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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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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雷 《企业技术开发》2014,(17):127-129
竞业限制违约金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不受其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同业竞争所造成损害的一种法定形式。这项制度的设立,旨在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然而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却滥用这一制度,通过设置天价竞业限制违约金来侵害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文章以曾因设置天价违约金而在媒体上造成轰动的银行业为关注领域,结合实践对该行业中银行理财经理一职的竞业限制违约金设置进行分析,寻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并对解决天价违约金问题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2.
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受到威胁;违约金及竞业限制协议地不合理约定,让劳动者难以接受等都会造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冲突。《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在维护双方权益方面找到了新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3.
竞业限制制度对于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提高用人单位在人才和技术上投入的积极性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劳资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常常导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在离职后的就业权和生存权受到严重影响。如何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4.
正随着经济及科技的发展,人才的自由流动日趋频繁,竞业限制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及实施之后,由于一般性违约金的取消,用人单位在员工辞职问题上丧失了发言权,只要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了扭转用人单位在职工"跳槽"中的被动局面,竞业限制正在成为对特殊员工流动进行限制的措施。但是,由于对竞业限制的理解不到位,或者执行中有  相似文献   

5.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增加,劳动者“跳槽”现象越来越普遍,这也带来了商业秘密泄露、人才不当争夺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我国制定了竞业限制制度来合理限制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用以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破解。竞业限制的定义及现状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己生产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亦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原用人单位具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竞业限制是一种平衡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和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机制,它作为舶来品虽早已获得我国法律的认可,但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法律层面上仅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对其做出相关规定,历来竞业限制相关话题也并未获得较多关注。  相似文献   

6.
运用动态博弈理论,围绕合同效度,对用人单位与竞业限制人员的合同签订行为进行了分析,双方博弈的均衡结果表明:影响竞业限制合同效度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对受限制人员的经济补偿及违约金等要素的确定最终都由双方谈判忍耐度来决定;在忍耐度相同时,双方利益份额随忍耐程度由小到大,分别呈现“U型”和“倒U型”曲线形态.研究结论为用人单位有效签订竞业限制合同、为竞业限制人员争取  相似文献   

7.
张军 《企业世界》2008,(2):20-21
近年来,因员工违约引起的劳动争议在不断增加,这在高科技企业表现得尤为突出。在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中,相对于企业违约后需承担的责任,员工违约后承担的责任要小很多,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规定违约金仅限于出资培训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法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在当前就业环境不宽松、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细化违约金有关条款的具体法律规定,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实将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王怡婷 《企业导报》2013,(24):97-98
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化,人才流动引发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持续增加,单纯的保密措施已不能满足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及重要信息的需要,竞业限制制度因此应运而生。然而,竞业限制又是基于对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及择业自由权的干预和限制,若使用不当,必会损害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成为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工具。本文以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这一观点为基本立足点,第一部分对竞业限制的基本概念和法理依据进行阐述。本部分基于学术界对竞业限制的定义和分类的探讨,提出本文对竞业限制的界定。第二部分笔者认为竞业限制必须建立在劳动权保护和公平市场规则的平衡基础上。竞业限制制度是公民劳动权和公平竞争市场规则两者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第三部分就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权利保护存在的不足和空缺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竞业限制制度,该制度在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维持用人单位竞争优势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用人单位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约定全关重要。  相似文献   

10.
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规定违约金仅限于出资培训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法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近年来,因员工违约引起的劳动争议在不断增加,这在高科技企业表现得尤为突出。在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中,相对于企业违约后需承担的责任,员工违约后承担的责任要小很多。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做了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11.
HR来信:我公司为了保持企业竞争力,拟在公司内部推行竞业限制制度。如果公司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那么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应当如何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公司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又应如何约定违约金的标准呢?  相似文献   

12.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为防止掌握科技含量高且具有经济价值的技术、情报管理人员,泄露商业秘密而签订的协议。企业掌握签订竞业限制的基本规则,既有利于本单位劳动关系和谐,还可以降低法律风险。劳动者明确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基本规则,不仅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高维权效率。但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大多通过订立的劳动合同来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通过订立高额劳动合同违约金来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进行限制,由此而产生的劳动合同违约金适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用以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规范行为,这些规定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有些条文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适用的规定并不合理,在实践中屡起纠纷,这些规定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文对劳动合同法律中违约金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略有帮助,推动建立更加和谐的劳资关系。  相似文献   

14.
正案例小李是生物制药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制药厂技术科工作,几年后在同行业的新药品开发领域小有名气。前不久,在参加一次科技研讨会后,他挡不住重金的诱惑,背弃了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不惜交纳违约金,跳槽到了另一家生物制药厂。他满以为只要交纳了违约金就可以"自由了"。谁知原制药厂得知他跳槽去了与本厂有竞争关系的制药厂后,便提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裁决小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仲裁委支持了原单位的主张。小李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最后判决小李支付违约金后,仍必须继续履行竞业协议。  相似文献   

15.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禁止、竞业避让,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与本单位从事技术信息、拥有技术权益或经济利益的有关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禁止有关人员任职期间在业务竞争单位兼职,离职后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凡有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受竞业限制的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其成员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经济发展和企业…  相似文献   

16.
张驰 《人力资源》2008,(6):70-75
在现代社会企业竞争愈加激烈的形势下,用人单位需要不断开发和利用高新技术,以适应其行业的快速发展;劳动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学习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工作岗位。为了提高自身人力资源的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用人单位常常出资安排劳动者参加各种培训;同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参加培训的劳动者随意流动造成培训成本付之东流,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相应的培训协议,并约定相对高数额的违约金和服务期。  相似文献   

17.
违约金作为处理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一直是劳动合同实践中最敏感、最复杂、最有争议的话题之一。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统一了违约金制度,结束了地方立法中对此"各自为政"的局面。本文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分析,全面剖析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制度的规定,分析了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竞业限制等情形下如何正确应用违约金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现代社会企业竞争愈加激烈的形势下,用人单位需要不断开发和利用高新技术,以适应其行业的快速发展;劳动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学习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工作岗位。为了提高自身人力资源的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用人单位常常出资安排劳动者参加各种培训;同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参加培训的劳动者随意流动造成培训成本付之东流,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相应的培训协议,并约定相对高数额的违约金和服务期。然而,《劳动合同法》却对培训违约金的约定情况、最高金额等方面做出了很多明确的限制,使得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继续延用《劳动法》时,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期我们邀请到著名的劳动法专家、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实务与研究的张驰先生就此问题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对用人单位可能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做出分析、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现代社会企业竞争愈加激烈的形势下,用人单位需要不断开发和利用高新技术,以适应其行业的快速发展;劳动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学习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工作岗位。为了提高自身人力资源的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用人单位常常出资安排劳动者参加各种培训;同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参加培训的劳动者随意流动造成培训成本付之东流,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相应的培训协议,并约定相对高数额的违约金和服务期。然而,《劳动合同法》却对培训违约金的约定情况、最高金额等方面做出了很多明确的限制,使得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继续延用《劳动法》时,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期我们邀请到著名的劳动法专家、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实务与研究的张驰先生就此问题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对用人单位可能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做出分析、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20.
在现代社会企业竞争愈加激烈的形势下,用人单位需要不断开发和利用高新技术,以适应其行业的快速发展;劳动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学习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工作岗位。为了提高自身人力资源的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用人单位常常出资安排劳动者参加各种培训;同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参加培训的劳动者随意流动造成培训成本付之东流,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相应的培训协议,并约定相对高数额的违约金和服务期。然而,《劳动合同法》却对培训违约金的约定情况、最高金额等方面做出了很多明确的限制,使得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继续延用《劳动法》时,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期我们邀请到著名的劳动法专家、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实务与研究的张驰先生就此问题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对用人单位可能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做出分析、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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