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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因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 ,较之“应付税款法”明显的优点是使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影响淡化 ,有关财务指标能符合会计主体的需要。但该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影响实际运用。本文从会计实务角度出发 ,就其局限以及可以采取的对策 ,谈些浅见。一、“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局限企业以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前会计利润与以税收法规确定的应税所得 ,二者可能因时间性差异而不一致。受差异影响的所得税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 ,应增设“递延税款”科目核算。“递延税款”科目与相关联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科目建立起…  相似文献   

2.
黎明 《四川会计》2001,(11):18-19
《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关于所得税费用及其会计处理作出了基本规定,但其计算公式复杂、繁琐,广大会计工作者理解困难,不易掌握,严重影响了纳税影响会计法在企业中的应用。为改变现状,便于《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本文介绍一种简易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一、基本公式犤注犦在应付税款法下,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即不作递延税款处理),与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则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二、要点说明1.时间(永久)性差异符号的判定例:假设某项设备原…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要求小企业一律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核算,而且不确认递延税款,不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这就直接影响到小企业受赠资产的核算方法,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要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接受捐赠时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相似文献   

4.
未决诉讼形成日后调整事项对所得税的影响,具体可分为四种情况: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如果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需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如果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不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如果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则需要调整递延税款。  相似文献   

5.
未决诉讼形成日后调整事项对所得税的影响,具体可分为四种情况: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如果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需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如果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不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如果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则需要调整递延税款。  相似文献   

6.
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所得税会计中对因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对所得税影响额的两种会计核算方法,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既可采用应付税款法也可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处理。纳税人正确掌握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之要点,对于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和企业利润总额,防止因多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界限,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可以选择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进行核算。在所得税核算的几种方法中,应付税款法最简单,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债务法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相对较高,但核算的难度和繁琐程度也是最高的。2005年8月12日,财政部公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8.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选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通过设置"递延税款"账户核算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递延税款"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均属于负债类账户,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用来核算本期发生的且纳税义务发生在本期的所得税费用,而"递延税款"账户用来核算本期发生的但纳税义务发生在将来(或抵税权益在将来)的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时,可选用债务法或递延法.无论是采用债务法或递延法,均可采用如下的列式计算所得税费用和递延税款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笔者将该方法称为所得税费用及递延税款的列式计算法(简称为"列式法").列式为:本期税前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本期所得税税率=本期应交所得税±时间性差异×相应的税率=本期所得税费用.  相似文献   

9.
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中所得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谌勇 《财会通讯》2005,(6):47-48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因政策变更而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在应付税款法下,由于所得税等于应交税金,即应付税款法下会计政策变更所得税的影响数为零,不用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无论政策变更后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时间性差异。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会计政策变更后形成永久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为零,不用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如果政策变更后形成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有影响。  相似文献   

10.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应按制度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 ,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余额 ,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企业使用、摊销或处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 ,按规定应交的所得税 ,借记“递延税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该资产处置时 ,按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 ,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根据上…  相似文献   

11.
按照原《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既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也可以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有多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可以选择。本文笔者即通过比较分析研究,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科学合理性结论。  相似文献   

12.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7]26号文《关于自产自用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企业自产自用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本”等科目;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按税收规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等科目。以上会计处理是科学合理的。但对自产自用产品形成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其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就有值得商榷之处。现举一简例如下。  相似文献   

13.
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法在递延法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于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针对这两种不同的差异,会计核算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在具体运用时义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采用递延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时间性差异转回之前没有发生税率变动时,这些以前各期发生而在本期转叫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就应按以前形成时的原有税率来计算。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规定,企业的所得税费用核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而"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可以选用递延法或者债务法".可以说所得税核算方法的选择完全依于会计人员对企业具体经营状况的判断.  相似文献   

15.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会计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新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损益表债务法将不再适用。在我国的会计实践中,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仅有少数企业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不同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用使得企业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且通过所得税费用能够获取的会计信息也非常有限。新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相似文献   

16.
财政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将本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采取跨期分摊的办...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 1,1994年6月29日,我国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采用后者的企业,建议采用“递延法”,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债务法”,此处的债务法即为损益表债务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递延税款”是《企业会计制度》负债类科目之一,它“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因时间性差异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影响应交所得税额”。在实际工作中“递延税款”科目不常使用,操作难度较大。根据本人理解,对此科目的核算作些探讨。举例:甲企业2001年12月份购进一套设备价值300000元,暂不考虑残值,预计使用年限5年,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甲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4年折完,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该企业以后每年实现利润均为200000元,税率33%。甲企业2002—…  相似文献   

19.
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旧准则)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在我国的会计实践中,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仅有少数企业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不同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用使得企业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且通过所得税费用能够获取的会计信息也非常有限。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要求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将有利于对企业税务会计处理方法的规范,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笔者通过比较旧准则下普遍采用的应付税款法和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主要差异,以期更好地理解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以(94))财会字第25号文件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这无疑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的一大变革,其变革的主要内容是:(1)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时间性差异,代替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当然不是完全取代,如在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时,若以后转销时期内没有足够的纳税所得予以转销,则仍用在付税款法.(2)提出企业所得锐作为一种费用,新设损益类科目“550所得税”,列示于损益表中.取消以前“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不再列示于利润分配表中.一、为何以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时间性差异1.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的差异税前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与费用配比计算的.而交纳所得税时,则以应税利润计算应交所得税.所谓应税利润是据税法规定确认的收入与费用配比计算的利润数,即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收入、费用的范围和确认期间上可能有些不同,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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