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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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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说到底还是农民利益的问题.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来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思路后,各界亟待看到该政策落地的进展.现行土地制度存在权利二元、市场进入不平等、价格扭曲和增值收益分配不公等弊端.我国工业发展迅速,农业也需要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将会带来一系列的好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城乡建设统一市场有效的运行好处就是打破目前一头沉的现状,过去是胆量的要素向城市流动,包括土地用途从农用到非农地的巨大增值收益也基本流向城市,导致城乡发展失衡.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让增值部分留住农村,实现城乡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其将对土地制度、土地市场以及土地储备制度变革产生深远影响。本文结合我国土地储备制度运行的绩效与困境,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影响,并探讨了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变革方向。  相似文献   

3.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其将对土地制度、土地市场以及土地储备制度变革产生深远影响。本文结合我国土地储备制度运行的绩效与困境,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影响,并探讨了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变革方向。  相似文献   

4.
正要加快推进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相关制度建设,改革征地制度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决定》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理论创新和实践要求上都有较大突破,对于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地位和权能,必将极大地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前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针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预示着我国已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2014年10月20日,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党的历次全会中,  相似文献   

6.
桂华林 《国土经济》2014,(10):17-19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明确了国土资源管理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也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经过十余年的探索、积累,我国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发展日趋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论在国家经济建设中承担的载体功能,还是在市场经济中显现的价值,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7.
正须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与政府界限8月28日,中国土地学会土地经济分会在山西省孝义市召开了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制度及城乡统一地价体系建设咨询"的研讨会。市场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因此,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道林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市场化改革,既是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也是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有效配置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8.
我国特有的土地财政模式,使得地方政府在扩大经济建设的同时侵害到农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益。为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被提上日程。本文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概念入手,进一步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必要性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对策,为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振兴乡村经济提供更好的法律途径。  相似文献   

9.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了规定,但也留下了一定的法律空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发生转移。应该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入市是作了明确的规定,入市是否定的。但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入市留有一定的法律空间,事实上,我国各地集体土地已经非法入市,包含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给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了思考:集体土地为什么在非法的入市?而且这种行为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使用权进行合法流转规范,包括各地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宅基地,那不是更好吗?笔者认为,这是可以办到的,就此提出浅陋的思考。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部正在组织,探讨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修改涉及两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关于征地制度改革问题,二是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问题。此外《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正在抓紧制订之中。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早已经隐性存在的现实,规范这种行为。并把它纳入具有法律法规保障的轨道,已成为土地市场建设的当务之急。本文旨在通过对沿海地区一些典型的土地流转模式进行介绍和效益分析,为探讨更为合理的土地流转模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房地产导刊》2013,(12):21-21
一场涉及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戏拉开帷幕。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  相似文献   

12.
《中外管理》2014,(2):22-22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1月19日发布。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一号文件最抢眼的就是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土地上的财产权利。在明确权利的基础上,既启动了农业市场化改革大幕,为农业改革注入了持久的活力,又为农村建设用地规范入市打开了通路。这对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长远来看,会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的垄断。大幕已启,农业改革的长征已经上路。  相似文献   

13.
本文引入法学利益衡量论,建立包括个体利益、阶层利益、制度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分析框架,厘清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复杂利益关系。当前集体建设用地权能缺失导致流转不畅,土地资产功能难以显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涉及农民、集体、多级政府、不同开发商、使用者等诸多利益主体、阶层,以及多部法律法规,可能引发对社会利益格局的多重影响和激烈博弈。改革应以促进土地权益公平和统筹城乡发展为基本价值取向,土地流转收益优先用于增进农民利益,规范集体提留,限制乡镇政府参与利益分配;通过调整财权、事权兼顾县级政府利益,由市场调节开发商和使用者收益;重构法律以调整现行制度利益,保障土地规范流转;采取措施降低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可能造成的农村两极分化、资源环境代价等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先后经历酝酿、尝试和启动三个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突破现有法律法规限制、制度体制障碍,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已经成为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在转型时期,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需要共同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完善法律法规为前提,以扩大土地权能为基础,以征地制度改革为突破,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支点,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从而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相似文献   

15.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第十条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很显然,这里的“土地使用权”不仅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亦包含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市场竞价、公开出让、租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显化商品价值;按照《宪法》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理所应当不应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利弊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和农地征收制度,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和城镇国有土地市场的接轨,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土地制度变革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近日,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相似文献   

18.
雨山 《上海房地》2014,(5):40-4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倡导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此进入快车道。本文试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界定、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柔性"转型以及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保护等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19.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山东省各地土地出让要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交易,将由政府收储后再入市交易。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将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的情况,  相似文献   

20.
政府以何种方式、何种程度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难点所在。本文基于对当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体系的剖析,发现政府以土地调节金机制作为主要的收益分配模式存在法律定性模糊、法理逻辑不畅、法律体系混乱、多层级法规内容冲突等诸多法律问题,导致增值收益分配环节的法律依据不充分,实践操作冲突频繁。据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建立一种独立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税,既能够使得法理逻辑严谨,又能够解决当前困境,较大程度地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合理分配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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