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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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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法律均强调征地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具有一定强制性。但征用土地与没收土地不同,它必须有偿进行,应以补偿为前提。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公共利益最终体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这就要求政府的征地行为不仅应重视对失地农民依法进行货币补偿,还应重视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2.
征地,为何受伤的总是农民征地,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大社会焦点。对于征地问题,原有的《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2004年3月14日修订的《宪法》则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相似文献   

3.
房屋征收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利益的判断。《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灶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4.
一、正确适用建筑物(构筑物)征收执行程序是完整实施宪法法律的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  相似文献   

5.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里,法律强调的是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在征地实践中,“被征收土地”线外邻接地及农业生产设施常常因实施征地遭受破坏,致使被征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蒙受损失,引发征地纠纷,诱发征地上访、集访、重访。本文试图通过对征收土地线外邻接地损失补偿探索,进一步丰富征地补偿内涵,寻求建立全覆盖的征地补偿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6.
2004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草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和征用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律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为此,本文从三方面介绍国际和我国台、港地区的惯例,以期对完善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利益判断。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中也都对此做出相应规定。在这里,无论是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还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拆迁,都不可回避地需要回答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本文试图从公共利益的原则特征和我国公共利益的实操性界定等方面揭示房屋征收及土地征用中公共利益的内涵。  相似文献   

8.
吕华青 《上海房地》2005,(12):30-33
国家高度重视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问题。2003年1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改进土地征用的补偿方式,增加给失地农民的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抓紧研究政策,修订法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征用制度。”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其中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确立了公共权利的实施受法律的制约,以及当私有财产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遭受损失的时候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相似文献   

9.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对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0.
1、征地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环节,征地是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专有权力将集体所有土地强制性地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被征地单位给予补偿,对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转非人员予以安置。但许多征地是为了满足工商业等发展的需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但征地制度、政策又都是针对公共用地制定的。可公共用地和非公共用地具有本质区别。农用地转为公共用地是公益事业用地,其土地市场价值将受到影响,如转为工商业等盈利性非公用地市场价格会大幅提升。非非公用地的征同样采用行政手段,按征用公共用地的安置和补偿标准进行安置和补偿,明显有失今年,农民往往认为其安置和补偿标准太低而采取不配合等行为。  相似文献   

11.
陈道能 《中外企业家》2012,(13):131-132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征地行为是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由于公共权力的特殊性,免不了侵害私人权利,进而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故保护农民权益必须对公共权力及政府征地行为进行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12.
法律对征地的前提“公共利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政府涉嫌滥用土地征收权力,征地程序不民主不规范,农民缺少话语权,立法不够全面,缺少公共利益的认定阶段.司法机关执行力度不够,司法救济不能公正保障农民的利益.征地补偿远远不足,分配标准不合适,谈谈现行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3.
一、物权法规定的征收和征用制度 征收是任何一个国家均存在的制度。征收是一个国家实现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明确了征收制度。该法第13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1982年宪法第10条第3款仅仅规定了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相似文献   

14.
刘芳 《上海土地》2007,(4):16-18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发端于计划经济时代,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53年的《国家建设土地办法》,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条例为中心的土地征收制度法律体系。土地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他人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以农业生产平均产值为补偿依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相似文献   

15.
张国华 《上海房地》2009,(10):46-48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以及对城镇国有土地实施征用的行为日益频繁。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征用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原则,即只有在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征收或征用土地。  相似文献   

16.
吴洋 《上海房地》2007,(2):27-29
土地利用问题已成为“科学发展观”的九大亮点之一,而土地征收是土地利用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专有的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土地。征收土地不是向农民购买土地,被征收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但必须给予补偿。[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关于土地征用问题的研究综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所谓土地征用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得补偿行为.  相似文献   

18.
这次修宪有以下条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对此,我说点看法。  相似文献   

19.
王奇 《活力》2010,(8):206-206
土地征收简称为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对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用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在现行体制条件下,政府只有通过加大征地规模来保障用地需求。但是,由于现行征地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加之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一些违规操作,经常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事,引发了激烈的社会矛盾。现存的土地征用制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相悖,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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