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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时间节点,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实现畅通、高效、平安、绿色内河水运体系目标的重要阶段.《江苏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集约畅达干线交通网,突出水运主通道和主网络建设,加快建成‘通江达海、干线成网、省际互联’的高等级内河航道网”.因此,及时开展连云港市内河航道“十三五”规划研究,加快连云港市内河航道建设,不仅有利于完善连云港港口集疏运体系,使连云港市内河航道与连云港港“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相匹配,同时还有利于江苏省乃至长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的建设,更有利于促进连云港市的社会、经济、民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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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业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 《交通财会》2019,(10)
航道基础设施是政府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区别航道网络系统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直接提供给航道用户使用的人工航道、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和航标等构成。天然航道由于缺乏能够可靠计量的成本或价值,不符合确认为一项公共基础设施的条件。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直接承担保养维护职责和后续支出责任的政府会计主体,将其行政区域内的航道公共基础设施作为一个整体在政府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并按线路、行政级别和技术等级等情况进行披露。对于存量航道基础设施,可采用重置成本法予以计量,并逐步纳入政府财务报告。鉴于人工航道具有不确定的使用寿命,建议不计提其折旧;但由于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和航标具有有限的使用寿命,建议采取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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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施行,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单位会计核算。航道作为交通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公共基础设施的共通属性,又有其自身特征,本文以航道确认范围及价值计量为切入点,提出几点思考,为准确核算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反映政府"家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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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7,(3):94-100
航道的通航安全是船舶安全航行和沿岸港口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航道通航安全的研究中,影响航道通航风险的相关影响因子较多。为了避免出现信息重叠,本文通过分析航道通航风险评价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PCA)进行筛选,结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建立全面、科学的航道通航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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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5,(2):10-12
自2005年以来,长江航道部门先后3次提高长江安徽段航道维护尺度,目前芜湖长江大桥以下航段最大维护水深达10.5米,大桥以上至安庆皖河口段最大维护水深达8米。大量深吃水船舶进入安徽段,给沿江港口发展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航道变窄、港口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并由此产生安全隐患。文章分析深水航道上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给沿江港口带来的明显优势,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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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红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1,13(3):75-79
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实施与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十二五"建设正式启动,安徽省对深水航道的需求大增,10.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芜湖呼声极大。本文分析芜南航段主要浅险水道情况,提出提高维护水深的方案及深水航道实施后航道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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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自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管理有法可依,航道资源遭受破坏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黄金水道"终于有了法律保护伞。但《航道法》实施后由于相关配套细则没有及时出台,皖江航道管理机构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困难,本文针对这些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供其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