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财会通讯》2006,(9):I0038-I0040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1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2.
《重庆劳动保障》2006,(8):30-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要求,我部提出实施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现将其中一项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我部研究制定了《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现印发给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我部研究制定了《新技  相似文献   

5.
《中国劳动保障》2011,(6):59-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局)、能源局、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能源局、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精神,现就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6.
印发《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的通知财会字[199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财务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现将我部制定的《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研究执行...  相似文献   

7.
《重庆劳动保障》2006,(7):24-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06]15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工作,我部决定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上海土地》2005,(5):16-17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2004]10号)中提出的“探索征地制度改革”,“适当安排农村集体征地留用地”的要求,现就本市实施农村集体征地留用地(以下简称“征地留用地”)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9.
《中国劳动保障》2012,(8):57-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根据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0.
《住房保障》2005,(3):7-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局、规划局(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建委(房地产局、规划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级建设(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