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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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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读了1999年第10期《驾驶员告交警》《交警如是说》和《专家的评议》,笔者对专家的评议第三点存在疑问: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和直属一大队对当事人_11孝生的罚款处罚违反《行政处罚法》第:1十四条的规定吗?《行政处罚波》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何谓“同一个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同一个违法行为”应该是指在连续时间内的一个违法行为.如车辆超载由北京驶往山东,在北京至山东的整个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都违反了关于载物的交通法规,因此这是一个连续不…  相似文献   

2.
高警督信箱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请问:对于客运车辆违反装载规定(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人数时)运管部门已作罚款处罚,交警查获后,能否再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还有,对于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且在同一天内甲地的交警已作罚款处罚,乙地交警检查后能否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并处吊扣其驾驶证?四)I怕旺苍县李长周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应明确何谓同一个违法行为。所谓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一个规定的一次性行…  相似文献   

3.
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请问:机动车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如违章超载、驾驶擅自改型车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超速等)被交警查处纠正后,又继续违章驾驶的算不算“同一个违法行为”?如果一个违章(法)行为,前面已经进行了罚款处理,后面再检查发现时,是否可以给予罚款以外如扣、记扣分等其他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4.
一日,陕西省咸阳市一位出租车司机,驾车过路口右转弯时绕人行道行驶,某交警大队执勤交警以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按简易程序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司机对此不服,以“处罚依据不符,不在交警的职权范围”为由,向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交警支队法制部门经过询问调查取证,认为司机的违法行为属实,交警大队决定处以100元罚款是适当的,但是执勤交警出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内容有错。司机的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的规定,应当按照第九十条“违反道…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专家的评议     
本案中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处错误:一、本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忡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下面简称《行工大处罚法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N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在本案中,两次罚款均超过了50元,故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错误。本案中两次罚款均当场收缴,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  相似文献   

7.
交警如是说     
1999年3月2日上午,广元市长途线路局职工王孝生驾驶一辆嘉陵牌二轮摩托车,在广元市市中区行驶时,我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执勤民警发现他所驾驶车辆无号牌、无行驶证。王孝生称该车是2月8日所购新车,还未办理车辆上户手续。执勤民警告知王孝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他购车已近一个月,既无正式号牌、行驶证,又无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违反了上述规定。按照《四)IJ省(道路交通管理条…  相似文献   

8.
《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 4月18日,我厂两辆东风大货车运送锅炉配件途经湖北省房县,交警说超载,要罚款。我们解释说,车上的货都有单件重量,每件200公斤,一车是22件,一车是23件,加上包装,每车也就5吨左右,可以过地磅验证。但交警说:“没有地磅。我们搞多年检查,一看就知道,你超载就超载。”交警不听解释,每车罚了50元。 行至湖北省保康县,又被交警拦下,说是车加了钢板,要罚款。我们说,你们上级有规定,像加钢板这样的事不作当场处罚,由车管机构处理。但交警说要按湖北省的规定处理。我们说请在罚款票据上写…  相似文献   

9.
在执勤执法中,民警时常会遇到一些违章当事人,以“处罚不公”为由拒收《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的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不但有碍公务,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日起,公安部颁布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开始施行。根据《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当事人不能拒绝签收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因为:一、当事人拒收《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影响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可见,当事…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管理》2005,(6):25-25
我大队民警查获一起12岁少年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他从邻市驾驶摩托车来到我警队辖区,因他不到法定责任年龄,交警对他批评教育后,依法将摩托车扣留,将他送上回家的客车,并让他通知家人取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11.
1998年2月8日,四川省广元市长途线路局职工王孝生购得一辆摩托车。3月2日,王孝生驾车往广元市公安局办理上户手续途中,被一名公路巡警挡住。这名巡警以王孝生驾驶无牌号车为由,决定对王孝生罚款100元。王孝生解释这车系刚买来的新车,还没来得及办理车牌照,并出示了购车凭证。这名巡警仍坚持要对王孝生进行处罚。王孝生只好交纳了罚款。巡警为他开具了5张盖有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专用章的、面额为20元的罚款收据。3月3日上午,王孝生驾驶该车外出途中,又被该局另一名民警挡住。在王孝生无现金缴纳罚款的情况下,…  相似文献   

12.
2007年7月4日,陈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由于没戴安全头盔而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陈某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后,于第二天缴纳了罚款。7月8日,陈某到交警支队提请行政复议,交警支队经过调查后,维持交警大队的处理决定。不久,陈某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3.
马路拾遗     
一起事故,带出两案 内蒙乌海市交警支队国道大队交警在勘察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骑摩托车肇事的钟永福,既无驾驶证、行驶证,又无居民身份证,所骑摩托车也无车钥匙。交警感到此人可疑,就带回交警队进行审查。 回队后,交警立即翻阅摩托车丢失的报案材料,发现钟永福骑的摩托车正是前些日子一个姓苗的人丢失的那辆。在审问中,开始钟永福百般抵赖,但在证据面前,他如实交代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经过。当交警将他送交公安刑侦部门处理时,当班刑警眼睛一亮说:“可找到你了。”原来,钟永福还是因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段…  相似文献   

14.
高警督信箱     
对放纵少年驾驶机动车者怎样处罚?问:我大队民警查获一起12岁少年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他从邻市驾驶摩托车来到我警队辖区,因他不到法定责任年龄,交警对他批评教育后,依法将摩托车扣留,将他送上回家的客车,并让他通知家人取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请问:少年父亲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该规定?如果是,应当由何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答:这位父亲的行为属于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应当依据《道…  相似文献   

15.
你在文章中提出“交警,你是在纠正违章吗”的疑问,进而得出“恐怕纠正违章是假,一切向钱看才是真”的说法是不对的。机动车辆超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乃至社会的稳定都形成了威胁,依法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根本不是什么“向钱看”的问题。 对这种行为惩处的幅度,视其违法违章程度而定,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罚款五元外,有些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对此处罚力度更大(如1999年春运期…  相似文献   

16.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近些年来行政法学界讨论较多、分歧也较大的一个问题,迄今为止连此原则的具体涵义都未形成共识。笔者认为此问题的“瓶颈”就是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理解。 1、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 所谓独立,是指行为从开始到终结的一个完整的过程。一般都认为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处罚完毕后,违祛行为就终结了。笔者认为对此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区分情况讨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由此可见:(1)对可以当场改正的违法行为处…  相似文献   

17.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于200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交警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体现教育优先的执法理念,还规定了各省、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规定》明确了执法教育的操作性规定,强调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强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  相似文献   

18.
“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执勤民警最基本的一项权力,在我国许多相关法律中都体现出了这种“执法浮动权”。就交通执法而言,交警根据行为人违法情节轻重,罚款额度有所不同,是最常用的一种处罚手段。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其中不少条款都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做出了“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这两种金额之间的“差”,便是赋予民警的“自由裁量权”。应该说,“自由裁量权”对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没有民警的这种“自由”,就没有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由,法律将因此变得苍白无力,其后果是不可想像的。  相似文献   

19.
2004年8月15日晚8时30分左右,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鲤城大队民警郭志民正纠正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几个人好似散步经过,其中一位面容慈祥的长者饶有兴致地抚着小郭驾驶的警用摩托车。 小郭纠正完交通违法行为走到  相似文献   

20.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这是《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的原则,但有一些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只是依照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而忽视了“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这一执法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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