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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别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受部分地区“钓鱼执法”事件影响。对通过暗访方式打击“黑车”投鼠忌器,致使“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城市特定部位有所反弹,有的“黑车”经营者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坑蒙拐骗,甚至形成汇集揽客、运输、结算等分工明确、利益共享的隐性非法经营链条,合法经营者和乘客投诉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护出租汽车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治理“黑车”时,应当根据有关法规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依法采取暗访方式,全面提取非法经营证据,重拳打击“黑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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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车”运输是合法运输经营者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也是运政管理,运政稽查的重点。但“黑车”是运输市场多年来屡治不愈的顽症,需各有关部门相互通力配合综合治理,只要有一个部门措施落实不到位,就可能导致治理“黑车”不能达到治标又治本的预期目的。从多年治理“黑车”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征稽运管部门越来越认识到,治理“黑车”需要有更强的法制力量、公众舆论和市场理性等外力来形成综合整治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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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堵”与“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营运出租车俗称“黑车”,即是指没有道路(包括公路与城市道路)营运手续,非法从事运营活动的车辆。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居民出行的交通需求剧增,“黑车”应运而生。对于“黑车”的治理政府近来一直采用的是疏堵结合的指导思想,力争建立打击“黑车”的长效机制。2006年5月,建设部,公安部、交通部等部门下达了《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