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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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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紫璇 《河北企业》2023,(3):151-153
个人破产制度指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并清算其财产,并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的一项法律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给予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新开始的机会,这不是一种赖账,相反,积极探索个人破产这种退出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到渠成的结果。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来讨论我国首个地方个人破产立法性质条例的立法概况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对于未来构建我国个人破产法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谭杰 《河北企业》2024,(2):149-151
我国现存破产制度只有企业破产制度,尚未设立个人破产制度,导致破产制度只有半壁江山。由于个人不能实行破产,当个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伴随一生,形成债权人得不到有效救济和债务人无法摆脱债务纠缠重新投入经济建设中的双重困境。随着《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试点实施,一方面弥补了我国现存立法的空缺,另一方面也使个人破产制度研究迎来热潮。为使个人破产制度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则需要解决比较突出的衍生问题。从个人破产的主体资格限定、个人破产财产的认定问题以及个人能否进行二次破产等问题出发,探讨解决途径,助推个人破产制度施行。  相似文献   

3.
余家齐 《河北企业》2023,(6):138-141
在普通民众的认知中,提到“破产”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企业破产,而不会想到自然人也可以申请破产。因为传统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因此人们对于个人申请破产制度中的核心——余债免责更是知之甚少。在普通大众心中,余债免责制度就像是将本属于债权人的财产无偿赠与了债务人,债务人无需承担债务,而使债权人损失了极大的利益。然而实际情况则不然,免责制度恰恰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构建,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尤其是互联网技术使自然人可以简单便捷地消费、理财,使我国的信贷环境不断完善发展。然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居民负债率不断上升,随之带来的就是个人破产情况的增多。在我国尚未构建余债免责制度之前,面临破产的债务人无法负担巨额债务,无法继续正常生活,导致其做出一些损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形成恶性循环;同时对于债权人来讲,部分债权人为了讨回自己的利益,会采用“非法拘禁”等违法方式逼迫债务人还债。因此,我国相继出台《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进行地方试点,完善征信系统...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破产法仅承认企业法人的破产能力,在个人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日益频繁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面对更多的经济风险的今天,这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就一些具体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主要涉及个人破产的原因、自由财产、破产免责、失权和复权等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个人破产制度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目前,由于我国信用体制不够完善、个人财产尚不透明、缺乏健全的金融体系以及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还不宜建立一般个人破产制度,然而,应引入突发性灾难事故中的个人破产制度。在制度设计时,应严格限定突发性灾难事故范围,同时,应制定完善的个人破产犯罪制度等作为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调整及改革的不断深化,一部分企业因亏损严重或无力偿还债务而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审计部门受当地政府委托,对其中部分破产企业进行了破产责任审计调查,在审计过程中,遇到不少的困难,笔结合工作实践,就企业破产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及对策谈点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7.
熊寥 《东方企业家》2010,(4):96-101
金融危机之下,破产的不只有个人、公司,还有国家。  相似文献   

8.
一、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必要性(1)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破产法则是调整优胜劣汰的重要法律机制或手段,目前我国破产法未确立个人破产制度。世界银行2000年对中国破产制度提出29条建议,其中一条建议新破产法一开始就应覆盖自然人破  相似文献   

9.
在金融危机的大风大浪里,少数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使企业走向破产境界。本文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破产制度,特对破产制度的法律特征,破产申请和管理的规定,以及破产预防程序,并要做好破产后职工的善后工作谈谈个人的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0.
信息广场     
朱少平说新破产法可暂不考虑国企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破产法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国企破产问题,关于破产界限、破产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问题我个人有个不成熟的意见,就是破产法如果想早日出台,可以考虑先不包括国企,仅仅调整非国企破产的问题,而国企破产问题可以先沿用原来的破产法、有关行政规定及法院的司法解释。朱少平分析,目前所有类型国企总数不到100万户,可预见在不久将来,纯粹意义上的国企数量非常有限,他们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实施破产安置,这也为政府专门解决国企…  相似文献   

11.
绿城申请破产的传闻再次袭来,其董事长宋卫平“不得不”挑灯夜书千余字,勇敢辟谣。从企业传播策略上说,我个人并不赞成老宋动辄去回应某一个传闻或谣言,但“破产”二字确实会触动许多地产人的敏感神经,老宋亦不能免俗。  相似文献   

12.
破产管理人并非个人,而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Ⅲ。我国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引用了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这种第三方的介入,增加了破产程序执行过程中的公正因素,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破产管理人任选制度依然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破产管理人并非个人,而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1].我国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引用了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这种第三方的介入,增加了破产程序执行过程中的公正因素,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破产管理人任选制度依然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4.
秦倩 《河北企业》2024,(1):136-139
破产免责发挥着个人破产的核心功能,支持破产免责正当性的理由有人道主义理论、债务人合作理论、社会效用理论,我国应综合前述理论价值构建本土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破产免责例外是防止债务人滥用破产免责制度,平衡债务人、债权人、社会公众各方利益的制度性工具。我国未来制定免责例外时可以非诚信原则、比例原则、利益衡量原则作为判断免责例外的基本原则,将税收债务,罚款、罚金或者故意侵权的赔偿,婚姻家庭债务,教育贷款列为不予免责债务类型,将债务人欺诈、不配合破产列为不予免责的情形。同时,应对连续免责和免责回转作出时效限制,以确保平衡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5.
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破产制度来实现优胜劣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体现市场竞争规律。为了配合破产制度的推行。要对破产会计的理论与实务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现在已有大量文章论述破产会计的目标、假设、原则等理论结构问题,本文就不再赘述,而是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体会。以供商榷。 一、破产与资不抵债 一般都将破产的原因归于资不抵债。在西方国家的文献中,“资不抵债”与“破产”往往是通用的,两者都可用来描述公司所处的破产状态。但二者在实质上并不完全一致。  相似文献   

16.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填补了我国“市场退出法”的空白。该项法律通过强化破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责任,规范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诚信勤勉义务,增进企业信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会计之友》2004,(11):29-29
当今社会,风险无处不在,每一个投资都要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在购买股票之前,不要先问“我能赚多少”,而要先问“我最多能亏多少”。市场风险变幻莫测,人人都有破产的可能,这就需要我们在个人投资理财和生活消费的过程中把握好自己,把个人风险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18.
<正> 美国只有一部《破产法》,既管个人破产,也管公司破产。《破产法》关系公司的核心部分是第11章,事关重组还是不重组。如果公司重组,就能够起死回生,否则就要清盘。公司破产的斗争始终围绕这一斗争主题。  相似文献   

19.
破产是维护债权,优化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市场运行环境的有效手段。破产的适用范围,是各国破产立法的重要议题。我国现行破产法主要适用于企业法人,未创设个人破产制度,其适用范围显得过窄。合伙企业虽可参照适用,但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设计,实践操作困难。而对金融机构的破产,作了限制性规定,与其企业定性不符,存在着主体的不平权性,有悖市场竞争规律。  相似文献   

20.
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由法院宣告终止经营的过程.而破产清算,简单地说,就是变卖企业财产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因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的确认与计量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本文针对破产财产确认与计量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试加以明确和论述。一、破产财产概念的明确。破产财产,是指企业在被宣告破产后,依照破产程序可以用来清算和赔偿的财产集合作。相对于其他财产来说.破产财产具有以下持征:1、破产财产具有明确的目的性。破产财产是以清偿破产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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