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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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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因其蕴涵着丰富的经济价值,也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国内外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我国西部地区,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将通过对目前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运用法律途径对西部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律参考。  相似文献   

2.
文章针对我国《物权法》第二条进行研究,对我国物权概念进行解读。在物权主体上指出物权概念的最大意义在于肯定了个人可以作为物权主体,个人所有权与国家和集体所有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受法律同等的保护。在物权客体上打破物必有体的认识,对作为物权客体的物进行广义解释,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可以支配管理的无体物,但不包括知识产品。文章明确支配与排他是物权的本质特征,构成物权的两翼,必须在物权定义中加以明确,否则物权定义必是不完整的。  相似文献   

3.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内一直存在很多争论,其本质是保护重要还是开发重要的问题,也由此形成了很多的观点,大多数观点都是把保护与开发看做是对立的。事实上应该打破保护与开发的"对立性",建立"同一性",二者是互为手段,互相促进的。保护与开发不能确定哪个更重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先有保护才会有开发。以桂林为例,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处理,并在保护中做好开发与创新,最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协调一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存续以及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4.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社会变迁日益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群体性智力成果的技能传承与文化表达,体现了历代传承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在总体上符合知识产权制度对其保护客体的精神性、创造性的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范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在逐渐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客体有密切联系,在内容和保护机制有一定程度的重合。这就需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对知识产权相关立法进行适当的调整,用知识产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主要方式,辅以其他专门法或者通过行政等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以北京为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首先概述了全球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沿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其次,论述了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的现状;最后,论述了北京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实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与开发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个国家、民族现存的文化记忆以及区别于其他国家、民族的独特的发展标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外来文化的猛烈冲击下,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快速变异甚至消失。应该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旅游价值,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现状及影响因素,在对其旅游开发时,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调查评估,要注重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要发挥行政保护作用,建立健全法规和各部门的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7.
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海派特色和工商文明特色,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上海百姓的文化取向和审美情趣,是上海历史的见证,海派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上海建设文化大都市的重要内涵和资源。应培养保护意识、筹集保护资金、弘扬传统文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走入大众视野,焕发出盎然生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双赢。"  相似文献   

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近年来涉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纠纷不断发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各种探讨。试图通过介绍国内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状况,并分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从而提出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9.
取得时效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也对此作出了规定,但将取得时效的客体局限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应结合取得时效的价值取向及法律要件,对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取得时效的客体作出合理界定.担保物权和债权中的某些权利亦满足取得时效的要求,可以适用取得时效,而不表见和不继续的用益物权应从取得时效客体中排除.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界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与物质文化遗产一道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文明国家,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它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形式上的国家历史遗存物品,现今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一个国家只有保护与铭记自身的历史,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而现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在高校越来越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成为高校遗产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对于如今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面临的众多问题和挑战,高校应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理论、专业设置、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和精神文化等各方面出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校教学工作。  相似文献   

12.
太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开发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对其进行旅游开发已引起社会的共识。太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丰富,特色鲜明,价值极高,为旅游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本文介绍了太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概况,探讨了对其进行旅游开发的有利条件,并对太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中国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这导致对集体林地所有权私法保护手段的缺失。为弥补公法手段保护该项所有权的不足,保证集体林权改革的进行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对所有权的主体代表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化的改造,使其成为可以行使各项所有权权能的主体;对该项所有权的各项权能进行完善,发挥集体林地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并利用消极权能进行该项权利的私法保护。  相似文献   

14.
余慧娟  江文书 《大众商务》2010,(1):284-284,287
中国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这导致对集体林地所有权私法保护手段的缺失。为弥补公法手段保护该项所有权的不足,保证集体林权改革的进行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对所有权的主体代表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化的改造,使其成为可以行使各项所有权权能的主体;对该项所有权的各项权能进行完善,发挥集体林地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并利用消极权能进行该项权利的私法保护。  相似文献   

15.
刘鑫 《大众商务》2010,(16):152-152
研究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应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行产业化运作着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不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并分别进行保护。对于市场能够发展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由市场自身进行产业开发。对于市场保护不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由政府出面加以行政保护。  相似文献   

16.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是近几年旅游研究的热点之一,通过对2004年以来有关文献的整理统计分析,从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借鉴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区旅游结合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旅游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品化个案研究等6个方面进行了综述,并指出了研究的不足和今后应加强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人们对利益概念的认识一直存有较大分歧,其观点主要有"需要说",认为利益就是满足的需要;一种观点是"客体说",认为"利益"就是好处,或认为利益就是主体需要的对象或认为利益是使人快乐、幸福的事物;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关系说",这又可以分为"价值说"、"占有说"、"主客体统一说"和"社会关系说"。利益是由于客体资源的匮乏,与主体需求之间形成了矛盾,通过社会关系从而导致了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8.
研究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应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行产业化运作着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不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并分别进行保护.对于市场能够发展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由市场自身进行产业开发.对于市场保护不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由政府出面加以行政保护.  相似文献   

19.
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之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它既是无形的,又是不可再生的,抵抗力较为脆弱,价值较为珍贵。山西不仅被誉为"华夏文明的摇篮",也是民间舞蹈的海洋。近年来多项山西民族民间舞蹈成功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彰显了山西民间舞蹈文化的厚重,同时促进了山西民间舞蹈文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社会企业是一种将商业运作与社会价值结合起来的创新型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有助于其"保护"使命的达成、"生产"目标的实现、文化传承主体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文化类社会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在中国还处在尝试与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人才匮乏、资金短缺与运营不善等诸多困境。社会企业有效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需要加强政府对文化类社会企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培养、壮大以"社会企业家"为引领的文化类社会企业人才队伍,拓宽文化类社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市场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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