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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6年我国成立了最早的P2P网贷平台,直到2011年,P2P网贷平台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接下来的几年网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P2P网贷平台的发展,为我们带来了新的视界,也给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现国内网贷市场具有成熟度不高、监管不规范和信息不对称等特点,监管缺位仍是P2P网贷平台的关键问题。本文针对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监管缺位发生的问题,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进行了相关研究。  相似文献   

2.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P2P网络借贷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大众投资渠道,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然而在网贷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少P2P网贷平台发生异化,突破信息中介定位,游走在非法集资边缘。平台异化后的设立资金池、自融以及债权转让等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刑法规范的滞后性使得针对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行为的刑事规制过度或者不足,因此需要基于保护金融创新的理念完善非法集资犯罪的入罪标准。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P2P网络贷款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获得爆发式增长,但同时在信息不对称、征信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信用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促进P2P网络贷款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加强征信管理与服务,将P2P网贷平台纳入征信管理范畴,强化P2P网贷平台信用管理和平台资金流动监管,加大网贷平台信用信息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4.
P2P网络借贷有参与广泛、交易方式灵活且高效、风险性和收益率双高等特点,但同时面临诸多风险:法律法规不健全使P2P网贷平台的合法性难以得到确认,对P2P网络借贷统计监控不足可能引发宏观政策执行效果被削弱的风险,信息不对称和统一信用评级体系的缺乏可能诱发信用风险,P2P网贷平台挪用中间账户资金可能引发操作风险,P2P网贷平台的担保机制容易触发流动性风险。为防范风险,助力P2P网络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应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和监管主体,确立保持适当容忍度的监管原则,并确定P2P网贷平台的具体监管内容。  相似文献   

5.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及普惠金融的典型形式,在中国呈现爆发性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行业乱象丛生,平台跑路、资金池、虚假标的、刚性兑付等严重影响了行业声誉及秩序,严重侵害了投资者权益。中国P2P网贷行业乱象源于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监管缺失、缺乏有效的征信体系支持及极低的行业准入门槛。应从明确P2P网贷行业性质及监管主体、制定P2P网贷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完善征信制度及体系、严厉打击行业乱象、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5个方面进行监管,促进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自2014年开始P2P网贷平台以井喷式的速度增长,由此所带来的风险也在不断的增加.由于对P2P网贷的监管存在盲区,使得近两年来P2P行业鱼龙混杂,P2P平台停业和跑路的事件频发,投资者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引发了社会各界对P2P网贷监管的关注.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文章基于我国P2P网贷的发展现状以及目前监管中所存在的问题,分别从P2P网贷自身的角度和国家的角度对P2P网贷的监管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P2P网络借贷在给我国金融市场注入活力的同时,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本文分析了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息技术风险,提出了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确立监管模式和监管主体,确定具体监管内容等监管建议,以促进P2P网络借贷的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8.
e租宝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引发了P2P网贷行业的市场恐慌。从财务角度来看,钰诚集团利用e租宝违法的原因是该行业法律监管存在空白,公司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资金管理控制体系混乱,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P2P网贷行业的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对公司的长远、高效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9.
P2P网贷平台发展的关键是解决信用可获得性问题,强化征信体系建设.鉴于当前P2P网贷平台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尽快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加强行业准入的标准建设,强化网络金融征信系统建设,提高P2P网贷平台的信用可获得性.  相似文献   

10.
P2P行业风险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以P2P网贷平台为研究对象,采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部分P2P网贷平台进行研究,以确定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信用等级,最终得到的评级结果可以作为投资者投资平台和项目的参考,净化行业环境,还可以为监管提供一个思路。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作为金融创新的一种形式,我国P2P网贷平台迅猛发展,在解决资金供需矛盾的同时,也出现一系列负面问题,如跑路、提现困难,甚至诈骗等现象。因此,如何对P2P网贷平台进行风险防范和监管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引发的风险;投资人引发的风险;担保人引发的风险;平台引发的风险。对P2P网络借贷进行风险防范和监管的措施应包括: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明确法律地位;完善网络借贷行业规则和监管标准;建立完善透明的征信机制;加强网贷平台的行为监管;加强消费者保护和消费者风险教育。  相似文献   

12.
P2P网贷是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普惠金融的理念不仅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门路,为风险承担能力弱的小型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平台,更为消费金融开辟了新局面。但是,我国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P2P市场秩序混乱,给金融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网贷平台的飞速扩张更加凸显了其风控技术欠缺、监管不足的隐患。本文深入分析我国P2P网贷平台"角色错位"的现象,以及大数据风控在P2P行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原因,并就此提出了创新建议。  相似文献   

13.
P2P网贷监管加强的大背景下,安徽P2P网贷行业的唯一出路,就是尽快真正实现转型与整合。其中,表现较好的平台,要积极主动寻求转变,并努力形成少数几家大中型普惠金融服务集团,开展多样化的普惠性金融服务;表现一般的平台,通过平台合作或并购、业务重组或创新,形成综合性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表现较差的平台,应自行退出或因不合规被强行取缔,以此来切实扭转安徽网贷行业的不好口碑,提升安徽网贷行业的美誉度。  相似文献   

14.
P2 P网贷作为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其运营模式多样而复杂,行业监管机制尚未构建完成。 P2 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作为P2 P网贷的变型运营模式更是处于金融监管的空白地带,争议不断。从法律视角分析P2 P网贷争议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分析该模式下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与英国、美国等国家P2 P网贷的比较,提出完善P2 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行业自律、外部监管等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国P2P网贷平台在爆发式增长的同时“暴雷”不断,大量平台停业或倒闭的原因有待深入研究。基于网贷之家披露的3 842家P2P网贷平台数据的分析表明,平台实力、风控能力、业务模式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因素显著影响P2P网贷平台的生存状况:注册资本金不足、未披露实缴资本、注册城市等级低、无国资系背景、无上市/风投系背景、无资金银行存管、无第三方担保/垫付/保险、无抵(质)押物/风险准备金、有天标/1月标、不允许自动投标和债权转让、未加入监管协会、无ICP经营许可证的平台死亡风险较高、生存时间较短,其中无上市/风投系背景、无资金银行存管、未加入监管协会、无ICP经营许可证的平台生存状况更加严峻;不同因素对问题平台三种死亡状态的影响具有差异性:跑路风险最大的为无资金银行存管、无第三方担保/垫付/保险、无抵(质)押物/风险准备金、无ICP经营许可证的平台,提现困难风险最大的为无资金银行存管、无第三方担保/垫付/保险、有天标/1月标、不允许自动投标和债权转让、未加入监管协会的平台,而无国资系背景、未加入监管协会、无ICP经营许可证是导致平台停业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6.
在总结美国P2P网贷行业运营模式基础上,从信息公开制度、借款人身份真实性审核机制、内部风险评估体系等方面分析其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经验,结合我国P2P网贷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P2P网贷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P2P网络借贷平台英译为Peer To Peer,即个人对个人,是民间借贷和互联网发展的交织下衍生的一种小额金融理财、融资平台,其主要特点是借贷金额小、速度快、无纸化全网络操作,旨在满足中小型企业及个人对应急资金、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充分利用民间的闲散资金,以本金加利息的偿还方式提高债权人的资金收益率,使借贷双方达到利益共赢。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大致拥有3769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其中发展势头较好,口碑上佳的主要是团贷网、陆金所、人人贷、有利网、拍拍贷等,但由于我国目前在网络金融平台方面的法律条款不够完善以及借贷双方信用等级审核监管力度的不够,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大多呈"娃娃机模型"。  相似文献   

18.
刚刚过去的2013年,互联网金融中P2P(个人对个人)借贷业务无疑是发展最为迅猛的。据有关数据显示,去年P2P借贷交易额预计将达到200亿元,成交量有望突破40万笔。2013年以来网贷平台数量已经从2012年的300多家,爆发式增长到近600家,增长幅度近100%。这一迅猛膨胀的势头大大出乎监管层的预料,  相似文献   

19.
P2P网贷平台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得到迅猛的发展,但其在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地位的模糊、监管体系的缺陷、网贷平台自身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过高、操作风险过高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投资信心.为此,本文概述我国P2P网络平台的线上交易为主、线下交易为主、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相结合的三种业务模式;介绍我国P2P网络平台的发展现状;从监管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三个方面分析其存在的风险,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0.
当前,P2P网络借贷已经成为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的一种新途径,但是,在其方便、快捷、成功率高的背后,也存在不少隐忧。小微企业进行P2P网络借贷,有可能陷入洗钱、非法集资、诈骗、隐私权泄露等诸多风险。而产生这些风险的成因,与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制度缺失、监管职责不明、征信体系不完善等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明确其监管主体,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完善征信体系,完善资金担保及托管服务。并且,各地区也应该因地制宜,探索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区域发展模式,方能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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