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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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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第六次会议顺利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并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资本制度作为《公司法》的主要内容,是《公司法》改革的重点。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此次转变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正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本文从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入手,第一部分具体分析了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主要写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影响,第三部分提出在当前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形势下,我国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
为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全球化的进程,我国于2005年10月再次修改了公司法,文中通过对新旧公司法中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对比研究,说明我国现行的公司资本制度为宽松的法定资本制而非折中资本制,分析现行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改进和不足之处,以及如何改进和完善这些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3.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核心。201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制向认缴制转变。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但是动摇了传统的公司资本三原则,使公司资本处于不明确状态,给债权人利益带来巨大风险,给交易安全带来了冲击。因此,需要通过强化公司股东之间出资的担保义务、强化公司年度报告真实性的民事责任、严格限制公司减资等相关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构建一种保护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的有效制度,以实现公司法立法的基本使命和立法目标,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快速、健康、高效运行。  相似文献   

4.
徐藩 《科技与企业》2013,(7):266-267,269
在公司法现代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公司资本制度也掀起了改革潮流,在全球范围内,公司资本制度变革主要体现为:从法定资本向授权资本制转化、从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转变、从单程规制向通程规制转变。我国在世界变革潮流的影响下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改革,应当一方面必须放松对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的规制;另一方面加强对公司资本维持制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邓嘉炜 《活力》2023,(6):131-134
公司资本三原则是有限责任制度的应有之义,其源于对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平衡。这些原则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公司资本制度的经典原则,曾在维护国家和社会经济安全、维持市场秩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修正案将实缴资本制变为认缴资本制,引发了学界对公司资本三原则存在必要性的思考与争议。本文将通过对公司资本三原则传统功能和当代价值进行分析,立足公司自由理论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时代平衡点,寻求对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的体系化更新,以使其在认缴资本制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6.
本文试对我国大陆《公司法》和台湾地区《公司法》的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其异同,分析其优劣,相互借鉴立法经验以完善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对我国大陆《公司法》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企业无疑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主体地位,参与着最为广泛的市场交易活动,而公司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体现。随着公司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作为其中心内容的公司资本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的革新,同时也为公司资本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8.
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司法》的修改并于2014年实施,修改的内容集中在公司注册资本。本文介绍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背景及对债权人利益带来的影响,通过公示公司资本信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债权人的权利救济途径来探析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9.
公司的最低资本额,是指设立公司应具备的最低资本数额。最低资本额制度也是资本确定原则和法定资本制的进一步要求,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人格的实行是最低资本额制度的重要立法根据。为平衡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也为满足公司初期活动的物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确立了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制度。  相似文献   

10.
郭善玲  黄军 《企业经济》2012,(3):190-192
公司资本制度作为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公司法学者从法学角度已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本文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即法经济学角度,就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风险意识和公司有限责任等方面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一个全新阐述,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提高人们对公司资本制度的认识,从而帮助设立一个适应时代需要和经济发展的新型公司资本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在修订公司法时,应当健全和完善公司资本公开公示制度;在确定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时,应当着重考虑资本的本质;在考虑出资形式时,应当明确一个原则--凡是可以评估作价、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及财产权都可用以出资。  相似文献   

12.
新《公司法》(以下简称新法)于2005年10月27日十届人大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次修改引进、建立和发展了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我国现实需要的先进的公司法理念.具有实质的制度和规则方面的突破和创新。新法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充实了公司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和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3.
公司发起人资本充实责任制度滥觞于西方大陆法系国家,至今已形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其对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推动公司的顺利设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公司法新设不久,对发起人在参与公司设立活动中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规定尚存有不足之处.比较研究世界上关于公司发起人资本充实责任的立法及学说,对同属于大陆法系的中国来说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李瑞  向安强 《企业经济》2004,25(7):184-186
在回顾了传统公司法资本三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基本功能的基础之上论证了该三原则在时代发展,法律制度变革的条件下必然发生嬗变。最后,结合我国民营资本发展的状况,提出了公司法修改时对公司资本制度应持的基本观点。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公司资本制度使公司的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融资灵活性等都受到很大的制约,也使资本市场出现投资结构单一、资本工具单一、投资者利益保护功能弱化等问题。创新公司资本制度,建立"软硬资本制度",可以完善资本市场、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满足投融资双方利益需求、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约束民间融资行为、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从而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稳定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传统的公司资本制度使公司的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融资灵活性等都受到很大的制约,也使资本市场出现投资结构单一、资本工具单一、投资者利益保护功能弱化等问题。创新公司资本制度,建立“软硬资本制度”,可以完善资本市场、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满足投融资双方利益需求、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约束民间融资行为、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从而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稳定地发展。  相似文献   

17.
正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传统《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取强制干预的法律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干扰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有鉴于此,上个世纪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运动,放松了对公司资本的管制,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我国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规定非常严格。它不仅规定了很高的注册资本最  相似文献   

18.
胡畔 《企业经济》2006,(2):191-192,54
高效的治理模式必须配有高效的资本制度。中国的公司法已经采用了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那么公司的资本制度就应摒弃僵化低效的法定资本制,而实行灵活高效的折衷资本制,并匹配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9.
我国于2013年12月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投资者创立公司没有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改实缴制为认缴制,并废除了强制验资程序。与旧《公司法》相比,这次改革给予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投资者充分的自由,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了债权人的利益。针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文章从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原因、内容、影响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相似文献   

20.
吕岩 《会计之友》2008,(17):105-108
商法规范着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文章从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制度的角度,对日本商法法典中这一制度规定的演变过程作一梳理,希望可以对我国公司法中资本制度的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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