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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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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2.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1.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3.
万乐  陈华 《新智慧》2005,(3):58-59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对外购财务软件的会计处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会计处理是五花八门:有的计入当期费用,有的计入无形资产,有的甚至计入固定资产。其中,将外购财务软件计入无形资产是最常见的,也似乎是最准确的。但笔对此有不同的看法,现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4.
伊彩红  邹小平 《新智慧》2005,(11):72-72
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企业经批准无偿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分别调增或调减资本公积的数额。而对于无偿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和对外捐赠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在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因对外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为什么对于同样性质的经济行为,《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呢?笔认为,上述相关规定有不妥之处,有待改进。  相似文献   

5.
周琼芳  徐鸿 《新智慧》2006,(12):35-36
1.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新存货准则)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由此可知,适用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可以是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也可以是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大型船舶、飞机等),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判断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的主要依据是看其是否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这种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相似文献   

6.
苏强 《新智慧》2006,(8):61-62
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何处理的问题,《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以及税法的规定不尽相同。本拟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作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7.
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现就新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谈谈对具体运用准则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张陶勇 《新智慧》2004,(5A):23-23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如果会计期末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因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因素发生变化而转回的减值损失,也应计入当期损益。然而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时,对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企业根据会计标准所确认的减值损  相似文献   

9.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企业委托证券公司代理发行债券(本文仅指1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下同)而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相关费用是作为增加长期负债时的辅助费用,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若是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增加的长期负债,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财务费用”科目)。(2)在筹建期内发生的(上述(1)情况除外),计入开办费(按现行制度,股份有限公…  相似文献   

10.
一、问题的提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预计弃置费用金额与其现值相比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相似文献   

11.
固定资产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其中包括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等。关于固定资产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指出: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借款费用资本化。在此,笔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某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向银行借入资金5000,000元,工程完工后实际耗资4500,000元,那么,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是5000,000元借款的利息,还是4500,000元借款的…  相似文献   

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准备金的支出不予扣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每个会计期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其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的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扣除额不同。笔者认为,为解决这一问题,可引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指出,如果已经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通过比较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其纳税基础,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1998年生效的经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由原来要求企业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亦称损益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同时禁止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  相似文献   

13.
王学军 《新智慧》2006,(7):30-30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新准则”)中,有多处条款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现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4.
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企业经批准无偿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分别调增或调减资本公积的数额。而对于无偿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和对外捐赠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在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因对外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为什么对于同样性质的经济行为,《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呢?笔者认为,上述相关规定有不妥之处,有待改进。一、该项业务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1.规定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很明显,无偿调入、调该出固定资产的规定是针对改制前的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改制以前,企业产权比较单一,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国有企业之间相互调入、调出固定资产,对于国家来说只是财产位置的转移,而国有资产的总额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化。国有企业改制以后,企业产权逐步多元化,除了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国有股外,还存在其他股东权益。对于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冲减资本公积这一会计规定,势必损害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作为规范并指导企业经济行为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数年来不断地修订,而关于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规定却从未修订过,已明显地滞后...  相似文献   

15.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新修订的第16项准则《固定资产核算》(IAS16)于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IAS16第43条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任一组成部分的成本与固定资产总成本相比金额显,该组成部分应单独折旧。该规定将折旧的核算单位由固定资产个体缩小至其主要组分,它标志着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方式由综合会计核算向组分会计核算转变。  相似文献   

16.
龙文滨  吴艳芳 《新智慧》2005,(13):41-42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新修订的第16项准则《固定资产核算)(IAS16)于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IAS16第43条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任一组成部分的成本与固定资产总成本相比金额显,该组成部分应单独折旧。该规定将折旧的核算单位由固定资产个体缩小至其主要组分,它标志着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方式由综合会计核算向组分会计核算转变。  相似文献   

17.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难锁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同时在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一递延资产(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递延资产“本身没有价值,不可转让”,“一经发生就已消耗”。  相似文献   

18.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将企业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区别于原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单独核算.本文分析了我国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原有规定中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内容的差异,并就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周国光  俸芳 《新智慧》2007,(7):22-23
一、我国固定资产大修理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相似文献   

20.
本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就《新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规定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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