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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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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技术使产品日新月异,使企业有获得巨额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使企业面临产品责任风险。产品责任法从其产生经过契约责任原则,担保责任原则发展到现在的严格责任原则。产品责任诉讼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巨额赔偿使一些企业濒于破产,产品责任保险应运而生,这一险种在国外已有60多年的历史,我国从1986年起尝试着这项保险业务。  相似文献   

2.
产品责任(Product Liability)一词来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又称制品责任、商品制造人责任。其广义系指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因其产品的缺陷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狭义系指因产品缺陷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对消费者所承担的侵权责任。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缺陷而不法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利,造成损害时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现在我们开展的产品责任保险就是这种意义的产品责任。它是公民、法人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狭义  相似文献   

3.
产品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一种经济赔偿责任。所谓产品责任是由于产品存在缺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消费者、用户及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是为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应承担的产品责任提供担保的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目前在西欧、北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展得很普遍,这是与这样国家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密切联系的。  相似文献   

4.
唐洁 《企业技术开发》2011,30(1):171-171,173
近些年因产品缺陷而导致的消费者权益损害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问题目渐突出。召回义务主体的设计可以借鉴国外产品责任法中责任主体的类型:制造者、中间商、设计者、租赁商及维修商等其他辅助主体,而涉外产品召回主体又有其特殊性。应充分考虑完善产品召回责任主体范围,完善我国产品召回责任制度立法。  相似文献   

5.
产品责任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各国都很重视产品责任立法.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贸易不断增多,因产品责任引发的纠纷也屡屡发生.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传统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受到了冲击.本文从产品责任立法等方面指出了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其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所谓企业的产品责任风险就是指企业因提供的产品有缺陷而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产品责任风险的发生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伤害,而且会给企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随着世界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要求得越来越严格,企业的产品责任风险也会越来越大,企业若要化解产品责任风险、减少产品责任风险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事前防范和事后的积极应对。一、企业产品责任风险的事前防范企业产品责任风险与产品责任密切相关,而产品责任是因产品的缺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而企业防范产品责任风险的关键在于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避免向社会提供有缺陷的产品。产品的缺陷包括设计缺陷、警示缺陷、制造缺陷和发展缺陷,除发展缺陷在我国《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不承担责任外,其余三种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都要承担产品责任。产品的设计缺陷是指产品的设计违反科学原理而形成的不合理的危险性。由于产品设计涉及的不是个别产品而是涉及相同的所有产品,因而,产品设计缺陷在产品责任损害中的损害面最大,企业由此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可能最大,除了对一系列产品的损害进行金钱赔偿外,企业还有可能承担产品被召回的义务。因此,企业应当从产品的设计入手,采取措施防范设计缺陷的产生。首...  相似文献   

7.
美国产品责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完善,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产品责任体系。文章从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基本名词定义、产品责任归责演变、产品责任法最新发展动态等几方面对美国的产品责任体系进行介绍,以求对美国产品责任体系有较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美国产品责任保险(上)国家技术监督局殷兆龙一,产品责任保险简介不少国家的法律制度规定,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因其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的责任。赔款的数额有时十分巨大。因而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寻求保障以维持其经营的稳定。产品责任保...  相似文献   

9.
美国的产品责任制度对世界各国产品责任立法影响深远。但从80年代初期开始,美国兴起了一场产品责任法的改革。美国的产品责任法改革并不是如许多人期待的那样由严格责任趋于绝对责任,而是慢慢地向另一个可以说是相反的方向演变。值得各国立法者关注。  相似文献   

10.
产品缺陷的定义欧洲经济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英国消费者保护法和德国、挪威、丹麦的产品责任法规定,如果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即属于有缺陷的产品。但不得以后来投入流通的产品比以前的该种产品更完全为理由认为以前的产品有缺陷。  相似文献   

11.
产品的范围应该从传统的天然产品和工业产品向更广泛意义的产品扩展,特别是初级农产品、无形工业产品、血液制品、智力产品、服务及建设工程等都应成为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的规制对象。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2.
在产品责任中设置惩罚性赔偿金是许多国家产品责任立法的共同取向。笔者建议我国也应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设置惩罚性赔偿金。除了学者们在讨论加重生产厂家产品责任问题时提出的一些基本理由外——这些理由主要包括补偿需要(现代侵权法的功能主要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价格转移(生产厂家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转移其赔偿费用负担)、责任保险(生产厂家可以通过责任保险将其赔偿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及危险控制(产品缺陷主要由生产厂家预防和控制),笔者认为还有两条重要的理由说明建立惩罚性赔偿金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产品责任是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简称。具体讲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 ,给用户、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 ,或者财产损失后 ,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产品责任制度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 ,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笔者今年4月参加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产品责任制度考察团 ,赴加拿大、美国对有关产品责任制度等问题进行考察、调研 ,收效匪浅。一、在加拿大的考察活动在加拿大我们访问考察了加拿大标准理事会、加拿大卫生署、ULC实验室等机构 ,参加了加拿大标准化协会主办的关于产品责任问题的研讨会。加拿大…  相似文献   

14.
翟华云 《审计月刊》2004,(10):47-48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国外已实施多年,并已形成了完善的召回制度,我国将在今年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并首先以缺陷汽车召回为试点。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中国的制造厂商不可避免地面临产品责任保险的巨额索赔风险及整批产品被大范围从消费者及经销商处召回的风险。去年,美国通过消费品安全委员  相似文献   

15.
已经讨论了很久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终于在3.15这个消费者的节日浮出水面,并将于今年10.1正式开始实施,而且国家质检局也表示,我国将在年内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便有效消除各类产品因系统性缺陷对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汽车召回制度只是一个试点。相信这条消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无疑是一大福音,但是对于产品制造企业来讲却增加了新的风险--产品召回风险。为什么这样讲  相似文献   

16.
邓玖生 《企业经济》2002,(5):129-130
一、我国产品归责原则上存在的三种不同主张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因产品本身存在质量不合格或缺陷并且因此致人损害时应按什么根据和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一般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因产品的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是我国产品责任的基本规定,但是,对此规定确定的归责原则,应如何理解,民法界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认识,形成了以下几种不同的主张:  相似文献   

17.
出口产品责任所带来的风险和高额赔偿是目前部分产品出13过程中面临的严峻问题,而投保出口产品责任保险能有效规避风险。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产品责任保险能够弥补损失、挽回市场份额并促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主动购买出口产品责任险,确保产品质量的提升是应对产品责任风险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8.
产品责任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从事产品销售时,因违反质量法律所必须遵守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原产品质量法虽然确定了产品责任制度,但规定较为笼统和原则。重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责任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产品定义、产品缺陷的涵义、责任后果以及救济方式等等,完善了产品责任制度。 产品定义的理解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该规定首先强调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天然物品未附着人类劳动,产品缺陷无从依据,因此不是产品责任意义…  相似文献   

19.
毕玉安 《监督与选择》2004,(6):A004-A005
一、缺陷(fefect)。(一)各国的定义。欧盟理事会《涉及人身伤害与死亡的产品责任公约》(海牙公约)、《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丹麦、英国、德国产品责任法(消费品安全法)规定,如果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期待的安全性,即是缺陷。美国产品责任示范法规定,考虑到所有因素,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就是缺陷。  相似文献   

20.
万楚雄 《企业经济》2002,(2):119-120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民事责任,它是侵权民事责任的一种.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42条分别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法律的制定实施,显示了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及其他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侵害,业已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也标制着新时期的法制建设正走向日益健全的轨道,同时它还预示着我国产品质量管理讲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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