符交单。审单标准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受益人要保证收汇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能凭借单据上的不符点。本文拟对信用证项下不符点的内涵、产生原因及信用证项下被指定银行对不符点的处理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10.
议付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信用证.根据第2条(Ⅲ)款和第10条b(Ⅱ)款,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行邀请其他银行买入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即: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银行扣去从垫款日至预计从开证行收汇日这段期间内的利息和相关的手续费,立即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相似文献
11.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单据存在不符点,即单据瑕疵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而开证银行向出口商即受益人支付信用证金额的前提条件是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原则上,如果单据瑕疵,此时受益人无权要求开证行履行其付款承诺。 面对时常发生的单据瑕疵,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是受益人,受益 相似文献
12.
注重合同条款的设置从源头防范单据不符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贸易支付中,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支付保证,即受益人必须提交完全遵守信用证条款的有效单据.根据第14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单据表面上不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可拒绝接受单据,也即拒绝付款;且不符点出单往往也是贸易纠纷的前兆,据调查,约有60%-70%信用证交易在第一次交单时因单据不符点而遭拒付;在所有信用证交易纠纷中,由于单证不符引起的占50%以上.信用证交易发生拒付和贸易纠纷时,受益人轻则迟延收回货款,损失利息,重则损失部分或全部货款.因此,单据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安全收汇.所以,受益人出单前做好防范单据不符点工作非常重要.如何防范单据不符点,笔者认为慎重签订合同,合理设置合同条款是从源头防范单据不符点产生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3.
14.
在信用证业务中,单据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最关心的是单据,当受益人提交单据给银行议付时,银行凭借的是单据是否符合“严格相符原则”(The doctrine of strict Compliance)来决定其是否承担付款、承兑或议付的法律责任。受益人应根据信用证要求正确缮制各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这对顺利安全收汇是极为重要的。 相似文献
15.
信用证方式是单据化交易,然而在外贸实务中,信用证中经常出现某些条款而未列明需提交的单据,使受益人在处理单据时存在不确定性。结合相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和国际商会对非单据条款的处理意见,研究各种类型非单据条款,为信用证实务中的非单据条款处理提供意见。 相似文献
16.
议付信用证是国内使用较多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一般有两种结算方式:(1)一般议付信用证。一般流程是:受益人的往来银行进行单据的审核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或保兑行请求付款;往来银行收到货款后,扣除议付费并把货款划拨到受益人的账户;一旦单证被拒付,议付行不负责任何交涉。(2)叙做出口押汇的议付信用证。受益人和议付行签订出 相似文献
17.
信用证项下不符单据的救济是指当单据由于不符而遭开证行拒付之后,受益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替代或更正后的单据补交给银行. 相似文献
18.
一、案情简介 2000年,内地某公司(卖方)与香港某进出口公司(买方)签订一份出口合同,支付方式为信用证.在规定的时间,香港进出口公司按合同规定开立了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USD235,328.27的对背信用证,开证行为A银行.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装运货物,并备好信用证下所要求的全套单据交国内B银行审核.B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发现提单"Pre Car-riage"一栏显示船名"ASIMONT 0161-022S","Placeof Receipt"一栏空白,"Vessel(Voy No.)"一栏显示船名"EVER REFINE 0720RW-010","装货港"为上海,"卸货港"为印度CALCUTTA. 相似文献
19.
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回暖,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增长,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单据伪造问题也日益变得严峻。本文首先阐述了信用证概念及其支付特征,然后对信用证伪造问题所体现的三个方面:受益人伪造或变造全套或部分单据、受益人与承运人合谋伪造提单、受益人为顺利结汇而利用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等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无论是UCP500还是UCP600都体现了国际商会一贯秉承的信用证独立原则:信用证一旦开立,便独立于基础合同成为一份自足文件,在受益人交付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时,开证行必须履行其付款的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