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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文聪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5):50-52
格式合同的产生和发展是20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格式合同以其自身的价值与特征,被应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但它也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本文从格式合同的发展过程及法律特点出发,结合国内外关于格式合同的立法实践,重点探讨其价值与不足,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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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叠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1,(3):70-72
合同格式条款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它具有一般合同无法比拟的优势,其简洁、省时的特点符合人们对经济高效益的追求。但是.合同格式条款是一柄双刃剑,它常常被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的一方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与法律要求的自由公平原则背道而驰。因此,如何促进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化,成为合同监管的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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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式条款合同制度的概念及价值评析 格式条款合同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并不与对方协商而与不特定的多数人之间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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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式合同释义 格式合同的产生是与19世纪末期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发展到现在,格式合同已经广泛存在于诸如日用消费品买卖合同、电气供应合同、煤气供应合同、有线电视传送合同、运输合同、旅游合同、住宿合同、保险合同及一定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等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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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为了适应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降低合同签订成本,提高效率,出现了大量的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具有单方预先拟定的性质,基于这一性质,法律对格式合同条款提供者的义务及格式条款的适用做了严格限定。 相似文献
8.
顾俊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1,(6):29-29
格式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未与对方协商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对其内容作变更、且绝大部分条款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 相似文献
9.
王茂君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1,(5):31-32
格式合同是20世纪以来合同领域出现的一个普遍现象,其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之广深是前所未有的,在实践中虽然签订便利,但其内容往往显失公平,北离契约自由和公平合理的合同法原则,以致引发了格式合同如何的争论。笔在此就格工合同的特征、利弊及法律规制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0.
陶雷钧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10):49-5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商品交易量的急剧增长,格式条款这种新的缔约方式已经充斥我们的经济生活。格式条款的使用虽然提高了交易效率,节约了交易成本,但往往对消费者的权 益构成威胁。正因为如此,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作为规范格式合同的一项重大举措得到了国务院的有力支持。自1990年起.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国广泛推广. 相似文献
11.
彭海斌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12):7-9
格式合同由于其定型化、反复使用的特点有利于当事人节约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符合现代经济生活需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在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商品房买卖、汽车销售等大宗消费品领域中已成为现代经济交易的基本形态,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但由于格式合同制定者基于其独占、垄断地位或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制性规定一些于己有利、于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这些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对合同相对人,尤其是消费者利益损害巨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谓之“霸王条款”。一、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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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严把采购合同质量关陈桂兰邓学忠合同,是指法人或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定。所谓不平等格式合同,就是多由供方事先将不平等条款规定在固定格式的合同中。其特点之一就是无质量条款,或将质量条款搞得含糊不清... 相似文献
14.
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俊臣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2(3):19-23
格式条款的广泛使用,是19世纪以来合同法遇到的最重要的社会变化之一。格式条款体现了现代社会经济生活高速效、低耗费的特点,有利于事先分配风险。但是,格式条款使合同自由受到前所未有的严格限制,使消费者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不能依自己的意愿加以选择,仿佛“又被置入强求一致的身份之中。”①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需要对格式条款加以特别规制。本文就此谈一些看法。一、提请注意义务与合同条款的确定一方单独拟定的格式条款并不当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只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格式条款方可成为合同内容。由于格式条款内容… 相似文献
15.
张双琴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5,(9):39-39,38
格式合同又称定型合同,或标准合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于20世纪产生,并被广泛采用,其主要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节省谈判时间,实现分配风险。 相似文献
16.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而格式合同因其大大简化了交易的过程,省略了意思表示的交换,节约了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的效率而被日渐普遍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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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式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格式合同,又称格式条款、标准合同,一般合同条款、附合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对方当事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格式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在交易相对人签字之前,业已存在预先拟定好了的合同文本,而一经对方签字,合同即告成立,此间提供格式合同的当事人通常不允许对方对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只希望并要求其"签字画押".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从格式合同的定义与特征入手,在明确定义以及意义的基础上,从格式合同判断标准,判断后果等方面出发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述,从而得以最终明确了作为合同特殊形式的格式合同的特有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9.
经济生活中的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或定式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好合同条款,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单、提单、出版合同等都属于这类合同。由于此类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且合同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单方面制定有利于自己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这些条款就是"霸王条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