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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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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限制国家行政处罚权最重要的原则,起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的“双重处罚禁止”,后来被德国《基本法》(第103条第3款)和日本《宪法》(第39条)所继受。这些国家适用此原则均是先在刑法领域,后来逐渐发展到行政法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因而认定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关系到确认行政违法案件的管辖权,关系到能否正确、高效地查办行政违法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一、一事再罚的原因和危害 虽然我国早在1996年的《行政处罚法》第24条中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所谓一事不再罚原则,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原则在行政部门的执法实践中并为真正得到贯彻落实.长期以来,政府管理着大量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而该管的事又没有去管或者没有管好,政府权力的运作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严重不相适应,行政管理的成本很高,效率很低.在以往的立法工作中,有关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一些立法项目,存在不少弊端.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介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三个分歧问题,对比“一事不再罚”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差异,进而提出“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事”认定方法,并对当前工商执法过程中出现适用“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牵连行为”的现象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3年第1期刊登了《如何理解“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一文,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提出如下观点:当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所办案件处罚偏轻或是偏重时,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不得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第二次处罚;当行政执法机关因办理案件存在程序、适用法律、认定事实等方面的错  相似文献   

6.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手段之一。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达数百种。但由于对行政处罚的一些基本原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有的行政部门随意罚款,或一事多次罚款、几个部门同罚等。造成乱处罚、乱罚款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不清,有的地方或部门不能依法办事随意设定行政处罚项目;二是执罚主体混乱,不少没有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和人员越权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行政处罚程  相似文献   

7.
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一事不再罚的执法原则,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具有管辖权的不同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某工商机关与新闻出版机关同时对某单位同一销售非法出版物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引起当事单位的强烈不满,通过各种途径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规定.此案到底应由谁作出行政处罚呢?  相似文献   

8.
刘永强 《活力》2010,(12):176-176
一、“一事”的概述 一事不再罚中的“一事”是指,“个人或组织的某一违法行为”:“相对人的某一违法行为”:相对人的一个违法事实。在《行政处罚法》起草过程中,曾有方案考虑在总则中规定“一事不再罚”为行政处罚的一般原则.并表述为“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根据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进行两次以上的处罚。”  相似文献   

9.
公文主题词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文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一.该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二款明确要求:"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应当标注",而不是"可标可不标",也不是"想标就标不想标就不标",更不是"想怎么标就怎么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所有行政机关处理公文的唯一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法规,在依法行政的今天,要重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执行,切不可把它当作"文字游戏"而忽视.  相似文献   

10.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而实行的一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为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奠定了法律基础,是改革我国行政处罚体制、建立新的法律运行机制的重要里程碑.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2.
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审计机关是行政机关,审计处罚属行政处罚的范畴。审计处罚具有一般行政处罚所共有的特点,诸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必须以公布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处罚的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实施处罚以及必须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处罚,等等。但是,审计处罚也有其与一般行政处罚所不同的处罚特征,它们是:一、审计处罚权的专有性特征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简称"处理处罚规定",下同)第四条规定:"审计机关  相似文献   

13.
[编者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形成完备的行政法律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条件.十多年来,我国在行政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即将制定和颁布.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全国人大还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与已经出台的有关程序法律是什么关系,主要内容有哪些,它的出台将对工商行政管理立法、执法工作产生哪些影响.这些问题都是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所关心的.为此,本刊记者走访了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以下简称姜).  相似文献   

14.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4年第5期刊登的<同一违法行为能否罚款两次>一文,就某企业因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经销氧气已被处罚后,在仍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一直未停止充装、经销氧气的违法行为,能否再实施查处,提出了讨论意见.现结合该案例对"一事不再罚"原则适用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5.
法律顾问4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至四十三条规定的责任,由技术监督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惩戒或者制裁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等四大类。行政处罚,主要通过对违法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复议条例》第42条第(4)项规定,复议机关有权变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该条中的“变更”一词,就行政处罚而言,笔者认为有两方面的含义,即一是加重原处罚,二是减轻或免除原处罚。但国家对此尚无明确的解释。笔者主张后者即复议应实行“不加罚”的原则,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7.
审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探讨(四)李玲三、行政处罚的适用及审计行政处罚适用中需注意的问题(行政处罚法)第4章就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管辖、一事不再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的追责时效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审计行政处罚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处罚是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哪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由法律、法规规定。那么,审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具有的审计监督权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仅是否有区别呢?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权属范围不同 审计监督权是一种经济监督权,更可以说是一种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权,是审计机关为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依照《宪法》及《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对监督对象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进行督促和检查。它一方面…  相似文献   

19.
黄晶 《企业导报》2012,(21):153
<正>一、行政法视野上的"城管"概念城管起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其将原本分属于不同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全部或者部分集中于一个机构,把工商、环保、城市规划等职能部门原本拥有的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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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年第8期刊载了<减轻处罚可否减掉罚种>一文,就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县啤酒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啤酒一案进行审理时,在针对啤酒厂的违法行为有减轻行政处罚的讨论中,形成了"对未售出的和追回的共120箱啤酒"依法可不予没收的不同意见.笔者认为,能否减掉罚种,涉及到行政处罚种类的适用问题,正确解读相关法律,并用法理审视本案,是正确处理本案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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